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首尔律师事务所 | 案件内容

- -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发现地区住宅组合加入合同程序的瑕疵
- -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发现被告的挪用公款行为
- 2. 首尔律师事务所 | 首尔律师的辩护内容

- -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因承诺书欺骗行为撤销组合加入合同
- -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因错误撤销组合加入合同
- - 首尔律师事务所 | 被告的挪用公款行为
- 3.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全额支持不当得利返还的裁定

1. 首尔律师事务所 | 案件内容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发现地区住宅组合加入合同程序的瑕疵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加入地区住宅组合签订了合同,但说明称签约当时信息不充分。
据称,被告在应尽义务公开的信息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在签约过程中发现了重要的程序性瑕疵等,存在诸多瑕疵事由。
被告在招募组合成员的过程中,为让签约者安心并诱导签订合同,制作并交付了退款保障承诺书。
然而,后来得知该退款保障承诺并非受法律保障的程序,是一份在万一出现问题时无法明确责任归属的文件。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发现被告的挪用公款行为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说明称,被告未经总会决议便擅自处分了组合成员的组合成员分担金,据此存在挪用公款行为。
最终,由于被告未经总会决议便使用了组合成员分担金,并交付了不受法律保障的退款保障承诺书,这些均属无效,因此被告所使用的即为不当得利。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为追回该不当得利,前来委托首尔律师。
2. 首尔律师事务所 | 首尔律师的辩护内容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审查了与委托人案件相关的法理后,为全额追回被告行为所产生的不当得利,提出了如下主张。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因承诺书欺骗行为撤销组合加入合同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张,签约当时制作的承诺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主张,签约过程中制作的承诺书未满足法律上必须要求的格式要件(告知义务等),并强行加入了对本案当事人即委托人不利的内容。
尤其,承诺书中包含了组合就签约后可能发生的损害免除责任的条款,而这违反了韩国《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指明其在法律上无效。
首尔律师事务所 | 因错误撤销组合加入合同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张,由于被告的欺骗行为才促成了合同的签订。
律师主张,被告向首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委托人提供了关于加入组合时预期收益与优惠的夸大信息,并在此过程中故意隐瞒了会给委托人带来重大风险的事项。
即,由于被告提供的虚假信息成为首尔律师的委托人签订合同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主张被告的欺骗行为与委托人的签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首尔律师事务所 | 被告的挪用公款行为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张,被告的侵占行为对全体组合成员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
首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侵占组合公款并非法转入个人账户的明细,以及未被用作运营费的明细。
此外,通过出示被告将组合成员的分担金用于个人用途的证据,出示了挪用公款行为的明确证据等,努力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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