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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违反《电信事业法》

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 | 协助中继站管理角色委托人获判小额罚金刑

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城南律师请求了协助。在城南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被判处了较轻的罚金刑。

CONTENTS
  • 1. 委托人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契机
    • - 委托人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经过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 城南律师事务所说明的电信网络诈骗组织构成
  • 2. 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深刻悔悟
    • -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系初犯
  • 3. 在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下就违反《电信事业法》嫌疑获判较轻罚金刑
    • - 如果您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

1. 委托人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契机

城南律师-契机


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因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而面临处罚危机,向城南律师请求了协助。城南律师与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作,为委托人提供了协助。

委托人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经过

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收到了一名身份不明者的提议。

该提议的内容是,将以他人名义开通的SIM卡装入智能手机终端,从而进行管理并使其能够使用CMC功能的工作。

这属于中继站管理角色,负责在拨打电信网络诈骗电话时,设置并管理使其显示为韩国国内电话号码。

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电信网络诈骗共谋,因涉嫌违反《电信事业法》,向城南律师事务所请求了协助。

城南律师事务所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城南律师事务所就🔗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了说明。

电信网络诈骗可能面临如下处罚。

※ 韩国《刑法》第114条(组织犯罪团体等)
以死刑、无期徒刑或长期4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应之犯罪为目的,组织团体或集团,或加入该团体、集团并作为其成员进行活动的人,按其所目的之罪所定之刑处罚。但可以减轻刑罚。

※ 韩国《刑法》第347条(诈骗)
①以欺骗手段使他人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②以前项方法使第三人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时,亦适用前项之刑。

《电信事业法》第30条
若将电信事业者提供的电信业务擅自提供给他人,或将其用于他人的通信用途,可能被判处最高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刑。

*由于处罚程度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建议您接受🔗专业律师法律咨询

城南律师事务所说明的电信网络诈骗组织构成

城南律师事务所就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相关术语进行了说明。

1. 总负责人:统筹海外办公室租赁、他人名义账户招募、收益分配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部环节。

2. 诱骗角色:冒充侦查机关或金融机构给被害人打电话进行欺骗的角色。

3. 他人名义账户招募角色:招募并管理他人名义账户等的角色。

4. 现金收取角色:直接与被害人见面收取被害款项,并以无存折方式存入的角色。

5. 取款、汇款角色:从他人名义账户中取出被存入的被害款项,并汇往海外。

6. 中继站管理角色:运营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篡改电话号码的中继器,以及在其他手机设备上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CMC)功能等。

7. 手机开通角色:以本人名义开通普通电话号码、手机SIM卡,并提供给他人用于通信。

8. 他人名义手机招募及流通角色:从通过发布广告帖招募来的开通角色处接收他人名义手机、电话号码等信息,并管理已开通的电话使其不被注销。

若从事上述电信网络诈骗中的角色,可能会受到处罚。

2. 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事项

城南律师在城南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进行了细致的咨询后,作出了如下主张。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深刻悔悟

委托人在不知该工作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从事了此项工作。

为此,委托人怀着对被害人的歉意撰写了悔过书。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在得知犯罪事实后,积极配合侦查并进行反省。

城南律师事务所主张委托人系初犯

委托人在犯罪之前是一名从未涉及任何犯罪的诚实的社会成员。

城南律师事务所请求从宽处理,以便委托人今后也能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

3. 在城南律师事务所协助下就违反《电信事业法》嫌疑获判较轻罚金刑

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通过城南律师的协助,就涉嫌违反《电信事业法》被判处了较轻的罚金刑。

如果您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

造访城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就涉嫌违反《电信事业法》被判处了罚金刑。

城南律师与具有检察、警察经历的律师协作,从警察调查到审判的全过程提供协助。

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欢迎随时向🔗城南律师请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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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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