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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遗嘱的撰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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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病中说想提前撰写遗嘱……能了解一下遗嘱的撰写方法吗?我想详细了解要使遗嘱具有效力应当如何撰写。
遗嘱撰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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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法务法人(有限)大纶的继承专业律师。
如果令尊正在病中,为确保遗嘱的真实意思与法律效力,此时按照准确的程序撰写遗嘱最为重要。
由于不具备形式的遗嘱即便家属之间发生纠纷也无法在法律上受到保护,因此最好从一开始便经过律师的审查进行。
民法认可自书证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证书遗嘱、秘密证书遗嘱、口授证书遗嘱五种遗嘱撰写方法。
其中最为推荐的方式是公证证书遗嘱,即遗嘱人在公证人面前口述自己的意思,公证人将其制作为文书后,由遗嘱人与2名证人签名并盖章的方式。
公证证书遗嘱因有公证人的认证,伪造或变造的风险较小,即便日后发生继承纠纷,遗嘱效力本身被提出争议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如果令尊处于能够亲自书写的状态,自书证书遗嘱也是可行的。
自书证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须在遗嘱末尾记载日期、住址、姓名、印章方可生效。
如果情况紧迫或病情恶化难以撰写文书,则遗嘱人以口头表明自己的意思,由两名证人笔录后朗读并签名盖章的口授证书遗嘱,可作为例外予以进行。
不过,这种情形下,必须在7日以内向家庭法院提出检认申请,才能维持效力。
遗嘱不仅形式重要,内容的明确性也很重要。
如果像"将财产分给子女们"这样抽象地表述,可能会成为日后继承纠纷的原因,因此如"位于首尔市○○区的公寓1套由长子○○○继承"这样,须明示财产的具体名称与受赠人的身份信息,方可预防纠纷。
此外,遗嘱中如果不仅包含"将多少遗产继承给谁",还包含确定"由谁管理并执行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指定条款,此后的程序会更加明确。
最后,须留意令尊的健康状态可能会对遗嘱的效力产生直接影响。
由于遗嘱仅在遗嘱人的意思能力明确存在的状态下才被认可效力,因此如果一并准备好医院诊断书、医生意见书、立遗嘱当时的影像录制等,在日后遗嘱的真实性被提出争议时,会作为有力的证据发挥作用。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由在继承·遗嘱领域积累了众多实务经验的继承专业律师,从遗嘱撰写方法到检认、继承纠纷应对,系统地支援全过程。
建议您事先接受咨询、进行准确的程序,使令尊留下的遗嘱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并能够在家庭之间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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