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通过大邱律师推荐前来大倫的委托人

- 2. 大倫为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 - 大邱律师协助1. 主张并非违法的解雇程序
- - 大邱律师策略2. 主张并非执行业务过程中的过失
- 3. 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结果,成功使原告请求被驳回

- - 如果您正在寻找大邱律师
1. 通过大邱律师推荐前来大倫的委托人

通过大邱律师推荐前来大倫的委托人,是一位经营着位于大邱的企业的代表。
近期被发出解雇通知的原告,其🔗不当解雇救济申请在初审、再审中均被驳回。
原告不服再审驳回而提起了诉讼,委托人为使原告的请求被驳回,经大邱律师推荐前来大倫大邱事务所。
2. 大倫为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提供的协助
大倫为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委托人,确立了反驳原告主张的证据。
原告申请再审的理由
1. 委托人本应经过给予申辩机会等惩戒程序,却未经过。解雇程序存在违法。
2. 是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而被判处刑事有罪的。解雇是不当的
大邱律师协助1. 主张并非违法的解雇程序
大倫律师为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委托人,主张原告所主张的解雇程序并不违法。
根据韩国大法院判例,“因刑事有罪判决而当然退职或依职权免职”在性质上也属于解雇,因此要求具备韩国《劳动基准法》上的“正当理由”,其宗旨在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
在初审和再审判定中,劳动委员会在没有其他特别争点的情况下,将“依职权免职事由的正当性”与“依职权免职的程序正当性”作为判断依职权免职作为解雇是否正当的标准。
此外,委托人公司的内部规定中将“确定判处禁锢以上刑罚”记载为免职事由,而原告因刑事判决被确定判处徒刑缓刑的事实明确,因此强调解雇通知并不违法。
大邱律师策略2. 主张并非执行业务过程中的过失
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委托人指出,原告的有罪判决并非业务中的过失,而是原告明显的过错。
原告是在委托人经营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中担任厂长的管理者。
原告利用该管理者的地位,将未达到性能试验、认证标准的产品低价偷偷卖给交易方,谋取了个人利益。
由此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及信誉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这是无法再继续维持雇佣关系的问题。
大倫大邱律师主张,这是因原告明显的过错而产生的刑事处罚,委托人对此作出的解雇通知并不违法。
大倫大邱律师以该理由为依据,主张“委托人对原告作出解雇通知存在正当理由,且对于解雇不存在任何程序上的瑕疵”,并请求驳回请求。
3. 获得大邱律师推荐的结果,成功使原告请求被驳回
通过大邱律师推荐前来大倫的委托人,成功使原告的请求被驳回。
委托人表示:“为使原告的请求被驳回,我经律师推荐前来大倫。多亏了大倫的律师,才得以成功使请求被驳回。”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