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寻求特殊伤害律师的委托人

- - 请求缓刑的委托人
- 2. 与特殊伤害律师一同了解的委托人嫌疑

- - 特殊伤害量刑标准
- 3. 特殊伤害律师展开的委托人辩护

- - “委托人正在悔悟其犯罪行为”
- - “委托人经营着营业场所”
- 4. 特殊伤害律师取得的一审判决

- - 和解代办
- 5. 特殊伤害律师取得的二审判决

1. 寻求特殊伤害律师的委托人
寻求特殊伤害律师的委托人表示自己涉嫌特殊伤害,请求协助进行刑事处罚的防御。
特殊伤害律师为协助委托人的案件,着手了解案情,内容如下。
据委托人所述,其在女友家中与女友发生争吵后,在气愤的状态下离开了家,女友为了阻拦委托人而抓住并拉住了他的胳膊。
委托人用力甩开了女友的手,在此过程中女友摔倒,鼻部受到骨折伤。
随后有人向119报警,警察出动后以特殊伤害立案,经调查后被起诉,当时正面临审判。
请求缓刑的委托人
委托人表示,目前尚未与女友达成和解。
委托人请求帮助其与女友顺利达成和解,同时希望能获得特殊伤害缓刑。
2. 与特殊伤害律师一同了解的委托人嫌疑

特殊伤害律师的委托人所涉的嫌疑为特殊伤害,特殊伤害是指展示团体或多众的威力,或携带危险物品而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
此处所说的伤害,一般是指侵害身体的完整性或生理功能。
特殊伤害是利用特殊手段对他人施加伤害的犯罪,因此比单纯伤害罪加重处罚。
韩国最高法院宣告的97도597号判决判示,特殊伤害罪中的危险物品,即使不是凶器,也广泛包括一切可用于危害他人生命、身体的物品。
特殊伤害量刑标准
特殊伤害罪根据韩国《刑法》,没有罚金刑,将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未遂犯也会受到处罚。
量刑委员会对特殊伤害罪设定的基本标准为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徒刑。
如果存在伤害程度轻微、没有刑事处罚前科、已完成相当程度的损害恢复,或在参与犯罪方面有特别值得酌量的事由等减轻要素,则可能判处4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徒刑。
3. 特殊伤害律师展开的委托人辩护
特殊伤害律师为满足委托人的请求,如下展开了辩护。
“委托人正在悔悟其犯罪行为”
特殊伤害律师强调,委托人对本案的犯罪事实真诚地进行了悔悟。
委托人在被当庭羁押后,通过羁押生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还撰写了给被害人的道歉书、悔过书。
不仅如此,虽然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但已就相当金额进行了刑事案件提存。
“委托人经营着营业场所”
特殊伤害律师强调,委托人经营着一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的运营正因此受到影响。
对于委托人有过错的部分理应受到处罚,但作为第三方的委托人营业场所员工的生计也出现了问题。
特殊伤害律师以此为由,请求对委托人从宽处理、判处缓刑。
4. 特殊伤害律师取得的一审判决
本案一审审判部认为,委托人虽然自白了犯罪行为并为被害人进行了刑事案件提存,但被害人所受的伤害并不轻微,因此判处了10个月徒刑。
特殊伤害律师随即需要制定通过二审争取减刑的策略。
和解代办
特殊伤害律师代替委托人着手代办与本案被害人的和解。
被害人在专业律师不懈的劝说下,前往委托人所在的看守所,原谅了委托人并达成了和解。
此外,委托人不再表现出暴力的一面,并为恢复与被害人的关系而努力。
特殊伤害律师强调本案被害人不希望对委托人予以处罚,请求予以减刑。
5. 特殊伤害律师取得的二审判决
特殊伤害律师进行和解代办及二审辩论的结果,审判部撤销了原审判决的10个月徒刑,宣告了缓刑。
本案委托人因一时的过失而陷入将要服徒刑的危机,但由于借助专业律师的策略进行了应对,得以通过缓刑防御了徒刑。
特殊伤害的情况下,规定了比单纯伤害高得多的处罚力度,即使被害人表明不希望处罚的意思,也可能被判处实刑,因此需要注意。
本法人正在分析委托人的案件,制定引导出有利结果的策略。
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接受🔗律师推荐并请求协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