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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海外股票账户和虚拟资产账户,在国际租税上属于海外金融账户申报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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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证券公司持有海外股票账户,还通过海外虚拟资产交易所账户持有虚拟资产。另外,还有与家人以共同名义开设的海外账户,实际资金管理由我进行。 我想了解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海外金融账户申报对象。如果属于申报对象却不知情而未申报,我也想一并了解会有什么不利。因为是与国际租税相关的问题,感觉需要更加慎重,故此咨询。
国际租税
相关咨询的解答
根据《关于国际租税调整的法律》,属于居住者, 海外证券账户、虚拟资产账户等在海外金融公司开设的账户 月末余额合计在年中任何一天 超过5亿韩元的话,便产生海外金融账户申报义务。
该金融账户信息可于次年 6月 1日至 30日向纳税地管辖税务署长提交,或利用Hometax或Sontax(移动端) 进行 申报。
特别是国际租税实务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虚拟资产账户同样是明确的申报对象, 即使分散持有多个账户,也以合算标准判断。
共同名义账户的情况下,全体共同名义人原则上属于申报义务人,借名账户的情况下,实质所有者与名义人都可能负担申报义务。
若遗漏申报或少报,可能被科处相当于未申报金额 10%的罚款, 金额大时还可能导致名单公开或刑事处罚,国际租税风险相当大。
因此,需要在准确审查持有账户结构与实质所有关系后,判断是否进行合法的海外金融账户申报。
建议通过与租税专业律师的事前审查,预防不必要的税务 及 刑事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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