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找釜山诽谤律师的委托人

- - 釜山诽谤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 - 釜山诽谤律师讲解的诽谤相关法令
- 2. 釜山诽谤律师的辩护准备

- - 釜山诽谤律师谈委托人言论的‘公然性’
- - 釜山诽谤律师谈诽谤的‘故意’
- 3. 釜山诽谤律师协助的结果,委托人‘无罪’

1. 前来找釜山诽谤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找釜山诽谤律师的委托人,在与被害人争吵的过程中,在另一位熟人也在场的地方大声说出了被害人的私人事务,因此被以诽谤罪提起了刑事控告。
釜山诽谤律师掌握的案件情况

委托人经营着一家咖啡馆。据说过去曾一起共事的职场同事(以下称被害人)来咖啡馆玩。
咖啡馆的另一名员工A某也与被害人相熟,于是三人聊得正起劲。
其间,委托人得知被害人把自己与男朋友之间的私事全都告诉了A某。
对此感到愤怒的委托人与被害人发生了激烈争吵,其间大声说出了被害人所患的精神疾病。
被害人以在A某这一第三方在场的场合公然指摘自己敏感的隐私、损害了自己的名誉为由,对委托人提起了控告。
釜山诽谤律师讲解的诽谤相关法令
🔗诽谤是指侵害他人社会评价的行为,要对其进行处罚,在法律上需要满足几项构成要件。
1. 指摘具体事实
诽谤须指摘可能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具体事实方能成立。该事实不必是虚假的,即便是真实的事实,只要内容损害社会评价,也可能成立。
2. 诽谤的目的
如果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并以诽谤为目的,则诽谤成立。
3. 公然性(第三方认知的可能性)
诽谤须在不特定多数人或第三方能够认知的状态下实施。若仅仅是对被害人本人说,则不成立诽谤。
根据《刑法》,可以看出,指摘虚假事实而实施诽谤时,其量刑更重。
▣ 韩国《刑法》第307条(诽谤) ① 指摘事实而损害他人名誉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指摘虚假事实而损害他人名誉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2. 釜山诽谤律师的辩护准备
釜山诽谤律师为主张委托人无罪,主张委托人的言论不符合诽谤的构成要件,并作出如下辩护。
釜山诽谤律师谈委托人言论的‘公然性’
当相对方与发言人或被害人处于配偶、亲属、朋友等私人亲密关系,或者是负有职务上保密义务、或应处理相关事务的公务员或处于类似地位者时,因该关系或身份而对保密具有相当高程度的期待,此种情形下否定公然性。(参照韩国大法院1978. 4. 25.宣告78도473号判决等)
被害人与听到该发言的唯一相对方A某在同一职场工作了5年以上,因此三人彼此都很了解各自的私人隐私。
因此,即便A某听到了关于被害人精神疾病的言论,也不存在其向第三方传播的可能性或危险,故主张不能认定诽谤的公然性。
釜山诽谤律师谈诽谤的‘故意’
事发当时,因被害人到处说委托人的坏话,双方发生争吵,其间委托人对被害人说“我也有很多话要说”,被害人则以“你说说看”的方式回应。于是委托人便提及了被害人的精神疾病。
由于是在被害人反复表示随便说什么都行的情况下才作出的发言,因此主张不能认定委托人是在损害被害人名誉的犯意下说出了那些话。
3. 釜山诽谤律师协助的结果,委托人‘无罪’
釜山诽谤律师否定了委托人诽谤的构成要件并竭尽全力进行辩护,结果委托人获得了‘无罪’判决。
如果与本人意图不同,被指控涉嫌诽谤罪而面临处罚危机,应立即通过与专家咨询,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釜山诽谤律师将为委托人制定最佳策略。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