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寻求蔚山律师帮助的委托人

- - 前来寻求蔚山律师帮助的经过
- 2. 蔚山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 3. 蔚山律师的协助事项

- - 蔚山律师主张委托人正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 - 蔚山律师主张被告负有支付被骗取金额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义务
- 4. 法院对蔚山律师主张的判断

- - 如果您需要蔚山律师的帮助
前来寻求蔚山律师帮助的经过
委托人为了安装太阳能发电机,联系了对发电机十分了解的被告。
被告告诉委托人,通过自己熟识的熟人可以以低廉的价格安装发电机。
相信了被告这番话的委托人决定通过被告安装发电机,并向被告交付了约3500万韩元。
但被告即便收下委托人的钱,也完全没有安装发电机的意愿和能力。
收到钱后的被告杳无音讯,委托人不断联系被告,但对方早已更换了手机号码。
委托人为了对欺骗自己并骗取钱财的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前来寻求蔚山律师的帮助。
2. 蔚山律师讲解的案件相关法令
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犯罪行为)
韩国《民法》第750条(侵权行为的内容)
因故意或过失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者,负有赔偿该损害的责任。
韩国《民法》第751条(财产以外损害的赔偿)
①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或给他人造成其他精神痛苦者,对财产以外的损害也负有赔偿责任。
韩国《民法》第752条(因侵害生命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侵害他人生命者,对被害人的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及配偶,即使没有财产上的损害,也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
韩国《民法》第766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①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知悉该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3年内不行使的,因时效而消灭。
②自实施侵权行为之日起经过10年的,亦与前项相同。
韩国《民法》第764条(名誉毁损情形的特则)
对毁损他人名誉者,法院可根据被害人的请求,命令其作出代替损害赔偿,或与损害赔偿一并的适当的恢复名誉的处分。
3. 蔚山律师的协助事项
蔚山律师为在损害赔偿诉讼中胜诉,制定了周密的策略,并主张了如下内容。
蔚山律师主张委托人正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强调了委托人因遭被告诈骗这一事实正承受着极大的压力,目前因社交恐惧症等症状而无法正常进行日常生活这一点。
蔚山律师主张被告负有支付被骗取金额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义务
蔚山律师强调,委托人因被骗取巨额钱款而处于极难进行正常外部活动的状态,并且综合考虑被骗取金额、犯罪手法等因素,被告负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义务这一点。
4. 法院对蔚山律师主张的判断
法院采纳了蔚山律师的主张,作出了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约4000万韩元损害赔偿金的判决。
如果您需要蔚山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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