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下职场性骚扰的代表‘不起诉’……“两年多无人异议,可认定案件已结案”
2025-04-28

一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被指控无视工作场所性骚扰,但被检方洗清了罪名。
28日,大田地方检察厅宣布,决定对上月11日因违反《男女就业机会均等及工作家庭平衡支援法》而被送交的60多岁男子A先生提起公诉。
尽管 A 先生在 2022 年担任首席执行官的公司内部发生了性骚扰事件,但他仍被指控在没有单独调查或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试图掩盖这一事件。
性骚扰受害人B先生声称,A先生不仅试图掩盖事件,而且没有履行保密义务,在工作场所散布谣言,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根据《平等就业机会法》第十四条规定,雇主若知悉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必须立即进行调查确认事实,并确保受害人在调查过程中不感到性羞耻。
此外,调查性骚扰事件或收到调查详情报告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任何秘密。
A先生完全否认了这些指控。
他们表示,他们已尽力解决这个问题,包括与 B 先生的父母会面并与他们交谈。
另据解释,B先生在收到肇事者的道歉后并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因此案件被视为结案。
检方解释称:“虽然案件结案速度较快,但不存在A先生故意不知情或隐瞒的情况。”
他补充说:“当时与B先生父母的谈话很顺利地结束了,从A先生的角度来看,他能够认识到案件正在按照双方都希望的方向处理。”
同时检方指出,“B先生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未对程序或结果提出过异议”。
代表A先生的大纶律师事务所金东九律师表示:“如果在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则可以通过双方达成协议或进行正式调查两种方式之一处理案件。”
他解释说:“当时A先生处理的案件反映了B先生的意愿,因此忽视和隐瞒案件的指控不成立。”
申敏智 (sourminjee@ikbc.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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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性骚扰的代表“无罪”...“由于两年多来没有人提出异议,该案可以视为结案” (快捷方式)In-Person Consultation 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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