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外国人法人设立 | 当地法人设立概况

- - 进入韩国国内市场的方式
- - 法人设立的效果
- 2. 外国人法人设立 | 当地法人设立要件

- - 与外国企业韩国国内分公司的区别
- 3. 外国人法人设立 | 当地法人设立流程

- - 营业者及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
- - 韩国国内分支机构设立流程
- 4. 外国人法人设立 | 法人设立前检查清单

1. 外国人法人设立 | 当地法人设立概况

现将外国人法人设立的流程整理如下。
为外国投资者及外国企业进入韩国市场奠定基础,设立韩国当地法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随着全球市场的扩大,外国企业进入韩国持续增加,与此同时,希望在韩国境内设立法人的外国人需求也在稳步上升。
下面将全面介绍外国人法人设立所涉及的韩国当地法人设立流程、法律方式及注意事项。
进入韩国国内市场的方式
所谓当地法人,是指外国人或外国法人在大韩民国直接设立法人,或通过取得现有法人股份,从而在韩国国内建立据点的方式。
除外国人法人设立外,还有向已设立法人出资、通过个体经营者进入市场、依据韩国《外汇交易法》程序设立分公司、设立不产生韩国国内所得的联络事务所等方式。
但外国法人无法在韩国国内进行个体经营者登记。
依据韩国《外汇交易法》被归类为“外汇交易者”,若满足一定要件,可根据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登记为“外国人投资企业”。
法人设立的效果
就外国人投资企业而言,其法律效果如下。
1)与韩国国内法人同等的地位
外国人设立的当地法人在韩国境内享有与韩国国内法人同等的法律地位
依据税法、商法、民事法等所有韩国国内法令受到同等对待
无特别规定时,韩国国内外国人投资业务实行自由化
2)税制适用
所得税、法人税、增值税等所有税制与一般法人同等适用
非分公司形态的情形下,被归类为固定营业场所
3)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地位
依据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完成登记后,投资资金回收及分红汇出相对自由
长期居留资格(D-8签证)等多种行政便利
2. 外国人法人设立 | 当地法人设立要件

外国人若想通过当地法人在韩国国内投资,须满足以下要件。
投资金额标准
- 根据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及《商法》,要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企业,需具备至少1亿韩元以上的资本金
- 对于向现有韩国国内法人出资的情形,该出资须取得全部有表决权股份的10%以上
- 投资额不足1亿韩元、取得比例不足10%时,适用韩国《外汇交易法》
出资方式
- 出资方式分为现金出资与实物出资
- 通过外币汇款或经海关携入的外币凭证
法人形态
- 根据大韩民国《商法》可采用的法人形态包括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名公司、合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与外国企业韩国国内分公司的区别
外国人投资企业 | -具有韩国国内法人性质 -外国投资者与外国人投资企业为独立法律主体 -最低投资金额每笔1亿韩元 -对国内外所有所得负纳税义务(9~21%) |
外国企业韩国国内分公司 | -具有外国法人性质 -总公司与分公司为同一法律主体 -无投资金额限制 -对韩国国内来源所得负纳税义务(10~22%) |
3. 外国人法人设立 | 当地法人设立流程

设立当地法人的流程可概括如下。
1)外国人投资申报
外国投资者或其代理人须向KOTRA、韩国国内的外汇银行或贸易馆提交外国人投资申报书。
2)资金汇款及存入
外国投资者须将资金汇入指定外汇银行的外币账户,或在携带入境后通过海关申报领取外汇申报凭证。
资金须存入股款缴纳保管账户,并须持有存款确认书。
3)公司设立登记
股份公司可选择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中的一种方式设立,发起人须为1人以上。
外国投资者需准备的文件
外国行政机关出具的文件需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
- 就任承诺书
- 护照或所发身份证明
- 登记申请委托书
- 印鉴申报书
- 法人证明
营业者及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
通过外国人法人设立完成公司设立登记后,需进行营业者登记。
向管辖税务署申领法人登记号码,并申请营业执照。
提交文件包括法人登记簿誊本、章程、股东名册、租赁合同等。
此后须自投资资金缴纳完成之日起60日内,向此前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的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登记后将发放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证,该证可用于分红汇出或D-8签证的办理。
韩国国内分支机构设立流程
分支机构的区分如下。
- 分公司:从事产生韩国国内收益的营业活动
- 事务所:不从事营业活动,进行业务联络、市场调查、研发活动等非营业性职能
外国企业若要在韩国国内设立分支机构,须向外汇银行及企划财政部申报,并需相关机关等的审议。
此后分支机构设立申报完成后,办理营业登记及营业者登记。
欲关闭分支机构时,向指定交易外汇银行行长提出关闭申报即可。
此后将韩国国内所持资产的处分款项汇往国外时,需要以下提交文件。
[清算款项回收附件文件]
- 外国企业韩国国内分支机构关闭申报书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清算报告书
- 纳税证明书
- 营业基金引进额、利润盈余等
- 存款余额证明书
4. 外国人法人设立 | 法人设立前检查清单

保障外国投资者所取得股份的孳息、股份等出售款项、借款合同支付的本息及手续费的对外汇出
由于各国所要求的公证、海牙认证、领事认证各不相同,翻译及证明程序存在复杂性。
外国人法人设立的代表人可申请韩国国内居留资格(D-8),这有助于企业的稳定经营。
由于提交文件因希望进行外国人法人设立的设立者的国籍及文件认证方式而有所不同,设立前向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或外汇银行等进行咨询也是不错的选择。
外国人法人设立流程中的登记及登录过程复杂、文件要件繁多,外国人法人设立不仅是在韩国当地设立营业场所,还与外汇汇款、签证办理、税务申报、投资资金回收等复杂地关联在一起。
为了能够依法完成程序——包括对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与《商法》的理解、投资资金及程序要件的准确履行以及法律专家的协助——专业律师、律所所属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务士等专家将竭尽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