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前来委托安养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 - 委托安养法务法人的经过
- 2. 安养法务法人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 3. 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

- -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① 未造成危险
- -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② 深刻反省
- -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③ 偶发性犯罪
- 4. 法院对安养法务法人主张的裁定

- - 如果您需要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
1. 前来委托安养法务法人的委托人

前来委托安养法务法人的委托人,希望借助拥有丰富实务办理经验与专业技巧的法务法人协助,以减轻处罚刑量,因此来到安养事务所请求帮助。
2. 安养法务法人介绍的案件相关法令
向安养法务法人请求帮助的委托人,因涉嫌妨害业务罪、暴行罪被立案。
所谓妨害业务罪,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或使用诡计、威力妨害他人业务的犯罪。
若妨害业务罪嫌疑成立,根据韩国《刑法》第314条,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刑。
所谓暴行罪,是指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
若涉及该嫌疑,可能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留或科料。
文件递送公司在客户委托递送的文件包装内放入诋毁特定宗教内容的传单一并递送的情形,构成妨害该公司文件递送业务的行为,成立妨害业务罪。<韩国大法院1999年5月14日宣判 98도3767>
3. 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
安养法务法人审查了案件相关法令及判例,制定了缜密的策略。
并主张以下内容,恳请对委托人从轻处理。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① 未造成危险
委托人行使威力当时,被害人并未在进行诊疗行为。
并未造成可能妨碍对急救患者的救护、转送、急救处置或诊疗的危险。
此外还强调,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委托人引发了危险。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② 深刻反省
委托人对于一时未能控制情绪、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害的事实深刻反省。
此外,委托人为恢复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刑事提存。
安养法务法人强调,委托人正在反省犯罪行为,并为恢复被害人的损失尽了最大努力。
安养法务法人主张③ 偶发性犯罪
委托人在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因愤怒而偶发性地实施了本次犯罪。
并强调,该行为属于一次性犯罪,委托人此前完全没有犯罪前科,且本人主动参加了预防再犯的教育,再犯的危险性极低。
4. 法院对安养法务法人主张的裁定
法院采纳了安养法务法人的主张,对委托人宣判了相对较轻的罚金刑。
为此,委托人向安养法务法人致以深切的感谢。
如果您需要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
上述案件是涉及妨害业务等的委托人在安养法务法人的协助下被宣判罚金刑的案例。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为避免在案件初期作出不利的陈述,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十分必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具备检察、警察、侦查官等实际侦查经验的刑事律师,办理各类🔗业务案例,积极协助委托人。
如果您在与上述案例类似的情况下遇到困难,欢迎随时向安养法务法人请求帮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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