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标题背景 PC版本页面标题背景 移动版本

业务领域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典型行为是非法窃听。一旦发现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较重处罚,因此需要注意。

CONTENTS
  • 1.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概念
    • - 违法行为
    • - 不构成违法的行为
    • - 非法收集的对话记录的证据能力
  • 2.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处罚标准
    • - 量刑标准
    • - 通过相关判例了解处罚标准
  • 3.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应对方法
    • - 如否认相关嫌疑?
    • - 如希望减刑?
  • 4.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如需协助?

1.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概念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大倫律師事務所业务领域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是指擅自录音或监听他人之间未公开的对话,以及泄露以该方式获得的信息的行为

该法旨在保护通信和对话秘密,保障个人的通信自由。

违法行为

《通信秘密保护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如下。


对邮件进行检查、监听电信以及提供通信事实确认资料的行为

录音他人之间未公开对话的行为

使用电子装置等监听他人之间未公开对话的行为

将在非法检查中取得的内容作为审判或纪律处分程序中的证据使用的行为

不构成违法的行为

录音本人直接参与的对话,不构成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例如,记录本人参加的会议内容,或录下上级通过电话作出的工作指示以供工作参考等,在法律上均不存在问题。

[韩国大法院2006. 10. 12.宣判2006도4981判决]

《通信秘密保护法》第3条第1款规定“不得录音或监听他人之间未公开的对话”,其宗旨是,原本未参与对话的第三人不得录下参与对话的他人之间的发言。

在三人对话中,其中一人录音时,另外两人的发言相对于录音者而言不能称为“他人之间的对话”,因此不能认为此类录音行为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第3条第1款。

非法收集的对话记录的证据能力

因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或由国家机关通过检查等方式违法取得的邮件或电信内容,不得在审判或纪律处分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

也就是说,即使违法收集的证据内容属实,其证据能力也不予认可。

这不仅适用于国家机关的非法监听,也同样适用于私人非法录音他人通信的情形。

2.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处罚标准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时,处罚标准如下。

▷ 《通信秘密保护法》第16条

行为

处罚标准

对邮件进行检查或监听电信的情形

1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
5年以下资格停止

录音、监听他人之间未公开对话的情形

公开或泄露非法获知的通信或对话内容的情形

量刑标准

▷ 参与犯罪时存在特别值得酌情考虑的情形

▷ 犯罪动机值得酌情考虑

▷ 犯罪造成的损害或危害较轻

▷ 基于未必故意实施犯罪

▷ 心神耗弱(非本人责任)

▷ 自首、内部举报,或完整、自愿地披露有组织犯罪的全貌

▷ 被害人表示不希望处罚或损害得到弥补(包括提存)

▷ 真诚悔过

▷ 无刑事处罚记录

▷ 一般性配合调查

通过相关判例了解处罚标准

[清州地方法院2022. 11. 11.宣判的2022高合247号判决]

被告人在卫生间内利用手机的录音功能,秘密录下被害人就离婚问题等进行的对话。

此后,被告人将该录音文件发送至KakaoTalk聊天室,并因涉嫌录制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且予以泄露而被追究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责任。

对此,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并处停止资格1年

[议政府地方法院2021. 9. 8.宣判的2020高合340号判决]

被告人在定期运营委员会会议期间,尽管被要求关闭录音设备并离开会场,但为了确认委员们就其解雇及复职过程所作的发言,仍开启手机的录音功能,将手机放在桌上后离席。

因此,该行为被视为擅自录制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
被告人因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而被追究责任,法院判处其缓刑,并处停止资格1年。

3.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应对方法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主要应对方法说明

若因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而被举报,首先应明确确认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禁止的“录音或监听他人之间未公开的对话”,以及该行为以何种方式实施。

同时,需要准确梳理案件发生经过、对象、录音或监听方式、是否传送等相关事实,并准备能够予以证明的资料。

独自应对时的注意事项

▷ 准确掌握《通信秘密保护法》第3条及第4条的规定内容

▷ 从控告书或侦查机关通知书等材料中明确掌握具体涉嫌事实

▷ 围绕通信是否处于非公开状态、本人是否参与对话梳理事实关系

▷ 保存并分析与案件有关的录音、短信、即时通信记录、CCTV录像等客观资料

▷ 接受调查时避免情绪化言行,并围绕事实作答

如否认相关嫌疑?

如果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通信秘密保护法》规定的禁止行为,应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侦查机关调查及审判过程中明确说明理由。

独自应对时的注意事项

▷ 是否为对话当事人会影响对录音行为合法性的判断,因此应予以准确区分

▷ 记录录音或监听的经过、地点、方法及当时情况等详细事项

▷ 收集能够证明通信是否公开的证据(公开会议、参加人数、对话场所的开放程度等)

▷ 在犯罪嫌疑人讯问等侦查程序中保持陈述一致

▷ 提交证据时充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要件

如希望减刑?

如果不对涉嫌事实本身提出争议,而希望在量刑阶段获得减刑,则需要围绕行为经过、动机、损害程度、是否反省以及防止再次发生的努力等构建主张。

实际录音动机是否出于工作需要、是否向外部泄露等,也可能被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独自应对时的注意事项

▷ 梳理录音目的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或正当利益

▷ 准确掌握录音内容是否向外部泄露、传播范围等并梳理事实关系

▷ 准备悔过书、向被害人道歉及弥补损害的措施等减刑资料

▷ 梳理有无犯罪前科、社会生活基础、家庭情况等量刑时可予以酌情考虑的情形

▷ 在宣判前充分准备提交量刑资料等程序性应对措施

4.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 如需协助?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案件中专业协助必要性说明

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案件类型多样、事实关系复杂,需要谨慎处理。

尤其是法院对非法录音及监听的解释不尽相同,因此在受到相关指控时,宜从初期阶段起及时制定应对方案。

本法律法人拥有多名平均具备10年以上经验的刑事律师,可提供从案件初期应对到审判的综合法律服务。

此外,本法律法人与自有证据调查中心、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协作,迅速判断与非法录音嫌疑有关的证据资料是否合法,并制定应对方案。

若您因卷入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案件而面临困难,可随时向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刑事律师寻求协助。

相关信息
背景

大纶的核心优势

大纶律所独有的 AI·IT
技术应用诉讼策略
260名以上
核心成员
每月 1,200+
案件受理量

* 2026年1月律师协会经由证件发放标准

*遵守大韩律协广告规定第4条第1项

律师
法律咨询预约

所有咨询都将在专业律师审核案件后进行,
为了专业地进行,将采用预约制。

请尽早预约咨询,
请遵守预约时间。
我们将尽力提供令您满意的咨询服务。

电话
咨询 1800-7905

365天24小时
可受理咨询

电话预约

Kakao
咨询

Kakao Talk频道

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 律师

Kakao预约

在线
咨询

为您提供
定制化法律服务。

在线预约
Quick Menu

Kakao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