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寻求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 - 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的委托人
- 2.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讲解的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

- - 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处罚量刑
- 3.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的案件应对策略

- -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主张① 不存在欺骗及故意
- -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主张② 遭受损害的委托人
- -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主张③ 委托人的自首
- 4.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协助结果,“无罪”

- - 若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
1. 寻求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的委托人

这是委托人在被以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嫌疑面临处罚危机的情况下,通过刑事专业律师系统性的协助获得无罪宣告的案例。
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的委托人
前来寻求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协助的委托人,其经过如下。
委托人为了找工作,在求职网站上登记了简历,收到了各种各样的求职邀请。
接受了其中一个邀请的委托人,随即开始了工作。
起初,委托人相信自己从事的是债权回收业务,便开始了工作。
此后不久,委托人接到侦查机关关于诈骗嫌疑将开始调查的通知,难掩慌乱。
为了在办理过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律师的协助下成功防御处罚,委托人找到了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
2.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讲解的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
被冤枉指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的委托人,希望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成功防御处罚。
下面将详细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是什么,以及处罚量刑如何。
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处罚量刑
所谓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中,负责直接从被害人处收取或传递现金的人。
他们可能主张自己只是单纯的传递者,但在法律上会被视为参与犯罪的共犯,从而受到严厉处罚。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普通人最常被卷入的情形是担任‘传递人’或‘收取人’角色的情况。
尤其是这类角色主要通过招聘求职网站招募,这是其特点。
若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则会被认定诈骗罪嫌疑,可依据以下规定受到处罚。
以欺骗手段使他人交付财物或取得财产上利益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误以为是兼职工资的钱,在侦查过程中也可能被视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收益,需加以注意
3.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的案件应对策略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与委托人进行了细致的咨询,准确掌握了案件经过。
为促成法院的无罪判决,提出了如下主张。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主张① 不存在欺骗及故意
委托人只是相信自己在从事正当的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扮演着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现金收取人的角色。
委托人根本无法想象该求职邀请竟来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因此强调,委托人的行为完全不存在欺骗及诈骗罪的故意。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主张② 遭受损害的委托人
电信网络诈骗组织欺骗委托人,使委托人相信自己从事的是正当的兼职。
对方称经过一定期间后将转为正式员工,且很快会签订劳动合同,委托人对此信以为真。
由此强调,委托人并非参与了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反而是遭受损害的被害人。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主张③ 委托人的自首
本案并非侦查机关率先启动侦查,而是委托人自己对自身工作产生疑问后自首而开始的。
委托人如实提交了自己所收取款项的明细及所有资料。
由此强调,若委托人哪怕以未必故意的方式认识到自己在参与诈骗犯罪,就不会如此自首。
4. 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协助结果,“无罪”
审判部采纳了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的主张,最终宣告了‘无罪’。
以无罪结束案件的委托人表示,多亏了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律师系统性的协助才得以获得无罪宣告,并致以深深的谢意。
若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现金收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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