CONTENTS
- 1. 面临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的委托人

- - 向军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对委托人适用的嫌疑
- 2. 什么是羁押令状实质审查?

- - 审查程序
- - 平均羁押令状驳回率
- 3. 在羁押令状实质审查中展开的辩护策略

- -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① | 补充陈述内容的背景及来龙去脉
- -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② | 主张不存在谋害目的及故意
- -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③ | 对特检侦查权限提出法律质疑
- -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④ | 主张不存在羁押必要性
- -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⑤ | 确保出席过程中的安全
- 4. 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结果,羁押令状被驳回

- - 为促成羁押令状被驳回
1. 面临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的委托人

面临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的委托人,曾担任军队高级职务、在前总统任期内负责重要国防事务的人物。
委托人就军队内部某一特定事件,作为证人出席了国会听证会,并表示对于政务方面的施压嫌疑并未直接听闻,同时以犯罪嫌疑人身份为由拒绝了部分证言。
但特别检察官团队认为该陈述与事实不符,且拒绝证言也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以谋害伪证及违反国会证言鉴定法(伪证)的嫌疑申请了羁押令状。
向军事专业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本案是与因公殉职军人相关、具有重大政治与社会影响的案件,听证会上的陈述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外部介入的关键依据而备受关注,因此受到了更为严肃的对待。
为此,委托人为了阐明陈述的真实性与正当性并完整行使辩护权,与军事专业律师一同为羁押令状实质审查做了充分准备。
在讯问过程中,委托人补充说明称,虽记得当时听到过相关发言,但无法确认明确的来源,以此补充陈述的来龙去脉。
对委托人适用的嫌疑
对委托人适用的嫌疑为违反国会证言鉴定法与谋害伪证罪。
委托人因作为证人出席国会听证会并在宣誓后作出虚假陈述,被指违反《关于国会证言·鉴定等的法律》第14条第1款所规定的伪证嫌疑。
同时,该陈述被判断为出于加害特定人的目的而作出,因而《刑法》第152条第2款的谋害伪证嫌疑也一并被适用。
两项嫌疑均被视为严重侵害司法秩序的犯罪,尤其是谋害伪证,其量刑较一般伪证更重。
处罚程度
法律条款 | 处罚程度 |
谋害伪证罪 (刑法第152条第2款) |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伪证等罪 (国会证言鉴定法第14条) | 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2. 什么是羁押令状实质审查?
所谓羁押令状实质审查,是指在法院根据检察官的申请签发羁押令状之前,直接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判断羁押必要性的程序。
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防止侦查机关任意羁押而设立的宪法性制度。
制度的意义
目的 | 说明 |
保障辩护权 |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机会与律师协助 |
防止任意羁押 | 制约侦查机关不当的羁押申请 |
实体判断 | 由法官直接讯问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后作出决定 |
审查程序
对于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法官可根据需要先签发羁押令状予以拘传,然后进行讯问。
拘提到案后,立即通知讯问日期与地点并进行讯问。
此时讯问程序按如下方式进行。
程序 | 说明 |
告知拒绝陈述权 | 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陈述 |
身份讯问 | 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职业等信息 |
告知犯罪事实 | 告知羁押令状申请书的内容 |
讯问犯罪嫌疑人 | 由法官直接就必要事项进行讯问,可获得律师协助 |
相关人陈述 | 检察官、律师、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等可陈述意见 |
决定是否羁押 | 讯问结束后判断是否签发羁押令状 |
平均羁押令状驳回率
羁押令状实质审查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重要程序,但申请审查并不意味着令状必然被驳回。
在实务中,相当一部分被申请羁押令状的案件在经过法院审查后仍被照常签发。
根据法院行政处的统计,最近3年全国地方法院的平均羁押令状驳回率如下。
∙ 2022年 : 18.6%
∙ 2023年 : 20.5%
驳回率虽略有上升,但全部申请件数中约80%仍以签发羁押令状告终。
也就是说,羁押令状实质审查虽然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程序,但对于被认定存在羁押必要性的情形,法院仍以严格的标准签发令状。
3. 在羁押令状实质审查中展开的辩护策略

面临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的委托人在军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针对与听证会陈述相关的伪证及谋害伪证嫌疑,基于以下辩护策略为讯问做了充分准备。
本案的问题在于对军队内部某一事项施压嫌疑相关的高层人士的证言,因此保障辩护权并准确阐明陈述的来龙去脉尤为重要。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① | 补充陈述内容的背景及来龙去脉
委托人就成为羁押令状申请核心背景的特定发言,起初表明了‘并未直接听闻’的立场,但在讯问过程中说明称,之所以那样表述,是出于慎重处理军队内部非正式传闻的考虑。
也就是说,出于担心被误认为是正式的指示或命令,对于真伪不确定的内容,无法在法庭上作出断定性表述。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② | 主张不存在谋害目的及故意
强调该陈述并非出于加害特定人的意图。
委托人明确表示,其陈述是在有限的记忆与认知范围内作出的,拒绝部分证言的行为也是行使刑事诉讼法上的权利。
这并非为了隐瞒外部指示或介入的行为,而是对于并不明确知晓的事项予以慎重对待的结果,对此再次予以强调。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③ | 对特检侦查权限提出法律质疑
本案所适用的伪证及谋害伪证嫌疑,源自另案审判(军事法院的抗命案件)。
因此,围绕该嫌疑是否属于现行特检法所规定的侦查对象,存在法理上的争议空间。
为此,军事专业律师指出特检以与其本来目的(侦查军队内部施压嫌疑)并无直接关联的陈述为问题,已超出了侦查范围,并提出了滥用法律管辖权的可能性。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④ | 主张不存在羁押必要性
考虑到委托人的身份并无潜逃之虞,而且与作为争点的听证会陈述相关的资料及相关人员的证言均已获取,因此详细说明了不存在毁灭证据的可能性。
此外,军事专业律师强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与经历、配合侦查的态度等,应当允许其在不予羁押的状态下行使辩护权,这样做才是妥当的。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上‘羁押为例外、不予羁押侦查为原则’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支持了本案不符合羁押要件的判断。
军事专业律师的策略⑤ | 确保出席过程中的安全
由于委托人涉及与前总统相关的事项,仅出席法院这一行为本身便会受到媒体及特定团体的关注,且过去也曾多次遭受威胁与曝光。
为此,军事专业律师与大倫警卫中心合作,通过事先勘查行动路线、制定媒体与威胁应对方案、部署专业警卫人员等量身定制的警卫策略,协助委托人在讯问当天顺利完成出席。
4. 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结果,羁押令状被驳回

羁押令状实质审查的结果,法院认定了以下几点,驳回了对委托人的羁押令状。
▲ 结合陈述整体的来龙去脉与当时情况,难以断定存在伪证及谋害目的
▲ 综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与配合侦查的态度、经历、住所及家庭关系、在侦查程序中的出席情况等,潜逃及毁灭证据之虞较低
此判断被评价为,军事专业律师所准备的陈述背景说明以及对法理争点的充分释明,对审判部的积极判断起到了重要作用的结果。
为促成羁押令状被驳回
羁押令状被驳回是须经法院严格审查、极为困难的决定。
尤其在适用重大嫌疑的案件中,羁押必要性往往被强烈认定,因而难以被驳回。
因此,为了完整保护委托人的权利,并通过慎重而系统的法理应对促成羁押令状被驳回的结果,专业律师的协助必不可少。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众多平均执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业律师。
此外,通过运营独立的警卫中心,还可针对出席法院时可能发生的物理威胁提供量身定制的个人警卫服务。
如您需要相关协助,欢迎申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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