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训练了教练。”这位 40 岁的校长因雇佣学生四年身无分文而被洗清罪名。
2025-06-19

一名40岁的学院院长因涉嫌以拥有学院股份为借口雇用学生并窃取工资而被判入狱,但最终罪名成立。
据法律界19日消息,蔚山地方检察厅决定对去年5月涉嫌诈骗和虐待儿童的40多岁的A先生不予起诉。
A先生被指控欺骗其学生B,自2019年11月起约四年内,假装自己将分享学院股份,委托其承担学院讲课、驾驶汽车、清洁等任务,之后又不支付其工资。
还有虐待儿童指控。
原因是B先生在高中时带他去参加酒会并怂恿他喝酒。
A先生否认了这些指控,并称是B先生首先表达了他想在学院担任讲师的愿望。
诉称是:“当时很难立即聘用B先生,所以我们建议他通过学分银行系统获得学分,直到他25岁,并在这期间为他提供了导师培训。”
对于虐童指控,他说:“我听说B先生高中时经常喝酒,所以我就说万一发生的话,我会给他买酒。”
检方驳回了指控。
In the case of 'non-payment of wages', I believe there was a prior agreement between the two people.
经判断,B先生也同意在学习担任学院讲师期间不单独支付工资的事实。
对于围绕木桩的争议,他说,“这是一个可以作为解释差异而接受的问题”,“很难将其视为旨在欺骗受害者的表达方式”。
至于虐待儿童的指控,判断为“综合当时一起喝酒的其他学生的陈述,看来饮酒并不是被迫的,因为B先生是唯一一个带有负面含义的言论的人”。
A先生的代理律师、大纶律师事务所的黄圭和律师解释说:“要设定刑事处罚,必须证明这是一个虚假承诺,除了简单的不履行承诺之外,并没有意图履行承诺。”并补充道,“我们通过全面解释双方关系、薪资制度和信任基础,获得了无罪释放。”
郑义真 (jej88@ikbc.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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