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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分割协商就先离婚了。已经离婚了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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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与丈夫性格不合,最近办理了协议离婚。 但不知为何,在离婚过程中我没有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就离婚了。已经离婚的情况下,也能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吗?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
离婚财产分割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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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离婚后仍可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或财产分割。
首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须自离婚之日起 3年内提起,超过该期间请求权即消灭。
相比之下,财产分割请求自离婚之日起 满2年后便不能再请求,因此务必在此期间内提起诉讼。
但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 虽对离婚本身达成一致,却常常发生未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或财产分割另行约定便了事的情况。
如此,若在协议离婚时未就精神损害赔偿金或财产分割达成合意, 则须在离婚后一定期间内另行请求。
若已协议离婚且相关财产尚未清理,则精神损害赔偿金须在 3年内、 财产分割须在 2年内请求,方能在法律上获得权利认定。
若错过这一时期,该请求本身即无法进行,须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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