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原州刑事专业律师的经过

- 2. 原州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

- - 原州律师的第一项主张
- - 原州律师的第二项主张
- - 原州律师的第三项主张
- 3. 原州刑事专业律师争取到的结果

- - 原州律师咨询就找大倫
1. 找到原州刑事专业律师的经过

这是一位找到原州刑事专业律师的委托人的经历。委托人以取得电信网络诈骗暂缓起诉处分为目标,请求了法律咨询。
了解委托人的刑事案件
原州刑事律师 掌握到的 委托人 案件 情况 如下。
委托人 因需要资金 在咨询贷款 时,被匿名 对方要求以委托人名义开设账户 。
委托人 对贷款条件 一无所知 ,只是 以为这是获得贷款 所需的手续 , 没有意识到 不应 为他人开设账户 ,便为其开设了账户,而该 账户 被用作电信网络诈骗 组织的 冒名账户 。
此后 ,以委托人名义开设的所有 其他 账户均被冻结,委托人接到警方 的联系 后,为争取电信网络诈骗暂缓起诉处分,紧急 找到了原州 的刑事律师 。
2. 委托人违反的法律条款是?
委托人 究竟 违反了哪条法律条款 而卷入犯罪 呢? 难道不能为其他 人 开设账户 吗? 究竟 违反了什么 法律 呢?
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第6条之2 接入介质的选定、使用及管理)
任何人 在使用 及 管理接入介质 时, 收受、索要 或 承诺对价, 以用于犯罪 为目的, 将接入介质 出借借入,或 出借 的行为 ,或者 保管、传递、流通 的行为,均 不得实施。
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 所称的 “接入介质” 不仅 包括银行账户(存折) ,还包括支票卡 、公认认证书 、电子信息(账户密码 、认证书密码等) 。
若违反此规定 ,无论本人 是否存在过失 或 错误 ,均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3千万韩元 以下 罚金 。
如果明知账户 将被用于 诈骗犯罪 ,仍然 将账户 转让 ,则 诈骗罪帮助犯 也可能以此罪 受到处罚。
根据是故意 还是失误 , 所适用的 法律条款也会 有所不同。
3. 原州刑事专业律师的主张
委托人对上述 事实 完全 不知情 ,便参与到犯罪 之中。
为了将这 事实 写入意见书 并 提出主张 , 律师 整理了以下 内容。
原州律师的第一项主张
律师强调了委托人对犯罪行为 深 感悔悟 ,并且 已自白 犯罪这一事实 。
委托人不仅 后悔 当初的选择 ,还为卷入这类 犯罪 的自己 深感自责 ,并提交了委托人亲笔书写的 悔过书 作为附件材料 ,以陈述其真诚 悔悟 的情况。
这样 的悔过书 提交,依照刑事案件律师 多年的经验法则,构成案件的量刑酌情 事由 。
原州律师的第二项主张
委托人 并未参与实际的诈骗犯罪 ,由此 产生的金钱 利益 也完全 不存在。
刑事律师向各 家银行 申请交易明细,准备了可用于证明的 资料,并向警方 提交 ,主张委托人 实际 并未获得任何款项 ,委托人也是被他人欺骗、被利用于开设冒名账户 的事实上的 受害者 ,以此进行主张 辩护。
原州律师的第三项主张
委托人与父母 一起艰难 地生活 ,此次 因这件事 首次卷入犯罪 ,属于初犯。
刑事律师积极强调这 部分 ,附上家庭关系证明书等 ,主张若以这 起案件 为契机 受到刑事处罚 ,将使生计陷入困难 。
家人们也 一同期盼从宽处理 ,并以委托人 在公司 勤勉 工作 、再犯可能性 极 低等 为由,请求检方 予以从宽 处理。
4. 原州刑事专业律师争取到的结果
委托人 因此次 案件 首次 卷入犯罪 ,精神上 受到的冲击 也 很大。
但是 ,委托人对电信网络诈骗律师 的协助请求 每次 都积极 予以配合 ,案件最终获得电信网络诈骗暂缓起诉处分,得以顺利终结。
原州律师咨询就找大倫
本次案件以电信网络诈骗暂缓起诉处分 告终。
虽然嫌疑事实已被认定,但综合考虑委托人 系初犯 、未获得金钱 利益 、真诚 反省 等 情节 ,最终以电信网络诈骗暂缓起诉处分 在检察阶段 使案件 得以了结。
如果您在电信网络诈骗暂缓起诉处分相关方面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垂询大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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