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工伤停工给付 | 受灾劳动者生活保障制度

- - 可认定为产业灾害的事由
- 2. 工伤停工给付 | 定义与支付金额

- -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 - 部分停工给付
- - 低收入劳动者停工给付
- - 高龄劳动者停工给付
- - 再次疗养期间的停工给付
- 3. 工伤停工给付 | 申请方法与注意事项

- - 工伤停工给付提交材料与填写提示
- 4. 工伤停工给付 | 骗取停工给付的制裁

- - 停工给付应对前检查清单
1. 工伤停工给付 | 受灾劳动者生活保障制度

工伤停工给付,是指劳动者因产业现场发生的事故或疾病而无法工作期间,为避免其生活陷入困境,由国家支付的“停工给付”。
停工给付是依据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在劳动者因疗养而无法工作的期间补偿其部分收入的制度,也是产业灾害保险给付中许多劳动者会利用的一项制度。
停工给付是保障受灾劳动者生活并帮助其获得充分治疗的基本安全网。
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对程序理解有误时,可能会遭受不利后果,因此受灾劳动者本人准确了解相关内容并分阶段做好准备十分重要。
可认定为产业灾害的事由
因工事故 | ▶在用人单位支配管理下,因工作偶然、突然受到外部影响而发生的事故 |
因工疾病 | ▶因工作中过度劳累等导致的脑心血管疾病 |
上下班途中灾害 |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须为按照通常路线和方式通行时发生,且不存在路线偏离或中断 |
2. 工伤停工给付 | 定义与支付金额

劳动者因因工灾害需要疗养4日以上时,可获得工伤停工给付。
也就是说,无论住院还是门诊,只要诊断书载明的疗养期达到4日以上,任何人都可以申请。
换言之,疗养期不超过3日时无法申请停工给付,应考虑以用人单位的故意或过失为由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或者要求灾害补偿。
此外,停工给付请求权自停工之日起3年内不行使的,将因时效届满而消灭。
[工伤停工给付的特点]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停工给付以疗养前3个月平均工资的70%为标准支付。
平均工资是指对实际提供的劳动所获工资的日平均值,即事故发生前3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该期间总日数所得的金额。
例如,月工资为250万韩元的劳动者在3个月内共领取750万韩元时,将其除以89至92日即可。
如直接按90日计算,日平均工资为83,333韩元。
该金额的70%即为每日停工给付。
如果计算出的平均工资低于劳动者的通常工资,则以通常工资金额作为平均工资金额。
部分停工给付
产业灾害获批后,停工给付针对劳动者在疗养期内实际无法工作的天数支付,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但实际工作的日期不包括在内,因此如有部分出勤,当日将被排除。
因此,对于处于康复阶段的劳动者,以及伤势较轻、可以就业并定期接受疗养的劳动者,将支付部分停工给付。
部分停工给付计算公式
(该劳动者在就业日对应的平均工资-就业日工资)×90/100=部分停工给付
低收入劳动者停工给付
为弥补部分低收入产业灾害劳动者仅靠工伤停工给付可能不足以维持生活的问题,将向其支付追加补偿给付。
除原有停工给付(70%)外再追加支付10%,最终可领取平均工资的80%。
但每日停工给付金额低于最低补偿标准金额的80%时,可以支付相当于平均工资90%的金额。
如果停工给付金额低于最低工资金额,则以最低工资金额作为每日停工给付。
最低补偿标准金额
- 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50%
- 2025年最低补偿标准金额:每日80,240韩元
高龄劳动者停工给付
领取停工给付的劳动者年满61岁成为高龄劳动者后,针对以平均工资的70%、平均工资的90%或最低工资金额为标准领取停工给付等情形,另行规定了减额支付标准。
▶ 领取平均工资70%停工给付的高龄劳动者减额支付标准
年龄 | 支付金额 |
61岁 | 每日停工给付金额 × 66/70 |
62岁 | 每日停工给付金额 × 62/70 |
63岁 | 每日停工给付金额 × 58/70 |
64岁 | 每日停工给付金额 × 54/70 |
65岁以后 | 每日停工给付金额 × 50/70 |
再次疗养期间的停工给付
再次疗养,是指领取过疗养给付的人因存在伤病复发、病情恶化等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医学意见而再次领取的疗养给付。
在此情况下,必须依据医生、牙科医生或韩医师出具的诊断书及意见书获得韩国劳动福祉公团批准,再次疗养期方可得到认定。
再次疗养获批后,将与首次疗养相同,支付停工给付。
因再次疗养而无法工作的日期,可再次获得平均工资70%的保障。
[再次疗养事由示例]
- 认定原伤病与再次疗养申请所涉伤病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
- 存在可期待通过再次疗养取得治疗效果的医学意见
- 需要取出内固定术植入的金属固定针
- 为安装假肢而需要对截肢部位再次手术
3. 工伤停工给付 | 申请方法与注意事项

产业灾害获批且疗养期开始后,可以立即申请停工给付。
停工给付会与疗养给付一并自动审查,因此完整准备另行申请所需的材料十分重要。
工伤停工给付提交材料与填写提示
- 停工给付申请书
- 诊断书、意见书(注明治疗期间)
- 工资明细、工作记录(包括灾害发生当月在内,此前4个月的工资台账)
- 加班津贴、年假津贴、奖金等可供确认1年明细的材料
申请工伤停工给付时,应准确区分并填写疗养期和实际停工日数。
申请书中误填内容较多时,可能导致支付延迟,因此也可以与专业人士商议后再提交。
如果审查结果为不予批准或支付延迟,应向公团负责人确认异议申请理由,并视需要补交材料。
还可以提出再审查请求和行政诉讼。
特别是在提交产业灾害申请书时,必须附上工资明细、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收入的材料。收入材料不明确时,可能无法适用低收入追加补偿,应予注意。
4. 工伤停工给付 | 骗取停工给付的制裁

也会发生骗取工伤停工给付的情况。
在疗养期间实际工作却领取停工给付、附上虚假诊断书或虚假申请再次疗养的,可能被视为骗取给付。
像这样以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领取停工给付的人,将被追缴相当于给付金额2倍的款项。
此外,在骗取给付者中,1)骗取给付次数达到2次以上且骗取金额合计达到1亿以上;2)一次骗取金额达到2亿韩元以上的人员,其名单被公布也是有可能的。
停工给付应对前检查清单
停工给付只认定因实际疗养而中断工作的期间。
与公司达成工伤私了协议、默示复职或擅自重新就业等,均可能构成骗取给付,因此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事实。
劳动者应仔细梳理疗养期计算、平均工资计算、是否部分工作等事实,避免遭受不利后果。
此外,如果伤病尚未治愈、达到重症疗养状态等级标准,并且因疗养而无法就业的状态持续至满2年之日以后,则应领取伤病补偿年金。
申请工伤停工给付前,如需就实际利益获得咨询,建议尽快咨询韩国排名第9的律所大倫(以2025年韩国国税厅增值税申报数据为准)的劳务士及劳动法专业律师,以及时、全面地保障自身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