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申请水原律师咨询的委托人

- 2.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提供的委托人辩护协助

- -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对公诉外人提出的主张
- - 水原律师咨询,主张属于公诉外人的业务
- 3. 水原律师咨询结果,以轻微罚金刑了结案件

1. 申请水原律师咨询的委托人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请求帮助的委托人,此前因涉嫌擅自变更社会福祉法人基本财产的用途、并且未提交法人财产相关文件而被提起公诉。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了解的《社会福祉事业法》
《社会福祉事业法》是通过规定社会福祉事业的基本事项,从而保障需要社会福祉之人享有人的尊严与过有尊严生活之权利的法律。
其目的在于提高社会福祉的专业性,谋求社会福祉事业的公正、透明与适当,构建地区社会福祉体系并提升社会福祉服务的质量,从而为促进社会福祉作出贡献。
∙《社会福祉事业法》第23条(财产等)
法人就基本财产而言,属于下列各项之一情形的,应当取得市∙道知事的许可
1. 拟进行出售∙赠与∙交换∙出租∙提供担保或者变更用途的情形
2. 拟长期借入(長期借入)保健福祉部令所定金额以上、期限一年以上款项的情形
∙《社会福祉事业法》第51条(指导∙监督等)
保健福祉部长官、市∙道知事或者市长∙郡守∙区厅长,就经营社会福祉事业者的主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必要时可就该业务命令其报告或提交相关文件,或者可让所属公务员进入社会福祉法人的办事处或设施进行检查或询问。
2.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提供的委托人辩护协助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为委托人提供了辩护协助。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对公诉外人提出的主张
找到水原律师的委托人虽是该社会福祉法人的代表理事,但实际运营一直由担任内部理事的公诉外人主导。
市进行第一次检查时,是由公诉外人接受检查,就市公务员要求提交的相关文件事宜,也由公诉外人主导。
公诉外人在市的指导∙检查开始后,向委托人说明称已提交全部相关文件、不存在问题。
由于公诉外人是负责并主导实际运营之人,委托人无法怀疑公诉外人的说法。
公诉外人完全没有向委托人告知市持续要求提交资料的事实、以及未提交相关资料的事实等。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强调了委托人并未参与法人的实际运营,且完全不知道公诉外人拒绝提供市所要求资料的事实。
水原律师作为其证据,提交了委托人与公诉外人之间往来的短信等。
水原律师咨询,主张属于公诉外人的业务
通过水原律师咨询,主张成为嫌疑对象的基本财产处分及资料提交属于公诉外人的业务。
公诉外人是常驻该法人的理事,是最直接执行法人行政业务之人。
就作为基本财产的不动产处分,也是主导执行业务的人物。
作为社会福祉机构,凡有需要编制预算或决算的事务,公诉外人一直负责执行法人的会计工作。
水原律师强调,属于行政业务的公文收发是公诉外人主管的业务,委托人并未参与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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