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违反著作权法 | 案件内容

- 2. 违反著作权法 | 违法行为示例及处罚幅度

- 3. 违反著作权法 |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协助内容

- -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 4. 违反著作权法 | 涉嫌时的应对要点

1. 违反著作权法 | 案件内容
这是一位因涉嫌违反著作权法而前来本法人寻求协助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在韩国国内一家中坚企业从事研究工作期间,收到警方“因涉及软件非法使用相关调查,请出席”的通知。
经调查,委托人所使用的程序是德国一家电磁波仿真专业公司的高价收费软件,且留有在未取得正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于个人电脑及办公用电脑上使用的记录。
该德国公司为阻止其程序被非法使用,运营着访问IP追踪系统,并通过该系统确认委托人的访问记录后,以违反著作权法的嫌疑提起了刑事控告。
委托人主张“这只不过是为了学习和实验的个人使用”,为寻求法律协助,将案件委托给了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2. 违反著作权法 | 违法行为示例及处罚幅度
韩国《著作权法》将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传输、使用他人著作物的行为明确规定为侵权。
尤其是程序著作物(软件),擅自安装或使用本身即被视为复制行为,属于刑事处罚对象。
▪ 典型的违反著作权法行为示例
从互联网下载非法复制的电影、音源、程序的行为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设计、源代码并将其反映到开发中的行为
擅自复制程序并向第三方发行或共享的行为
▪ 违反著作权法的处罚幅度
法人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如存在违法行为,法人也可能一并成为处罚对象
但是,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使用,可认定一定的例外,此时的核心判断标准是使用目的、规模及是否获益。
3. 违反著作权法 |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协助内容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在本案中,以委托人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为中心展开辩护。
① 主张不存在营利目的及属于个人使用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以韩国《著作权法》第30条及第101条之3第1款第4项为依据,强调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个人使用已公开发表的著作物,或在家庭及与之相当的范围内使用的情形,允许复制。
委托人说明,其并未将程序用于商业用途或公司业务,而是出于对电磁波仿真的学习及研究目的而使用。
② 证明使用经过的非营利性
委托人陈述,其只是出于个人好奇在研究电磁波吸收体结构的过程中下载该程序并作短期实验之用,并无将相关数据用于公司研究资料或营利活动的事实。
此外,还通过公司内部服务器记录证明了程序并无用于业务项目的痕迹。
③ 提交悔过书及请愿书
委托人就因著作权人控告而接受调查一事深刻反省,并提交了亲笔撰写的悔过书。
同事们也一并提交了“委托人平日研究热情高,从未追求过不正当利益”的请愿书。
通过这些,侦查机关明确认识到委托人并非惯常性或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者。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依据上述法理与证据,主张委托人的行为“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学习,难以认定为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
对此,检察机关以“委托人对程序的使用被判断为非营利且属于学习目的的使用,且无直接用于公司业务的证据。”为由,作出了“无犯罪嫌疑(证据不足)”处分。
即,侦查机关判断该行为不符合违反著作权法嫌疑的构成要件,委托人未受到刑事处罚。
4. 违反著作权法 | 涉嫌时的应对要点
违反著作权法嫌疑因在侦查初期以何种方向进行陈述,处分结果可能大不相同。
因此,如下的分阶段应对策略十分重要。
阶段 | 应对要点 |
第1阶段:初期陈述准备 | 整理程序安装、使用的时间点、目的、使用范围等后进行陈述 |
第2阶段:证明不存在营利性 | 以客观资料(服务器记录等)证明不存在金钱利益或商业性使用 |
第3阶段:提交悔过书及和解书 | 通过向被害人表明道歉意愿及承诺防止再犯,争取从宽处理的可能性 |
第4阶段:在律师在场下进行调查 | 为避免在初期陈述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自白或误解,律师陪同必不可少 |
第5阶段:促成不起诉处分 | 综合非营利性使用、初犯、反省态度等,促使案件在检察阶段终结 |
违反著作权法案件即使是“使用过一次程序”的行为也可能被刑事处罚,因此从初期阶段起就必须彻底进行法理审查与举证策略。
本案是由外国软件公司控告而开始的违反著作权法侦查,但通过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的法理应对与证据资料提交,在检察阶段获得无犯罪嫌疑(不起诉)决定的案例。
本案展现了区分“非营利的个人使用”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这一著作权法解释的核心。
委托人不仅避免了法律处罚,还得以消除对其使用该程序的误解并恢复信任。
违反著作权法即使是单纯的下载或个人使用,只要违背著作权人的意愿,也可能被视为犯罪。
但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使用在法律上明确存在被认定为例外的范围,因此从侦查初期起准确证明目的、范围、使用经过是关键。
如因著作权问题接到侦查联系,请立即通过🔗法律咨询预约与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商议并制定应对策略,方可避免不必要的刑事处罚。
本法人将由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专利代理师、电子数据取证中心协作,提供量身定制的策略。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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