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案件内容

- - 大倫企业专门律师的协助事项
- 2.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案件结果

- 3.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概念说明及企业应注意事项

- - 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时的行政制裁
- 4. 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时的行政制裁应对方法

- - 大倫律師事務所一站式应对协助事项
1.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案件内容

这是一位因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被处以课征金处分,前来咨询本法人企业专门律师的委托人的经历。
委托人是一家取得废弃物中间处理业许可、以大型废弃物为主开展废弃物中间处理业务的企业代表。
根据韩国《废弃物管理法》,废弃物处理业者须对废弃物管理车辆定期进行申报并接受适合性确认,但委托人在同时处理多项行政事务的过程中,一时错过了相关申报期限。
对此,管辖区厅认定委托人的行为违反了韩国《废弃物管理法》,处以替代3个月停业的课征金。
委托人认为课征金处分过重,遂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败诉,于是请求大倫律師事務所企业专门律师的协助。
大倫企业专门律师的协助事项
企业专门律师与行政专门律师协作,为委托人在案件中提供了如下协助。
1. 集中主张未考虑韩国《废弃物管理法》行政处分减轻事由的违法性
大倫企业专门律师首先将区厅长在处分过程中完全未考虑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所明示的减轻事由这一点设定为核心争点。
根据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施行规则》第83条第2项规定,在以下情形下可在停业期间1/2的范围内减轻行政处分。
- 违反程度轻微
- 无环境污染或污染轻微、未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情形
- 因非故意的不可避免事由而违反、并迅速采取事后措施的情形
在本案中,委托人并非故意逃避韩国《废弃物管理法》规定的申报程序,只是因行政业务不熟练而一时遗漏,且委托人的行为并未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居民损害。
特别是,通过提出过去针对委托人企业的另一起课征金处分撤销请求案件中,行政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大型废弃物在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公害的可能性较低”的裁决先例,主张本案同样仅属于单纯的程序违反,并不存在实质性危险。
2. 就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课征金计算标准积极争辩
同时,大倫企业专门律师重点争辩在课征金计算过程中委托人企业的销售额被过高计算这一点。
根据韩国《废弃物管理法》第28条第1项及《废弃物管理法施行令》第11条第1项,替代停业的课征金应仅以作为停业对象的‘该废弃物处理业’所产生的年平均销售额为基准进行计算。
然而,尽管停业对象为废弃物中间处理业,区厅却适用了以委托人企业的全部销售额为基准计算课征金的违法方式。
对此,大倫系统地梳理了以下内容,在二审中主张本案课征金处分在法律依据和计算结构两方面均属违法。
- 停业对象行业的特定
- 各行业销售额的分离基准
- 课征金计算违反比例、平等原则
2.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案件结果

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宣告了将对委托人企业作出的因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约7亿韩元课征金处分全部撤销的判决。
这是法院同时认定了韩国《废弃物管理法》减轻规定的实质性适用、对课征金计算标准的严格法律解释,以及对企业经营造成过度制裁的违法性的结果,也是因有大倫律師事務所企业专门律师的战略性协助才得以取得的成果。
3.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概念说明及企业应注意事项
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是一部以废弃物的适当处理与环境保护为目的,对废弃物处理业的许可、运营、事后管理全过程进行严格规制的法律。
特别是,废弃物中间处理业者在取得许可之后,仍须承担遵守废弃物处理标准、维护设施与设备、车辆申报及适合性确认、定期行政申报等持续性的管理义务。
对企业而言,即使没有故意,仅因遗漏行政程序也可能受到停业或课征金这一重大制裁,因此即便是单纯的行政业务,也必须建立体系化的管理系统并进行法律检查。
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时的行政制裁
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时可能被处以的主要行政制裁如下。
- 停业:是指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废弃物处理业营业本身的处分,可能对企业销售额及交易关系造成致命影响。
- 课征金:是替代停业而处以的金钱制裁,须严格遵循法令规定的计算标准,若计算过高则会产生违法问题。根据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替代营业停止的课征金可在不超过销售额乘以百分之五所得金额的范围内处以。
- 替代停业的课征金:虽是考虑到停业带来的社会、经济波及效应而选择性处以,但因其具有与停业相同的制裁性质,故成为法律争议的对象。
4. 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时的行政制裁应对方法
区分 | 应对策略 | 核心要点 |
处分前阶段 | 积极说明减轻事由 | 证明轻微性、无过失、无环境污染 |
课征金计算 | 审查销售额计算标准 | 主张限定停业对象行业 |
处分之后 | 行政审判、行政诉讼 | 主张违反比例、平等原则 |
二审应对 | 运用判例、裁决先例 | 对同一、类似案件进行比较论证 |
大倫律師事務所一站式应对协助事项

大倫律師事務所通过企业专门律师、行政专门律师制定行政处分应对策略,为韩国《废弃物管理法》违反案件提供从初期应对到案件终结的一站式支持。
如因违反韩国《废弃物管理法》而受到停业或课征金处分,审查法律上减轻、撤销的可能性便是守护企业的第一步。
大倫制定兼顾企业业务持续性与经营稳定性的战略性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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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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