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 - 向大邱校园暴力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讲解的校园暴力处分
- 2.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事项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原告请求的不当性
- -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相关学生的陈述
- 3.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结果,“驳回原告请求”

- - 如果您需要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帮助
1.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
前来咨询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委托人曾被同级同学举报校园暴力,并通过学暴委获得了不构成校园暴力的结论。尽管如此,委托人仍遭到不服该处分的原告提起诉讼。
向大邱校园暴力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

向大邱校园暴力律师请求协助的委托人是一名高中生。
委托人的同级同学A某(以下称原告)主张自己一直遭受委托人的持续欺凌。
原告称,关键的是委托人在公交车站故意推搡自己并走过,导致原告不仅险些摔倒,还因手机掉落而险些遭遇严重事故,为此提出了校园暴力举报。
在由此召开的学校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上,就委托人的校园暴力嫌疑事实作出了不构成校园暴力的决议。
对此,原告不服该处分,主张委托人确有从背后用力推搡自己肩膀的事实,并提起了撤销校园暴力处分诉讼。
于是,委托人为驳回原告的请求找到了大倫,请求校园暴力专业律师的协助。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讲解的校园暴力处分
校园暴力受害学生举报后,只要满足会议召开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学校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以下称学暴委)便会召开。
学暴委的审议采用打分方式进行,综合考虑基本判断要素与附加判断要素予以评分,并根据总分对加害者作出相应措施。
审议结果,可能对加害学生作出如下校园暴力处罚措施。
校内辅导 | 第1号 | 向受害学生书面道歉 |
第2号 | 禁止对受害学生及举报、控告的学生实施报复行为(可并处) | |
第3号 | 校内服务 | |
联合外部机构辅导 | 第4号 | 社会服务 |
第5号 | 接受校内外专家特别教育或心理治疗(可并处) | |
改变教育环境 | 第6号 | 停止到校 |
第7号 | 更换班级 | |
第8号 | 转学 | |
第9号 | 退学(但不适用于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加害学生) |
2.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事项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以校园暴力专业律师以及具备丰富学暴委相关诉讼经验的律师为核心组建了TF小组,并对委托人的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
并通过如下主张,请求驳回原告的请求。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主张原告请求的不当性
原告提交CCTV画面作为证据,主张委托人用肩膀用力撞击了自己。
然而,事发当时因等候公交车的学生众多而十分拥挤,大量学生为搭乘公交车一拥而上地向前挤。
委托人也主张,自己只是为搭乘公交车奔跑时偶然碰到了原告的肩膀,并非有意与原告相撞。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相关学生的陈述
根据事发当时与委托人和原告在一起的学生的陈述,没有学生目击到二人在车站发生碰撞或接触。特别是,原告亲自指认的学生也作出了相同的陈述。
如果如原告所主张的那样,委托人用力撞击原告以致其险些倒下,那么周围应当有人目击并记得此事。但本所着重强调,没有任何一名学生目击过此事。
3.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的协助结果,“驳回原告请求”
大邱校园暴力律师就针对委托人提起的撤销校园暴力处分诉讼提供协助,其结果是,法院采纳了大倫的主张,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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