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配偶婚外情 | 案件概要

- - 什么是对婚外情第三者的索赔诉讼?
- 2. 配偶婚外情 | 协助内容

- - 配偶婚外情证据收集及事实关系梳理
- - 提交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起诉状及强调损害
- - 反驳婚外情第三者的虚假主张及应对
- 3. 配偶婚外情 | 协助结果,4千万韩元全额获得支持

1. 配偶婚外情 | 案件概要
因配偶婚外情而遭受严重精神痛苦的委托人,为寻求协助前来咨询。
从去年开始,配偶外出频繁、多次出现失联的情况,委托人因此开始怀疑配偶存在婚外情。
关键在于,委托人在配偶的手机中发现了与疑似婚外情对象之间的对话内容,并通过医院就诊收据和车辆位置记录等,使配偶出轨的事实变得明确。
委托人一方面另行推进离婚程序,同时希望对导致婚姻破裂的婚外情第三者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什么是对婚外情第三者的索赔诉讼?
对婚外情第三者的索赔诉讼,是依据韩国《民法》第750条就侵权行为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 韩国《民法》第750条(侵权行为的内容) 因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者,负有赔偿该损害的责任。 |
韩国《民法》规定了夫妻的贞操义务,并认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婚外情第三者的侵权行为责任。
据此,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出轨的事实明确,且对方知晓配偶已婚的事实,即可提起本诉讼。
通过该诉讼可获得针对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对婚外情第三者的索赔诉讼的大致程序如下。
对婚外情第三者的索赔诉讼程序 撰写起诉状并向法院提交 → 提交答辩书及证据调查 → 进行辩论期日 → 判决宣告及执行 |
在起诉状中,重要的不是单纯的情感诉说,而是要具体梳理并写明不正当行为于何时、以何种方式发生,以及婚姻关系因此如何走向破裂。
在审理进行期间,需审查婚外情第三者提交的答辩内容,针对其否认主张进一步整理证据,并在辩论期日有说服力地说明不正当行为的事实以及由此实际产生的精神痛苦。
此外,为应对判决确定后精神损害赔偿金仍未被自行支付的情况,还需要采取顾及后续履行确保程序的应对。
2. 配偶婚外情 | 协助内容
在配偶婚外情案件中,关键不在于单纯的怀疑,而在于具备法院能够认可的客观证据与前后一致的主张结构。
配偶婚外情证据收集及事实关系梳理
离婚专业律师首先审查了委托人已获取的资料,随后着手收集用于证明配偶婚外情的具体证据。
在信息截图、酒店收据、车辆位置记录等已获取资料的基础上,还补充了配偶的医院就诊记录、通话记录、CCTV资料等追加证明材料。
由此得以明确梳理出不正当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婚外情第三者是否知晓配偶婚姻状况等情况。
提交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起诉状及强调损害
离婚专业律师以已获取的证据为基础,提交了向婚外情第三者请求4,0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起诉状。
特别强调了委托人因配偶婚外情而患有严重失眠、焦虑症状并正在接受精神科治疗这一点,并将实际的诊疗记录和用药处方内容也作为证据材料附上。
此外,还一并提交了可确认离婚诉讼正在进行的起诉状副本,以证明与婚姻关系破裂之间的关联性。
反驳婚外情第三者的虚假主张及应对
婚外情第三者主张称,“以为配偶已经处于分居状态”“并不知道其处于婚姻关系中”。
对此,离婚专业律师证明了婚外情第三者过去曾多次到访委托人住所的事实,并强调了婚外情第三者与配偶往来的信息中已认识到委托人存在的情形,就其在知晓配偶婚外情后仍持续该关系一事强烈追究了责任。
3. 配偶婚外情 | 协助结果,4千万韩元全额获得支持
在因配偶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在充分知晓配偶处于婚姻关系中的情况下仍持续实施不正当行为,且委托人因此遭受了相当程度的精神痛苦。
据此,法院作出了被告应向原告支付4,0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决。
如上所述,配偶婚外情是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精神痛苦的事件,其不仅是单纯的不正当行为,还可能引发导致家庭破裂的法律责任。
配偶婚外情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诉讼的核心在于证据整理与有条理的应对,若您正面临类似情况,请不要独自烦恼,🔗法律咨询预约建议通过该方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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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在对婚外情第三者的索赔诉讼结束后提供后续管理服务,支持委托人完全回归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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