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寻求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2.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讲解的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

- 3.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着手进行的委托人辩护

- -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系初犯且正在反省
- -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未曾散布照片
- -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正在向被害人道歉
- 4.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对委托人刑事处罚的防御

1. 寻求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寻求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表示,自己涉嫌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
委托人请求为其抵御刑事处罚,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为满足委托人的请求,着手了解了案件情况。
委托人向通过随机聊天软件结识的一名女性表示,自己经营着规模较大的泳装生意,若对方担任模特工作,便会支付一定金额。
该女性询问应当如何进行,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则要求对方发送脱去内衣的裸体照片,以便了解其体型。
该女性没有任何怀疑,向委托人发送了多张照片,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一收到照片,便向该女性表示如果不听从自己的要求就会散布这些照片,利用可能引起该女性性羞耻心的拍摄物进行了胁迫。
2.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讲解的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所涉嫌的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依据韩国《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予以处罚,
韩国《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第14条之3(利用拍摄物等进行胁迫、强要)
① 利用可能引起性欲望或羞耻心的拍摄物或复制物(包括复制物的复制物)胁迫他人者,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 以第1项规定的胁迫妨害他人行使权利,或使他人从事无义务之事者,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 以常习方式实施第1项及第2项之罪的,按该罪所定刑罚加重至二分之一。
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因其罪质恶劣,不设罚金刑,而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3.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着手进行的委托人辩护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为抵御委托人的刑事处罚,着手进行了辩护。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系初犯且正在反省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除本案外没有任何刑事处罚前科,系初犯。
委托人认识到本案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正在诚心诚意地反省。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未曾散布照片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已将本案被害人发送的照片全部删除,也从未将照片对外散布。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正在向被害人道歉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还向被害人递交了致歉信,正在为自己的行为真诚道歉。
委托人曾试图与被害人达成妥善和解,但尚未得到被害人的原谅。
因此,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不得已为被害人提存了一定金额。
与被害人所受的冲击相比,提存金额或许极为微薄,但这是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的委托人怀着真诚之心竭尽全力筹措的金额。
4.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对委托人刑事处罚的防御

听取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意见的法院,对委托人作出了缓刑判决。
从而得以抵御委托人所请求防御的刑事处罚,
利用拍摄物进行胁迫罪因可能给他人带来极度的恐惧感,罪质恶劣,故予以严厉处罚。
🔗龙山性犯罪专业律师正如本次案件的委托人一样,可能因一时的失误而陷入面临服刑的危机,
如果您处于与委托人相同的境况,就应尽快应对。希望您不要拖延,前往龙山大倫律師事務所寻求咨询,制定合理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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