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就交付土地诉讼寻求帮助的委托人

- - 什么是交付土地诉讼?
- - 什么是相邻土地通行权?
- 2. 为交付土地诉讼胜诉确立策略

- - 对相邻土地通行权的反驳
- - 主张被告的违法行为
- 3. 交付土地诉讼协助结果,“成功取得交付土地命令”

1. 就交付土地诉讼寻求帮助的委托人
就交付土地诉讼寻求帮助的委托人,近来因土地占有问题与邻居(被告)陷入了严重的纠纷。
因为被告在委托人的土地上安置集装箱,并种植多棵树木,擅自占有着该土地。
被告以相邻土地通行权为依据,持续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委托人为咨询是否有办法阻止被告的此类违法行为,来到了大倫律師事務所。
大倫反驳了被告主张的相邻土地通行权依据,建议其推进交付土地诉讼。
委托人将该交付土地案件委托给了从证据收集、起诉状撰写到审判阶段提供全程贴身辩护的大倫律師事務所。
什么是交付土地诉讼?
🔗交付土地诉讼是所有权人要求擅自占有其土地的人返还土地的诉讼。
即指对未经许可使用或占有他人土地的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腾空并返还土地的诉讼。
通常在以下情形下提起该诉讼。
| 1. 擅自占有 他人未经许可占有本人土地的情形(例如:违法建造建筑物或放置集装箱使用的情形) 2. 租赁合同终止后仍持续占有 租赁合同已终止,承租人却不腾退土地的情形 3. 买卖后占有人不搬离的情形 已买下土地,原所有权人或他人却仍持续占有的情形 |
什么是相邻土地通行权?
被告当时以🔗相邻土地通行权为由实施着非法占有。
被告主张的相邻土地通行权是什么呢?
相邻土地通行权是指与公路之间没有通道的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行周围土地的权利。
要获得相邻土地通行权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成立要件。
①某土地与公路之间没有该土地用途所需通道的情形
②该土地所有权人若不通行相邻土地或将其作为通道,便无法出入公路,或采用其他方法需耗费过多费用的情形
2. 为交付土地诉讼胜诉确立策略
大倫律師事務所确立了以反驳被告主张的相邻土地通行权为方向的策略。
对相邻土地通行权的反驳
被告称,为前往自己所有的土地,必须经过委托人的土地。
根据韩国《民法》第219条,相邻土地通行权是指当事人所有的土地不与公路相邻,且经过其他当事人的土地是唯一方法时才成立的权利。
承办律师提交不动产登记簿誊本和地籍图作为证据,主张被告的土地与公路直接相连,无需通行委托人的土地。
被告只是因为前往公路的路程更长,仅为图方便便擅自使用委托人的土地。
承办律师提出依据:在因相邻土地通行权引发诉讼纠纷的案件中,法院曾作出若另有进入道路则不能认定相邻土地通行权的判决。
主张被告的违法行为
承办律师主张,本案提起交付土地诉讼的决定性原因在于被告的违法行为。
委托人也曾体谅被告,以互惠的态度让其能够方便通行。
尽管如此体谅,被告仍在明确属于委托人的土地上安置集装箱、堆放物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
委托人最终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而提起了诉讼。
3. 交付土地诉讼协助结果,“成功取得交付土地命令”
经交付土地诉讼协助,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被告清除土地地上的堆积物并交付土地。
交付土地诉讼是土地权利关系、占有人的法律主张、强制执行程序等复杂交织的诉讼。
需与专业律师一起,通过审查所有权、解读不动产登记簿∙地籍图等,反驳占有人的主张,维护权利。
大倫律師事務所组建专为委托人服务的定制化律师团队,为复杂的法律程序提供周密的支持。
大倫律師事務所从起诉状撰写、证据收集到审判进行,在全过程中提供贴身辩护,欢迎向其寻求帮助。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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