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公务员职务解除 | 定义

- 2. 公务员职务解除 | 对象及条件

- - 职务解除与纪律处分的区别
- - 职务解除的不利影响
- 3. 公务员职务解除 | 案例及判例

- - 职务解除主要判例
- 4. 公务员职务解除 | 不服程序

- - 申请申诉审查
- - 行政诉讼
- 5. 公务员职务解除 | 应对注意事项

- - 自行应对的方法
- 6. 公务员职务解除 | 争议焦点

1. 公务员职务解除 | 定义

公务员职务解除,是指公务员因特定事由暂时无法履行职务时,临时剥夺其职务的措施。
该措施在保留公务员身份的同时,仅暂时限制其职务;公务员的可信度或履职能力出现严重问题时,可以采取该措施。
2. 公务员职务解除 | 对象及条件

下面介绍公务员职务解除的对象及条件。
公务员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时,所属机关负责人可以不予安排职务,并解除其职务。
1. 缺乏妥善履行工作的能力,或者工作考核成绩极差
2. 已被要求给予相当于罢免、解职、降级或停职的重处分
3. 因刑事案件被起诉
※但请求简易处罚令(仅请求判处罚金刑)的情形除外。
4. 因收受财物、性犯罪等重大违纪行为,正在接受韩国监查院或侦查机关调查、侦查,且因违纪程度严重而被认为难以正常履职
职务解除与纪律处分的区别
对公务员作出的职务解除和纪律处分,均属于给公务员带来一定不利影响的人事措施,但在法律性质、发生事由、程序、身份关系以及工资发放与否等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职务解除是指公务员符合特定事由时,因被判断为不宜履行职务,由任用权人 依职权将其排除在职务之外的非纪律处分性质的行政处分。
这与纪律处分不同,并不具有制裁性质,而是一项具有临时性和预防性目的的人事措施。
纪律处分则是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职务义务或诚实履职义务等时,为追究其责任,经纪律委员会审议、决议后作出的制裁处分,其本身即产生法律上的制裁效果。
将公务员排除在职务之外,仅限于有必要优先采取该措施的情形;即使行为的违法性或责任尚未确定,也可以作出该处分。
纪律处分则只有在认定公务员实施了违法或违纪行为时方可作出;对此,必须先行保障程序性权利,包括核实具体事实、给予涉嫌违纪者陈述机会等。
职务解除的不利影响
职务解除虽然不同于纪律处分,但会带来与纪律处分相当的实质性不利影响。
▶工资削减
-一般职务解除(履职能力不足、工作考核成绩不佳等)
发放工资的80%
-处于纪律处分决议请求阶段或因刑事案件被起诉而解除职务
自职务解除之日起3个月以内:发放工资的80%
自职务解除之日起超过3个月:发放工资的50%
-因违纪行为解除职务(收受财物、性犯罪等)
发放工资的50%,超过3个月时发放工资的30%
▶工作经历中断及晋升限制
职务解除期间可能被纳入工作考核及人事方面的不利条件,公务员可能被排除在晋升审查对象之外,任职经历也可能出现缺失。
▶社会污名与名誉受损
职务解除一事如果被组织内外知悉,相关公务员的名誉和信誉可能受到打击,尤其是牵涉刑事案件时,其社会形象可能受到较大损害。
3. 公务员职务解除 | 案例及判例

