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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吊销医师执照处分事先通知

医疗法律师 | 促成撤回吊销医师执照处分的医疗法律师

这是委托人因情况紧急寻找医疗法律师并请求协助的案例。委托人收到依据韩国《医疗法》拟吊销医师执照的处分通知后,找到大倫医疗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CONTENTS
  • 1. 医疗法律师 | 面临医师执照被吊销危机的委托人
  • 2. 医疗法律师 | 医师执照资格暂停概念说明
    • - 医疗行为的种类
  • 3. 医疗法律师 | 案件核心争议与应对策略
    • - 数字取证分析
    • - 取得医院与药店的协助材料
    • - 通过银行卡记录和出勤记录证明物理距离
  • 4. 医疗法律师 | 保健福祉部的最终判断
    • - 医疗法律师的必要性

1. 医疗法律师 | 面临医师执照被吊销危机的委托人

这是委托人寻找医疗法律师并请求协助的案例。

委托人过去曾因违反韩国《医疗法》而受到医师执照资格暂停处分。


此后,委托人复职并一直在医院正常从事诊疗工作,却收到韩国保健福祉部的拟吊销医师执照通知,理由是其在此前资格暂停期间曾实施医疗行为。


引发争议的医疗行为,是资格暂停期间以委托人名义开具的3份处方。


据此,保健福祉部以违反韩国《医疗法》第65条第1款第2项为由,预告将作出吊销执照处分。面对与生计直接相关的执照可能被吊销的危机,委托人找到医疗法律师请求帮助。

医疗法律师 | 面临医师执照被吊销危机的委托人

2. 医疗法律师 | 医师执照资格暂停概念说明

医师执照资格暂停,是指发生违反韩国《医疗法》的事由时,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实施医疗行为的行政制裁措施

这与直接剥夺执照的吊销执照不同,经过一定期间后,可以复职并重新实施医疗行为。


但是,在资格暂停期间实施任何属于医疗行为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吊销医师执照的事由,因此需要注意。

医疗行为的种类

🔗医师执照暂停期间实施医疗行为,医师执照可能会被吊销。属于医疗行为的包括以下行为。


• 诊疗患者(问诊、诊断、开具处方等)

• 以本人名义开具处方并录入电子系统

• 到医院上班或访问诊疗记录

• 录入麻醉药品类信息等间接医疗行为

对于与本案委托人相同的情况,即使只是电子系统录入行为,也可能导致医师执照被吊销,因此熟悉韩国《医疗法》的医疗法律师提供协助至关重要。

3. 医疗法律师 | 案件核心争议与应对策略

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是否实际实施了医疗行为?”这一问题上。

医疗法律师围绕以下四个争议点制定了应对策略。


▶处方开具记录能否被认定为实际医疗行为?

▶自动录入系统或单纯的电子记录能否被视为医疗行为?

▶委托人是否实际到医院上班或参与诊疗?

▶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

数字取证分析

医疗法律师与大倫数字取证中心合作,追踪了委托人的活动轨迹。


▶位置信息分析

事发日期的智能手机定位、GPS及银行卡支付记录证明,委托人当时位于与医院完全不同的地区


▶通话记录分析

确认完全不存在与医院的通话记录及医院应用程序登录记录


▶短信恢复

恢复已删除短信后,确认委托人曾向医院会计负责人发送“执照暂停期间不接诊”的信息

取得医院与药店的协助材料

医疗法律师从医院和药店取得了以下重要陈述及文件。


▶取得医院陈述

确认因麻醉药品类录入系统出错,其他医师开具的处方被自动录入委托人名下


▶药店电子记录分析

确认所配药品的实际处方日期在资格暂停之前

通过银行卡记录和出勤记录证明物理距离

▶信用卡支付记录分析

证明涉事当日在距离医院较远的地区使用过信用卡


▶取得医院门禁系统、指纹识别记录、出勤日志等资料

确认资格暂停期间从未有过到岗记录

4. 医疗法律师 | 保健福祉部的最终判断

医疗法律师 | 保健福祉部的最终判断

根据医疗法律师提交的说明材料和意见书,韩国保健福祉部最终作出如下决定。

▶撤回拟吊销医师执照的处分

保健福祉部以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委托人实际参与诊疗,且其故意或过失也未得到证明为由,撤回了该处分。

医疗法律师的必要性

如果面临医师执照暂停或被吊销的危机,基于以下几点,必须由大倫医疗法律师提供协助。


▶具有应对保健福祉部、保健所等行政机关的经验

▶深入了解医疗机构实务乃至电子系统结构

▶通过与数字取证中心合作,可以科学证据加以证明


吊销医师执照会威胁医疗人员的职业生涯,甚至可能使其医师职业就此终结,因此从初期应对阶段起,就需要专业医疗法律师提供协助。


如涉及吊销医师执照的事先通知、被怀疑在资格暂停期间实施医疗行为、保健福祉部要求作出说明等事项,与其独自应对,不如通过🔗法律咨询预约尽快准备证明材料。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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