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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与案例

诈骗、伪造公文书、行使伪造公文书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 | 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员,检察官上诉后仍获无罪判决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委托人因涉嫌担任现金收取人员而接受审判并获无罪判决,但检察官提起了上诉,因此委托人再次委托了在大邱具有丰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处理经验的律师。

CONTENTS
  • 1. 找到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委托人
    • - 委托人案件情况
  • 2.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委托人所涉指控
    • - 委托人涉嫌“诈骗罪”
    • - 委托人涉嫌“行使伪造公文书罪”
  • 3.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应对检察官上诉
  • 4.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应对上诉的结果

1. 找到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委托人

找到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委托人曾无端被怀疑担任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员。

在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曾在一审中获判无罪。

但此后检察官主张委托人存在犯罪嫌疑并提起上诉,委托人称自己再次面临受罚风险,因此重新委托处理本案。

委托人案件情况

委托人在浏览兼职招聘网站时,看到某公司的兼职人员招聘公告后与其取得联系并获聘。

当时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流行期间,因此未进行面对面面试,而是通过电话面试,委托人称自己并未察觉任何明显异常。

委托人开始工作后,按照上司的指示前往指定地点,从接近自己的人手中收取钱款,并将上司提供的文件交给对方。

事后才得知,委托人担任兼职人员的公司实际上是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委托人收取的钱款不仅是被害款,其交给被害人的文件也是冒充韩国金融委员会制作的虚假文件。

因此,委托人因涉嫌诈骗、伪造公文书及行使伪造公文书而被提起公诉。

委托人证明自己并无故意,最终获判无罪。

但本案检察官就委托人的案件提起了上诉,因此委托人再次找到了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

2.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委托人所涉指控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委托人因担任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的现金收取人员,甚至行使伪造的公文书,而涉嫌诈骗、伪造公文书及行使伪造公文书。下面详细了解各项指控。

委托人涉嫌“诈骗罪”

委托人因担任🔗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的现金收取人员,而涉嫌韩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欺骗他人,使其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性利益的犯罪;以欺骗他人的方式使第三人接受财物交付等情形,也适用诈骗罪。

如果诈骗罪成立,委托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委托人涉嫌“行使伪造公文书罪”

委托人还行使了从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处收到的伪造韩国金融委员会文件。

伪造公🔗文书罪、行使伪造公文书罪,是指伪造公务员或公务机关的文书等,并行使该伪造文书的犯罪。

如果上述指控成立,委托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设罚金刑。

3.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应对检察官上诉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为应对检察官针对委托人案件提出的上诉,着重强调了以下内容。

委托人认为自己当时正在从事正常工作

委托人不知道本案行为违法,因此在实施本案行为时并未试图隐藏自己的痕迹

委托人社会经验较少,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缺乏了解,因而卷入本案

委托人承诺今后不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并作为诚实的社会成员认真生活

4.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应对上诉的结果

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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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庭听取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意见后,作出了“驳回检察官上诉”的判决。

委托人因检察官就相关指控提起上诉,再次面临被判实刑的风险,但在大邱电信网络诈骗律师的帮助下得以维持无罪判决。

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员不仅会依据诈骗罪受到严厉处罚,而且行使伪造公文书罪所受处罚也比行使伪造私文书罪更重。

因此,尽早应对才有利于取得有利结果。如果您也面临与本案委托人相同的情况,请立即获取🔗律师推荐并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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