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浏览量4,686
我经营着面膜制造业。听说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处罚的案例在整个产业中时有发生,但我不太清楚究竟哪些行为会成为处罚对象。能请您说明可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代表性类型与示例吗?
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咨询的解答
您好,我是法务法人大纶的公平交易专业律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多种类型的禁止行为,即不当利用他人的成果·品牌·信用或损害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包括化妆品·美妆产品在内的消费品产业中,品牌模仿、产品设计·包装相似化、诱发消费者混淆的营销等是尤其经常成为问题的领域。
最具代表性的类型分为① 与他人标识(品牌·商标·标志等)引起混淆的行为,② 模仿他人产品形态的行为(商业外观侵害),③ 不正当取得或使用竞争对手的成果或技术·制造工艺·配方等的行为,④ 以虚假·夸大标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⑤ 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等。
例如,就面膜制造业而言,以下事例是实际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纠纷或制裁的情形。
① 几乎相同地使用竞争对手的包装设计、色彩构成、容器形态,制造出足以让消费者误认为同一品牌的相似性的情形
② 使用与知名品牌的商标或标语过于相似的文句,诱发出处混淆的情形
③ 通过离职员工或外包企业等擅自取得他公司开发的原料配比、制造工艺、配方等并用于产品生产的情形
④ 将无依据的功效标注、夸大的医学主张等用于营销以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⑤ 窃取竞争对手的线上销售策略·单价政策·批发商信息用于经营的情形
此类行为一旦被确认,也常常会一并讨论损害赔偿请求、禁止销售商品、删除广告、刑事处罚。
实际上在化妆品业界,仅因产品设计或品牌表现方式相似,就演变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诉讼并被认定数千万韩元级别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
例如,A公司长期在化妆品容器正面以柱状图标示成分,以此独特的标注方式构筑品牌形象,而B公司推出连成分排布方式与图表表现、文句位置都相似的产品,从而发生了纠纷。
法院判断该标注方式超越单纯的设计,属于A公司以相当投资与努力形成的"成果",因此认定B公司承担约3,0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责任。
另一案例中,与A公司存在合同关系的企业在合同期间使用相似的商号推出产品,并将其作为既有品牌的翻新产品或后续产品销售,此案中也认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认为该行为擅自利用了A公司的品牌信用与知名度,判示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此,在化妆品业界,仅凭包装设计、成分标示方式、令人联想到品牌的名称或表现,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实际上通过诉讼被认定相当金额赔偿的情形也很多。
因此,从产品企划或翻新阶段起就事先检查是否会与竞争对手产生相似性问题十分重要。
企业为预防此类风险,对产品设计及营销要素进行事前法律审查、对合作企业·设计师·员工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制定品牌资产保护策略是必不可少的。
若有需要,我们可以就当前运营中的产品设计、营销文句、流通结构等是否存在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的风险因素进行具体诊断。
欢迎垂询365天24小时均可预约受理咨询的本法人。
公平交易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都将在专业律师审核案件后进行,
为了专业地进行,将采用预约制。
请尽早预约咨询,
请遵守预约时间。
我们将尽力提供令您满意的咨询服务。
电话
咨询 1800-7905
365天24小时
可受理咨询

Kakao
咨询
Kakao Talk频道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 律师

在线
咨询
为您提供
定制化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