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抚养费增额诉讼 | 需要应对的委托人的故事

- - 详细内容
- 2. 抚养费增额诉讼 | 相关定义

- 3. 抚养费增额诉讼 | 协助事项

- - 应当反映的事项
- 4. 抚养费增额诉讼 | 协助结果

- -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应对
1. 抚养费增额诉讼 | 需要应对的委托人的故事
这是为提起抚养费增额诉讼而寻求大倫协助的委托人的故事。
委托人与前夫约在10年前,因前夫频繁的外遇和家庭暴力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
详细内容
委托人与前夫之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其抚养权人被指定为委托人。
据悉,调解以前夫向委托人在子女各自成年前一日为止每月支付30万韩元抚养费为条件而成立。
然而,前夫至今一次都未曾支付过子女的抚养费,
据悉,委托人虽已申请未支付抚养费的履行命令,但前夫仍未支付任何款项。
对此,委托人表示,应当全额获得过去的抚养费,并且由于物价上涨,每月30万韩元对于子女抚养而言远远不足,因此需要增加抚养费。
对此,大倫着手推进了抚养费诉讼。
2. 抚养费增额诉讼 | 相关定义
委托人表示要提起抚养费增额诉讼,韩国最高法院1991. 6. 25.宣告的90므699号判决作出如下判示。
根据韩国《民法》第837条第2款的规定,韩国家庭法院对其一旦决定的抚养所需事项进行事后变更,不仅在最初决定作出后存在特别情事变更的情形下可以进行,在最初的决定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所列各项情事被认定为不当的情形下也可以进行;即使当事人通过调解确定了关于该子女抚养的事项后向家庭法院请求变更该事项的情形下,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调解条款中确定的事项对照上述法律规定所列各项情事被认定为不当时,也可以随时变更该事项 而并非仅限于调解成立之后存在特别情事变更时才可对其变更。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请求抚养费增额。
■因未入学子女的成长、升入更高学段学校而导致费用负担增加的情形
■因子女疾病等需要治疗、住院等的情形
■因抚养权人的工作及工资变化而出现显著经济变动的情形
■其他关于抚养的事项被不合理决定的情形
3. 抚养费增额诉讼 | 协助事项
为了在抚养费增额诉讼中胜诉,并向🔗未支付抚养费的前夫追讨过去的抚养费,本法人组建了拥有丰富抚养费相关案件处理经验的律师团,作出如下协助。
■离婚当时子女尚未上小学,而现在已成为高中生,抚养相关费用较离婚当时显著增加
■离婚当时前夫无业没有收入,因此约定每月抚养费为30万韩元,而现在前夫已在工作
■离婚调解成立后,前夫一次都未来探望子女,也完全未支付抚养费
应当反映的事项
综合上述情况,前夫不仅应当全额承担此前未支付的过去抚养费,而且还应当反映经济状况的变化和子女成长所带来的抚养费增加。
实际上,未支付的抚养费总计达7000万韩元,今后的抚养费也应当增额至每月50万韩元、直至各子女成年所在的月份,此属妥当的情形。
4. 抚养费增额诉讼 | 协助结果
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应对
抚养费问题超越单纯的金钱支付,是与子女生活稳定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
尤其在过去抚养费未支付或现行抚养费水平不适当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厘清。
作为爱情结晶而缔结的婚姻关系破裂后,独自抚养其间所生子女的委托人,通过大倫律師事務所的协助,得以获得过去的抚养费,并获得了今后抚养费增额的认定。
大倫律師事務所以抚养费请求及增额案件的经验为基础,细致审查事实关系与收入结构,制定应对策略。
如果您正面临与抚养费请求或增额相关而需要应对的情况,请通过🔗离婚律师法律咨询预约确认符合当前情况的应对策略。
韩国排名第9的律所大倫(依据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标准)凭借积累的经验为案件提供协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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