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找到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 - 委托人的案件经过
- - 校园暴力案件相关法令
- 2.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事项

- - 主张受害学生不希望对委托人予以处罚
- - 主张受害者陈述缺乏可信性
- 3. 在群山校园暴力律师协助下获得第1、2号保护处分并结案

- - 以较轻处分结束保护少年案件
1. 找到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找到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是一名因实施校园暴力而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的初中生,希望获得校园暴力专业律师的协助。
委托人的案件经过
找到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是一名因实施🔗校园暴力而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的初中生。
委托人让同班同学帮忙买烟,遭到拒绝后,用勒紧头部的锁头动作殴打了这名同学。
此外,还无缘无故地用脚踢学校同学的大腿、殴打其头部,施加了暴力。
因此,因校园暴力即将面临少年审判的委托人为获得较轻的保护处分,前来寻求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
校园暴力案件相关法令
■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韩国《少年法》
第1条(目的)
本法的目的在于,对具有反社会性的少年采取旨在调整其环境、矫正其品行的保护处分等必要措施,并就刑事处分作出特别措施,从而帮助少年健康成长。
第2条(少年及保护者)
本法所称“少年”,是指未满19岁的人;“保护者”,是指在法律上负有监护教育义务的人或现正实施监护的人。
第32条(保护处分的决定)
① 少年部法官经审理认为有必要作出保护处分的,应当以决定作出下列各项之一的处分。
1. 委托保护者或可代替保护者保护少年的人进行监护
2. 参加课程命令
3. 社会服务命令
4. 保护观察官的短期保护观察
5. 保护观察官的长期保护观察
6. 委托依据《儿童福利法》设立的儿童福利设施或其他少年保护设施进行监护
7. 委托医院、疗养所或依据《保护少年等处遇法》设立的医疗康复少年院
8. 一个月以内的送交少年院
9. 短期送交少年院
10. 长期送交少年院
2.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事项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为使前来大倫的委托人能够获得相对较轻的保护处分,组建了由具有丰富少年审判经验的校园暴力专业群山律师组成的执行团队,协助处理了案件。
主张受害学生不希望对委托人予以处罚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委托人已向受害学生真诚道歉,且受害学生也不希望对委托人予以处罚。
委托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悟,前去找同学们下跪谢罪,同学们也原谅了委托人,双方圆满达成和解。
大倫的群山校园暴力律师提交了受害学生们的不希望处罚意愿书作为参考资料,恳请对委托人从轻处理。
主张受害者陈述缺乏可信性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声称遭到委托人殴打的受害学生的陈述缺乏可信性。
受害学生以没有校园暴力的明确证据为由,将说法改为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来主张受到侵害。
该学生单方面将自身的精神受害情况归咎于委托人,进行了强词夺理的主张。
校园暴力专业群山律师申辩称,声称遭到委托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的陈述存在歪曲。
3. 在群山校园暴力律师协助下获得第1、2号保护处分并结案
群山校园暴力律师为使委托人能够获得较轻的保护处分而竭尽全力予以协助,最终委托人获得第1、2号保护处分,结束了案件。
以较轻处分结束保护少年案件
找到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是一名实施了校园暴力的初中生,为在少年审判中进行辩护,希望获得校园暴力专业群山律师的协助。
对此,大倫的群山校园暴力律师组建了由具有丰富少年审判经验的群山律师组成的执行团队,竭尽全力予以协助。
案件结果,法院对委托人作出了委托保护者监护及参加课程命令的第1、2号保护处分。
如果您也在为与上述委托人类似的情况而苦恼,我们积极建议您与大倫律師事務所的🔗群山校园暴力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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