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解除婚约 | 事由与方法

- - 正当解除婚约的事由
- - 解除婚约的方法
- 2. 解除婚约 | 应对不当解除婚约的方法

- - 判断是否存在正当解除事由
- - 审查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 3. 解除婚约 | 返还订婚礼物

- - 订婚礼物的法律性质
- - 判断能否返还的标准
- 4. 解除婚约 | 实务应对策略及检查清单

- - 离婚律师协助体系
1. 解除婚约 | 事由与方法

解除婚约后可能随之发生损害赔偿、返还订婚礼物等法律纠纷。
这里所称的婚约,是指双方就将来结婚达成合意而成立的婚姻预约,属于韩国《民法》上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特殊合同(韩国《民法》第800条)。
婚约不同于单纯的交往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无正当事由解除婚约,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判断当前情况是否构成婚约时,宜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婚约的成立条件
∙ 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成年等)
∙ 存在按照社会一般观念可认定为婚约的实质性情形
正当解除婚约的事由
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以基于正当事由解除婚约(韩国《民法》第804条)。
∙ 被作出成年监护或限定监护裁判的情形
∙ 患有性病、精神疾病等不治之症的情形
∙ 与他人结婚或订婚的情形
∙ 与他人通奸的情形
∙ 生死不明达1年以上的情形
∙ 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推迟结婚的情形
∙ 存在其他重大事由的情形
解除婚约的方法
解除婚约可以通过向对方作出单方意思表示进行(韩国《民法》第805条)。
如果对方失联,则视为在知悉解除事由发生时婚约已经解除。
2. 解除婚约 | 应对不当解除婚约的方法

解除婚约时,如一方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婚约,在没有正当事由而被单方面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尤其是在婚礼筹备已进行到相当程度时遭对方单方面解除婚约,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因此需要获得法律保护。
判断是否存在正当解除事由
如前所述,韩国《民法》第804条列举了正当解除婚约的事由。
此外,其他事由仅限于“重大事由”。
也就是说,单纯的感情变化、父母反对等通常不被认定为正当事由。
可能被认定为不当解除婚约的情形
∙ 仅因对方父母反对而解除婚约的情形
∙ 在婚礼筹备已进行到相当程度时,未作事先说明便中断联系的情形
∙ 婚嫁用品、婚礼场地合同等实质性准备已经完成,却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解除婚约的情形
但存在下列重大事由时,可能被认定为正当解除婚约的事由。
∙ 隐瞒离婚事实、已有子女、刑事处罚前科、多笔债务等重大个人信息
∙ 赌博、吸毒等社会越轨行为
∙ 以结婚为诱饵实施欺诈性接近
审查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韩国《民法》第806条,不当解除婚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财产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
∙ 解除婚约的一方存在可归责事由
∙ 损害的发生与解除婚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所需材料示例
∙ 机票、婚嫁用品支出明细
∙ 短信、KakaoTalk等解除婚约通知记录
∙ 身边人的陈述书
∙ 用于证明精神痛苦的心理咨询资料及记录
计算损害金额时的考虑因素
∙ 解除婚约的经过及可归责事由
∙ 精神痛苦的程度
3. 解除婚约 | 返还订婚礼物

解除婚约时,是否返还订婚礼物也可能成为争议焦点。
订婚礼物的法律性质
订婚礼物通常以婚姻实际成立为前提相互赠送,因此婚姻未成立时会产生返还义务。
这具有与韩国《民法》上赠与相似的性质。
韩国大法院1996. 5. 14.宣判的96다5506号判决
据此,婚姻未成立时可以请求返还。
但根据已经确立的判例立场,对解除婚约负有责任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自己赠送的订婚礼物。
韩国大法院1976. 12. 28.宣判的76므41号判决
判断能否返还的标准
情形 | 能否返还 |
因对方责任解除婚约 | 可以要求返还我赠送的订婚礼物 |
因我的责任解除婚约 | 应向对方返还订婚礼物,无法请求返还我赠送的订婚礼物 |
双方均无责任(协议解除等) | 各自返还收到的订婚礼物 |
4. 解除婚约 | 实务应对策略及检查清单

解除婚约引发的纠纷并非单纯的情感问题,还可能发展为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
因此,在解除婚约前后,需要从实务角度对以下事项做好准备。
解除婚约前的检查事项
∙ 是否存在正当的解除事由?
∙ 是否通过能够留存证据的方式(短信、书面文件等)通知解除婚约?
∙ 如遭受损害,是否已经取得相应证据(合同、支出明细等)?
∙ 请求返还订婚礼物或损害赔偿是否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纠纷应对实务策略
争议焦点 | 应对策略 |
请求损害赔偿 | 取得可证明解除婚约系因对方可归责事由所致的材料 (短信、录音、支出收据等) |
返还订婚礼物 | 梳理订婚礼物的交付与收受时间、解除婚约的经过、责任归属等,并准备证明材料 |
协议解除 |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返还和赔偿责任 |
离婚律师协助体系
大倫律師事務所配备了在解除婚约纠纷相关损害赔偿、返还订婚礼物及调解程序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实务策略的专业律师。
从判断解除婚约事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对对方提出的订婚礼物返还要求,到准备调解程序以及根据判例制定诉讼策略,均可提供全面支持。
此外,为帮助当事人就以结婚为前提产生的经济损失或精神痛苦获得应有的赔偿,本法人通过离婚及家事专业律师与证据调查专家协作系统,建立了综合应对体系。
如果您需要法律协助,欢迎随时申请离婚相关法律咨询。
敬请查看与该业务案例
相关的视频内容。
律师亲述的离婚事由第一位,婚前请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