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因工会举报而起的纠纷

- - 被指涉嫌违反工会法的缘由
- 2. 工会法适用法律与争议焦点

- 3. 应对违反工会法嫌疑的策略

- - 说明组织运营整顿的正当性与经营必要性
- - 为反驳不当劳动行为主张而整理事实关系
- - 证明用人单位一方不存在干预意图
- 4. 工会举报案件结果,以“无犯罪嫌疑”终结

- - 工会相关纠纷,需要获得协助的理由
1. 因工会举报而起的纠纷

因违反工会法而找到大倫的委托人是一家中型企业的代表,虽被工会控告,但在大倫企业律师的协助下获得‘无犯罪嫌疑’处分的案例。
被指涉嫌违反工会法的缘由
委托人是一家中型制造企业的代表,为改善整体运营体系,计划对内部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改革。
这是为提高组织效率、确保成员之间的公平性而采取的措施。
但部分工会成员认为改革方案中的部分内容会对工会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提出了异议,并向韩国劳动厅提起举报,使案件演变为法律纠纷。
委托人被工会以涉嫌违反工会法为由控告,面临接受调查。
为应对此事,委托人找到办理过多起劳动相关案件的大倫企业律师,请求协助。
2. 工会法适用法律与争议焦点
韩国《工会法》第81条将对正当工会活动的不利待遇、拒绝集体谈判、干预工会等行为规定为不当劳动行为。
▶ 工会法规定的不当劳动行为类型
2. 以不加入工会或退出工会作为雇佣条件,或以成为特定工会成员作为雇佣条件的行为
3. 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签订集体协约及其他集体谈判的行为
4. 支配或干预工会的组织或运营的行为,以及超过工时豁免限度支付工资或资助工会运营费用的行为
如果上述不当劳动行为被认定,将依据《工会法》第90条受到处罚。
▶ 处罚幅度
《工会法》第90条(罚则)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3. 应对违反工会法嫌疑的策略

本案中争议的主要焦点如下。
▶ 案件的争议焦点
▷ 用人单位一方是否有意图使工会活动萎缩
对此,企业律师着重证明在组织运营过程中采取的内部措施并非针对特定工会成员的不利待遇或歧视。
同时,通过情况资料明确说明用人单位一方完全没有限制或干预工会活动的意图。
说明组织运营整顿的正当性与经营必要性
企业律师集中证明整顿组织运营标准是基于合理的经营判断而采取的措施。
通过内部规划方案、公司内部说明资料等,具体说明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整顿业务流程。
此外,通过证明适用对象范围并非特定工会成员而是一并适用于全体员工的事实,强调了不存在歧视意图。
以此客观地说明了改革措施并非旨在使工会成员活动萎缩的手段。
为反驳不当劳动行为主张而整理事实关系
为强调委托人的措施不属于对工会成员的不利待遇,仔细分析了案件发生前后的人事记录和运营明细。
特别是通过数据和案例证明了人事调动或职务调整的计划与工会活动无关,以及在相同条件下对非工会成员也采取了相同措施。
企业律师通过说明适用了与工会成员身份无关的一贯标准,有说服力地主张用人单位不存在支配、干预的意图。
通过以事实关系为中心的反驳策略,正面否认了不当劳动行为的核心要件。
证明用人单位一方不存在干预意图
企业律师关注到公司一贯尊重工会的存在并维持合作关系的历史。
通过提供公司方面接受过去工会请求事项的案例、劳资之间定期沟通记录等多项情况资料,强调组织运营上的决策是与工会活动相分离的行政程序。
此外,还以依据资料证明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也不存在限制或干涉工会活动的情况。
4. 工会举报案件结果,以“无犯罪嫌疑”终结

侦查机关认定组织改革过程是出于经营上的必要性和行政整顿层面而采取的措施。
此外还判断,相关内容并非为限制工会活动或造成不利影响,也未违反集体协约的规定。
据此,违反工会法的嫌疑未被认定,最终作出了‘无犯罪嫌疑’处分。
工会相关纠纷,需要获得协助的理由
在组织改革或政策变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内部矛盾,稍有不慎便可能扩大为违反工会法的问题。
即使企业并非有意,一旦工会成员一方将其视为不利待遇,也可能引发刑事举报,这是一个敏感的领域。
因此,需要从初期就准确诊断案件性质、具备明确应对逻辑的法律专家的协助。
大倫律師事務所通过让契合案件的企业律师与劳务及税务等各领域专家协作,构建了以团队为单位的应对体系。
在案件终结之后也提供量身定制的咨询服务,为纠纷预防、迅速决策和内部矛盾管理提供切实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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