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诈骗罪和解,委托人的情况

- - 刑事律师的协助
- - 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不予移送决定
- 2. 进行诈骗罪和解时应考虑的要素

- - 进行诈骗罪和解时的注意事项
- 3. 诈骗罪和解,如果需要刑事律师的协助

1. 诈骗罪和解,委托人的情况
就诈骗罪和解事宜请求咨询的委托人的情况如下。
委托人在准备就业期间,与熟人A某(以下称被害人)保持着交情。
当时委托人一边打零工一边准备就业,但没有稳定的收入,因房租和生活费的负担而面临经济困难。
被害人得知委托人的情况后,表示可以在生活费和就业准备方面提供帮助,并提出了金钱上的资助。
于是委托人在作出偿还承诺后,以生活费和就业准备过程中所需费用的名义获得了5,000万韩元的资助。
此后,由于忙于就业准备,委托人约有一年时间未能与被害人正常保持联系,为此被害人主张委托人欺骗自己骗取了钱财,并以诈骗嫌疑提起了控告。
委托人为利用诈骗罪和解等量刑要素以避免处罚,向刑事律师请求了协助。
刑事律师的协助
1)梳理金钱关系的性质
刑事律师强调,委托人并非欺骗被害人骗取钱财,而是以生活费和就业准备费用的名义获得了资助。
为此,通过整理两人之间的信息记录和当时的情况,说明了金钱资助得以进行的经过,并主张难以认定委托人具有骗取的意图。
2)梳理使用明细及情况资料
刑事律师整理了房租和生活费支出明细、就业准备过程中产生的教育费等使用情况,向侦查机关说明了这笔钱并非用于个人奢侈或其他目的,而是用于维持生活及就业准备过程。
此外,还提交了委托人表示“一定会还”的信息记录,明确表明了偿还意愿,并朝着为诈骗罪和解保留可能性的方向梳理了案件。
3)与被害人进行诈骗罪和解
刑事律师代理委托人进行了诈骗罪和解。
结果,委托人通过与被害人的充分沟通,消除了部分对金钱关系的误解并达成了和解,被害人也表示不希望对其进行处罚。
刑事律师的协助结果,不予移送决定
刑事律师将委托人收受金钱的经过、使用明细以及与被害人达成诈骗罪和解的事实综合整理后提交给了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审查了提交的资料和案件经过后,判断难以认定委托人具有骗取钱财的故意。
结果,本案被判断难以认定为刑事处罚对象,以不予移送决定结案。
2. 进行诈骗罪和解时应考虑的要素

诈骗罪是指欺骗他人,使其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的犯罪。
诈骗罪的成立,须认定存在欺骗行为、被害人的错误认识、基于该错误认识的处分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上损害或利益取得。
若嫌疑成立,根据韩国《刑法》第347条,可能被处以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进行诈骗罪和解时的注意事项
进行诈骗罪和解时,需要充分考虑案件经过和被害人立场的过程。
就被害人所感受到的损害和不安进行诚实说明,并展现出解决意愿的态度,同样可能成为重要的要素。
此外,在和解过程中,需要明确梳理和解金规模、支付方式以及是否有处罚意愿等多项事宜。
由于此类程序可能因诈骗罪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有所不同,因此慎重地研究应对方向十分重要。
3. 诈骗罪和解,如果需要刑事律师的协助
在诈骗罪和解过程中,客观地梳理案件经过和金钱关系,并为使与被害人的协商能够顺利进行而制定应对方向,这一点十分重要。
大韩民国第9位律所大倫律師事務所(依据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 刑事律师会细致审查委托人的情况,整理收受金钱的经过和相关资料,并系统地准备提交给侦查机关的意见。
此外,还会研究与被害人和解的可能性,并协调协商过程,以便明确梳理诈骗罪和解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需要就诈骗罪和解提供协助 🔗法律咨询预约,请借此确认符合当前情况的应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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