下面介绍公务员职务解除的案例及判例。
1. S市解除工作考核“最低等级”公务员的职务
2024年,S市首次出现解除工作考核被评为最低等级的公务员职务的案例。
首尔市现行制度规定,在工作考核被评为最低等级(一)的公务员中,对业绩尤其不佳者解除职务后实施为期3个月的强化培训;如被认为难以改善,甚至可以依职权
免职。
这是为了制止逃避工作的行为并提高组织生产力而采取的措施。
2. C市解除因不满人事任命而损坏物品的公务员职务
C市表示,已解除一名6级公务员A某的职务。A某因不满人事任命,闯入市长办公室附属室并损坏物品等。
该市表示,将先安排A某待岗,之后再研究是否给予纪律处分。
3. G市解除殴打庆典安全人员的公务员职务
G市表示,近日已解除职员B某的职务。B某在当地庆典现场醉酒后与活动现场安全人员发生殴打纠纷,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G市表示:“其作为负责市民安全的公共事务从业人员,严重损害了应有的品行,并且在人群密集场所实施了威胁市民安全的行为,因此认为有必要采取严厉措施。”
职务解除主要判例
下面通过职务解除相关判例了解其定义。
▶职务解除的性质
一般而言,在公务员履职能力不足或工作考核成绩极差、纪律处分程序正在进行,或者因刑事案件被起诉等情况下,如果该公务员继续履职可能妨碍工作,职务解除就是为预防这种情况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也就是说,该措施暂时不向该公务员安排职务,将其排除在职务之外,属于“暂时性人事措施”。
该措施不同于为了追究以往不当行为的责任、维护组织秩序而作出的“纪律处分”。
▶职务解除与纪律处分能否并行实施
职务解除是在公务员因一定事由难以继续履行职务时,暂时剥夺其职务的措施。该措施虽然属于使公务员遭受不利影响的处分,但其性质不同于纪律处分。
因此,即使基于同一事由先解除职务,之后再追加减薪等纪律处分,也不属于就同一事项处罚两次(一事不再理原则)。
也就是说,职务解除与纪律处分可以并行实施,在法律上也不存在问题。
▶职务解除处分的效力
相关规定允许对“处于纪律处分决议请求阶段的公务员”不予安排职务,这被解释为只有在纪律处分决议进行期间才能解除其职务。
因此,解除职务后实际作出纪律处分决议,或者纪律处分程序被取消时,职务解除处分将自动失效,不能继续维持。
▶罢免处分与职务解除处分的效力
先对公务员作出职务解除处分,之后又基于同一事由作出罢免处分时,如果后作出的罢免处分确定,则此前的职务解除处分将不再具有效力。
也就是说,基于同一事由被罢免时,原职务解除处分将自动失效。
4. 公务员职务解除 | 不服程序
下面介绍对公务员职务解除提出不服的程序。
申请申诉审查
可以针对职务解除处分申请申诉审查,从而再次审查该处分的合法性。
-提出期限:自知悉处分之日起30日以内
-程序:向韩国申诉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 → 审理及决定(驳回/撤销/变更)
行政诉讼
如果对申诉审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分。
-提出期限:自知悉处分之日起90日以内
5. 公务员职务解除 | 应对注意事项
下面介绍应对公务员职务解除时的注意事项。
1. 要求说明理由及申请信息公开
收到职务解除处分时,可以要求提供处分理由书,并针对相关文件及监察记录等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这些材料可在今后的申诉及诉讼中用作证据。
2. 分析起诉事由与职务的关联性
如果仅因刑事案件被起诉,却没有具体说明该起诉会对履职产生何种影响,便可以此作为提出异议的依据。
为对职务解除的合法性提出异议,需要梳理与职务的关联性、是否存在妨碍执行公务的因素等。
3. 无罪判决确定后请求恢复原状
职务解除后,如果刑事审判中的无罪判决确定,可以要求追溯退还全部被扣工资、恢复任职经历并纠正不利措施。
这同样属于需要采取法律应对的事项。
自行应对的方法
如果希望自行应对职务解除处分,建议遵循以下程序。
1. 获取并审查处分文件
-向人事主管部门索取职务解除处分书及相关理由书副本
-核查职务解除事由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获取监察记录、工作考核资料、纪律处分请求文件等
2. 准备申诉审查
应在申诉审查申请书中记载下列各项内容,附申请书副本1份以及处分理由说明书或人事任命通知书副本,提交至有管辖权的申诉审查委员会。
-地址∙姓名∙居民登记号码及电话号码
-所属机关名称或原所属机关名称,以及现任职务或原职务
-被申诉人(针对总统的处分或不作为,由提请权人为被申诉人)
-申诉请求
-申诉理由及证明方法
3. 准备行政诉讼
-确认有管辖权的韩国行政法院后,提起撤销行政处分诉讼
-起诉状中的主张可以按以下思路梳理
不符合职务解除条件
存在程序瑕疵(未举行听证、未记载理由等)
起诉事由与职务的关联性不足
过度侵害基本权利(生计、名誉)
6. 公务员职务解除 | 争议焦点
公务员被解除职务后,将被排除在职务之外并被削减工资,由此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认为该处分不公,就需要依据法令和判例进行策略性应对,而不能仅凭情绪处理。
本法律法人办理过多起相关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域专业律师,正与证据收集中心协作,系统准备资料收集、梳理主张及程序应对等工作,并为恢复委托人的公职生涯和名誉制定周密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