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寻求诈骗辩护律师的委托人

- - 因诈骗罪被控告的经过
- 2. 诈骗辩护律师应对冤枉诈骗罪控告的策略

- - 确立案件核心争议点及防御策略
- - 反驳借款主张并否定骗取故意
- - 通过证明就诊事实驳斥虚假主张
- 3. 诈骗辩护律师协助的结果,在警方阶段了结案件

- - 诈骗罪在何种情形下成立?
- - 因诈骗罪受罚时的处罚力度
- - 诈骗罪中通过律师协助可获得的益处
- - 被以诈骗罪控告时的常见问题
1. 前来寻求诈骗辩护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寻求诈骗辩护律师的委托人在被以诈骗罪控告后深感冤枉,为尽快了结案件,前来委托本法人的诈骗专业律师。
因诈骗罪被控告的经过
过去,委托人因经济状况困难,未能及时筹措医疗费用,得知此事的当时的男朋友向委托人汇款3,000万韩元,提供了资金支持。
然而,此后两人分手,数年之后,前男友突然主张该笔款项属于借款,要求返还。
委托人认为这只是对方一时气愤下的联系,并未认真对待,然而前男友(以下称控告人)以未能收回款项为由,最终提交了诈骗罪控告状。
委托人表示 “当时男朋友明明是毫无条件给的钱,分手后却突然这样主张,我实在无法理解。”,为应对诈骗罪控告,向诈骗辩护律师请求了帮助。

2. 诈骗辩护律师应对冤枉诈骗罪控告的策略
诈骗辩护律师在全面审查本案后,朝着否定诈骗罪成立要件的方向,分阶段展开了应对。
确立案件核心争议点及防御策略
诈骗辩护律师在正式应对之前,明确梳理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
· 是否可以认为其没有清偿意愿或能力?
以此为核心,围绕本案不存在被扩大解释为诈骗犯罪的余地这一点,确定了辩护方向。
反驳借款主张并否定骗取故意


控告人主张本案款项属于借款,声称委托人在没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骗取了自己的钱财,不仅提起了诈骗罪控告,还提起了民事返还请求诉讼。
对此,诈骗辩护律师取得了汇款当时的备注记录,并以该记录中款项被标注为“礼物”为依据,强调借贷关系并不成立。
此外,还提交了以下资料,积极说明委托人具备清偿能力,因此无法认定其具有骗取的故意。
▶ 金融账户明细
▶ 收入证明资料
通过证明就诊事实驳斥虚假主张

特别是,控告人主张委托人实际上并未接受医院诊疗,否认治疗费用支出本身。
对此,诈骗辩护律师取得了委托人的诊疗记录及医疗费用核算资料,提交了证明实际接受了治疗并通过刷卡支付了费用的客观资料。
以此强调控告人的主张只是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主张。
相关文章
3. 诈骗辩护律师协助的结果,在警方阶段了结案件
诈骗辩护律师在案件全过程中进行系统协助的结果,警方作出了无犯罪嫌疑(不予移送)的决定。
对此,委托人表示“突如其来的控告让我深感不安,多亏了细致的应对,我才得以回归日常生活”,向我们表达了感谢。
何为不予移送?
诈骗罪在何种情形下成立?
根据韩国最高法院判例,诈骗罪是指欺骗他人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并通过因该错误认识产生的财产处分行为取得财物或财产上利益时成立的犯罪。
参见韩国最高法院1988. 3. 8.宣告87도1872判决、韩国最高法院2011. 10. 13.宣告2011도8829判决等
诈骗罪是指欺骗他人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引发处分行为,从而受领财物或获得财产上利益而成立,欺骗、错误认识、财产处分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因诈骗罪受罚时的处罚力度
根据韩国《刑法》,诈骗罪可能受到如下处罚。
此外,即使属于未遂,也可能被认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案件初期应对的重要性很大。
如果因诈骗所得利益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则适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刑事处罚力度将大幅提高。
| 《刑法》第347条(诈骗) | 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诈骗罪中通过律师协助可获得的益处


诈骗罪这类财产犯罪案件,并不是仅凭“不知道是应当偿还的钱”或“起初并没有那样的意图”这样的主张就能够摆脱的犯罪。
因此,从初期陈述阶段起就需要谨慎且具有策略性的应对。
国内排名第9的律师事务所(以25年增值税申报为准)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刑事专业律师们,在诈骗罪案件中围绕是否存在欺骗、骗取故意、清偿意愿与能力等核心争议点,精密审查事实关系与证据,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
此外,在侦查、审判各阶段全面细致地梳理可能影响量刑的因素,系统准备反省资料、被害恢复努力、情况资料等,为减轻刑罚及从宽处理提供协助。
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卷入诈骗罪案件,可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获得符合案件阶段与情况的法律协助。
被以诈骗罪控告时的常见问题
A. 欺骗是指就对对方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告知虚假内容,或者明知对决定是否交易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却故意隐瞒的行为。Q. 诈骗辩护律师,诈骗罪中的“欺骗”是指什么行为?
超出单纯夸大或误解的程度,是否具有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的目的,成为核心判断标准。
A. 因诈骗罪被控告,并不意味着都会进入审判程序。Q. 诈骗辩护律师,一旦因诈骗罪被控告,就一定会走到审判吗?
在侦查过程中,若未认定存在欺骗行为或骗取意图,案件可能以不予移送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终结,因证据不足或不符合犯罪成立要件而终结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