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希望争取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委托人案件内容

- 2. 离婚专业律师为驳回离婚请求提供的协助事项

- - 证明单方出走与切断联系行为是婚姻破裂的直接原因
- - 主张关于婆婆‘不当对待’的说法毫无依据
- - 查明配偶的婚外情迹象及婚姻破裂责任
- 3. 促成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离婚专业律师

- - 提起离婚诉讼的事由
- 4. 为争取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核心应对要点

- -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必要性
1. 希望争取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委托人案件内容
这是一位委托人希望离婚专业律师提供帮助,以争取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案例。
委托人收到了与其维持约20年婚姻生活的配偶提交的离婚起诉状。
配偶在一年前未作任何说明便离家,单方出走,此后切断了电话、短信、即时通讯等所有联系方式。
尽管如此,配偶仍在起诉状中以委托人对婆婆不讲礼貌、不予联系为由,依据韩国《民法》第840条第4项(对直系尊亲属的不当对待)请求离婚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然而,委托人的说明却完全不同。
婆婆多年来反复对委托人进行侮辱性言行,委托人一直忍耐,直到严重的辱骂持续不断,才陷入难以继续保持联系的处境;反倒是丈夫存在明显的婚外情迹象,且目前很可能仍与婚外情对象(女方)共同生活,委托人如此陈述。
委托人无法接受这种基于单方主张的离婚要求,希望获得驳回配偶全部请求的驳回离婚请求判决。

2. 离婚专业律师为驳回离婚请求提供的协助事项
本案的核心争点在于配偶所主张的“不当对待”是否确有其事、婚姻破裂的责任归属于何方、根据过错主义原则离婚请求是否可以被准许。
离婚专业律师以如下方式设计了证据与法理。
证明单方出走与切断联系行为是婚姻破裂的直接原因
离婚专业律师详细整理并提交了配偶出走时仅留下一张字条便离开的事实、切断联系方式与即时通讯等的具体情况,以及委托人因此受到巨大冲击而接受精神科治疗的事实。
离婚专业律师借此强调,无意维持婚姻关系的一方反倒是丈夫,且其提起离婚诉讼也很可能是为了掩盖出走后自身的婚外情问题。
主张关于婆婆‘不当对待’的说法毫无依据
配偶主张“对婆婆进行了不当对待”,但实际上,委托人多年来反复遭受婆婆的辱骂与侮辱,并因此精神痛苦不断累积,接受了精神科咨询及药物治疗,这一事实确实存在。
韩国最高法院(97므612、2020므14763)曾判示:“所谓不当对待,是指达到可评价为继续维持婚姻过于残酷程度的暴力、虐待、侮辱。”
离婚专业律师据此证明,委托人的行为并不构成不当对待,反而查明委托人才是长期遭受婆婆不当对待的受害当事人,配偶的主张结构完全不能成立。
查明配偶的婚外情迹象及婚姻破裂责任
综合委托人所获取的通信记录、照片、周围人陈述等,显示出配偶长期与他人交往的可能性极高,且出走后仍与对方共同生活的情况。
离婚专业律师强调,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明显由配偶造成,因此包括婚外情在内的配偶过错事由,是本案离婚请求应予驳回的重要理由。
综合来看,离婚专业律师以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是配偶的出走与婚外情、不当对待主张毫无法律依据、委托人的精神损害源于婆婆与配偶的行为、根据过错主义原则有过错的配偶不得请求离婚为论据,强烈主张驳回离婚及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
3. 促成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离婚专业律师
法院认为,配偶所主张的“不当对待”实际上没有可予认定的客观证据,反而在考虑配偶的出走、婚外情迹象、切断联系、过错性等因素后,判断婚姻破裂的责任在于配偶。
因此,法院驳回了配偶的离婚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全部请求。
离婚诉讼通常按以下流程进行。
2. 提交答辩书
3. 辩论期日
4. 事实调查·提交证据
5. 辩论终结
6. 宣告判决
离婚适用过错主义(有婚姻破裂责任的配偶不得请求离婚)原则。
提起离婚诉讼的事由
韩国《民法》第840条规定,存在以下事由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 恶意遗弃
3. 配偶或直系尊亲属的不当对待
4. 自己的直系尊亲属遭受配偶不当对待的情形
5. 配偶生死不明达三年以上
6. 其他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重大事由
在以下情况下,离婚请求可能被驳回。
2. 不当对待或暴力等事由未得到客观证明的情形
3. 分居、出走、婚外情等原告过错性显著的情形
4. 配偶的离婚意图为逃避责任或出于经济目的的情形
4. 为争取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核心应对要点

如同本案委托人一样,在收到离婚起诉状后,为争取驳回判决,需要留意以下应对要点。
2. 必须整理出走、婚外情、辱骂等对方配偶的过错事由
3. 确保客观证据是关键(精神科诊疗记录、通信记录、婆婆辱骂情况、对话消息等)
4. 审查是否构成不当对待的法律标准(单纯的矛盾、意见分歧并非不当对待)
5. 表达维持婚姻的意愿很重要
6. 需针对配偶的主张提交反驳材料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必要性
驳回离婚请求是需要综合设计法律逻辑、证据构成、反驳策略的案件。
大倫具备离婚专业律师、证据调查中心、电子数据取证中心等协同合作的一站式应对体系,在证明离婚请求的不当性并争取驳回判决方面具有优势。
尤其通过综合开展配偶过错性结构分析、反驳不当对待主张的逻辑构成、证据整理与提交、可并行推进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婚外情第三者索赔诉讼策略制定等工作,积极协助委托人免受不当离婚请求的侵害。
如果您正处于需要争取驳回离婚请求判决的情况,希望您现在就🔗预约法律咨询。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