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求助的缘由

- -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求助的案情经过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案件相关法条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妨害公务罪的成立要件
- 2. 城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协助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已承认错误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为与受害人和解付出了努力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犯罪行为具有偶发性
- 3. 在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下妨害公务案获缓刑

- - 如需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
1.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求助的缘由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而向城南律师请求协助。城南律师与韩国各地的律师合作,为委托人提供了协助。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求助的案情经过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开了一家餐厅。
为此,委托人邀请朋友喝酒庆祝,之后又续摊去了KTV。
来到KTV后,委托人喝得酩酊大醉。
委托人在醉酒状态下回家,最终在街头睡着了。
一名居民看到后报了警,警察随即赶到现场。
警察叫醒委托人后,委托人辱骂并殴打了警察。
委托人因此涉嫌妨害公务,并向城南律师寻求帮助。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案件相关法条
城南律师事务所就🔗妨害公务罪作出了说明。
妨害公务罪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实施暴力或胁迫,从而妨碍其执行职务的犯罪。
※ 韩国《刑法》第136条(妨害公务)
①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实施暴力或胁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 为强迫或阻止公务员实施职务行为,或者使其辞去职务而实施暴力或胁迫的,处与前款相同的刑罚。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妨害公务罪的成立要件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了妨害公务罪的成立要件。
妨害公务分为单纯妨害公务和特殊妨害公务。
■ 单纯妨害公务
单纯妨害公务是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实施暴力或胁迫时成立的犯罪。
※ 成立要件
1. 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员(对象)
2. 实施暴力或胁迫(行为)
■ 特殊妨害公务
特殊妨害公务是指集体殴打公务员,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实施暴力并造成伤害时成立的犯罪。
※ 成立要件
1. 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员(对象)
2. 借助团体或多人的威势,或者携带危险物品(行为)
3. 实施暴力或造成伤害(结果)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建议接受🔗专业律师法律咨询。
2. 城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协助
城南律师在城南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制定了刑事辩护策略。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已承认错误
委托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自责,并怀着痛切的心情进行了反省。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为表达悔过之意,正在坚持戒酒。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为与受害人和解付出了努力
实施暴力行为后,委托人曾前去寻找受害人,希望向其道歉。
但由于未能见到受害人,委托人寄出了道歉信,并为弥补损害提存了和解金。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为弥补受害人的损害作出了积极努力。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犯罪行为具有偶发性
委托人当时处于酩酊大醉的状态,无法明辨是非。
虽然委托人因此殴打了警察,但其完全没有实施暴力的意图。
城南律师事务所强调,委托人实施该行为并非出于故意。
3. 在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下妨害公务案获缓刑
来到城南律师事务所求助的委托人在城南律师的协助下,就妨害公务指控获判缓刑。
如需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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