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请求办理B1/B2签证的委托人

- - 取得美国签证
- - 美国B1/B2签证
- 2. 为办理B1/B2签证提供的协助

- - 签证申请前诊断
- - 申请书填写阶段
- - 面谈日程预约及准备
- - 材料准备
- 3. B1/B2签证办理成功

1. 请求办理B1/B2签证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请求办理B1/B2签证的委托人的案例。
委托人是韩国国籍的40多岁个体经营者,应美国当地商业伙伴的邀请,计划进行短期出差。
委托人以商务会谈为目的,需要办理美国B1/B2签证。
特别是委托人打算不带家属单独入境美国,且国内不动产及金融资产不多,很容易被误认为有移民意图。
为此,委托人在办理美国B1/B2签证过程中请求了专业律师的协助。
取得美国签证
韩国国籍者以旅游为目的入境美国,主要有两种方式。
即通过电子旅行许可制(ESTA)的免签入境,以及通过B2旅游签证的签证入境。
两种制度的入境目的相似,但在申请程序、停留期限和使用条件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参考以下信息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方式非常重要。
1. 美国电子旅行许可(ESTA)
ESTA(电子旅行许可,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是根据美国签证豁免计划(VWP),使韩国公民无需签证即可入境美国而事先获得批准的制度。
▶申请资格
-包括韩国在内的VWP成员国国民
-持有电子护照者
-旅游、过境、短期商务、参加活动、短期教育目的等
-停留计划在90天以内
▶主要特征
-可停留期限:最长90天(不可延长)
-申请方式:在线
-是否面谈:不需要
-处理所需时间:1~2天内批准
-多次入境:可以(2年内或至护照到期日有效)
-必备材料:电子护照、回国机票信息等
-适用地区:包括美国50个州以及波多黎各、关岛、塞班岛等美国属地
▶注意事项
-须在出发前72小时之前在美国国土安全部ESTA网站上申请。
-即使获得批准也不保证入境:入境美国时经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审查后才最终获准入境。
-护照更新时须重新申请ESTA。
-以下情况不可使用ESTA:
2011.03.01以后访问过朝鲜、伊朗、伊拉克、苏丹、叙利亚、也门等国者
2021.01.12以后访问过古巴者
上述国家的国籍者
过去有被拒绝入境美国或被驱逐经历者
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美国B1/B2签证
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通常会签发 B1/B2签证。
这是两种类型合并的形式,按以下目的进行划分。
签证分类 | 用途 | 入境时入境记录表标示 |
B-1签证 | 出差、会议等商务目的 | B1 |
B-2签证 | 旅游、探亲等旅行目的 | B2 |
▶B-1签证(商务签证)
✅ 什么情况下需要?
-赴美出差、商务会议、合同谈判等商务目的的访问
-分公司设立前期调研、参加展会、参加特定教育或研讨会等
✅ 停留期限及特征
-通常最长可停留3个月
-必要时可在美国境内申请延长停留
-在不领取美国报酬(薪资)的范围内可进行业务活动
(例:参加会议、技术检查等)
▶B-2签证(旅游签证)
✅ 什么情况下需要?
-以赴美旅游、度假、探亲为目的的短期停留
-治疗、参加短期休闲项目等
✅ 停留期限及特征
-通常最长可停留6个月
-实际授予期限在入境审查时决定
-必要时可在美国境内申请额外延长6个月
▶如需延长旅游签证(B-2)
入境美国后6个月停留期结束前,如需额外停留,可向移民局(USCIS)提出延期申请(EOS: Extension of Status)。
但须满足以下要件:
-具体的延期理由
仅以“想多旅行”为由不会获批。
例:需要建筑物拍摄项目等目的、日程、地点明确的行程。
-财力证明
须证明在美国停留期间能够经济自立。
→ 需提交本人名义的美国境内银行余额证明
-确保回国机票
须提交在美国停留结束后的回国机票预订记录。
-频繁入境时可能受限
如反复入境美国,入境记录表(I-94)上可能标注NO COS(不可变更身份)、NO EOS(不可延期)等,此时将无法提出延期申请。
▶B2签证相关注意事项
✅ 身份变更(Change of Status)需谨慎
以旅游签证入境后,若要在美国境内变更为其他签证(例:学生签证F-1),须在入境至少60天后才能申请。
若在60天内申请身份变更,可能被认定最初入境目的为虚假,因此建议在入境90天后再申请变更。
✅ 子女教育问题
即使以旅游签证与子女一同入境,也不可在公立学校等正规教育机构注册。
→ 允许参加短期英语营或summer camp等非正规项目
✅ 可以进行语言进修吗?
每周不足18小时的短期语言项目可用旅游签证学习。
但不可注册正规语言进修课程(需F-1签证)。
分类 | B1签证(商务) | B2签证(旅游) |
入境目的 | 出差、会议、调研 | 旅游、探亲、治疗 |
停留期限 | 通常3个月(可延长) | 通常6个月(可延长) |
活动限制 | 可从事部分无报酬业务 | 不可进行营利活动及教育 |
有效期 | 通常10年 | 通常10年 |
携带子女时 | 不可教育 | 不可正规教育 |
-预计在美国停留超过90天的情况
-需要频繁访问美国的情况
-不符合ESTA资格条件的情况(例:特定国家访问者)
-有长期停留计划的情况(探亲、治疗等)
-有美国签证拒签或入境被拒经历的情况
2. 为办理B1/B2签证提供的协助

我们着手为办理B1/B2签证提供协助。
签证申请前诊断
-分析委托人是否有充分理由选择B1/B2签证而非ESTA
-确认出差、参加活动、治疗、探亲等访问目的的合法性并检查其可证明性
-根据过去的美国入境记录、拒签经历、是否访问特定国家等进行事前风险分析
-决定以B1还是B2申请,并在必要时建议以复合目的(B1/B2合并)申请
申请书填写阶段
-按DS-160表格各填写项目分析风险因素并提供策略性填写支持
-防止过去的美国访问记录与申请目的之间不一致
-告知因失误填写虚假事实时今后可能发生入境禁止制裁
面谈日程预约及准备
-制定符合个人情况与申请目的的面谈日程调整策略
-在有紧急出差等急迫日程的情况下撰写紧急预约请求理由书
-考虑因公休日及季节性因素造成的大使馆等待期,与预定日程并行协调
-根据美国大使馆面谈进行方式开展模拟面谈
-事先准备回国可能性、访问目的、财务状况、职业现状等主要提问
-指导如何避免不利陈述及答复思路,以免在实际面谈中慌乱
材料准备
-职业相关证明材料:在职证明、营业执照、薪资明细、税务申报表等
-回国可能性证明材料:家庭关系证明、不动产持有明细、国内财务状况
-按访问目的的附加材料:邀请函、出差日程表、活动邀请函、医疗记录、诊疗预约单等
-财力证明材料:存款余额证明、存折复印件等(证明在美停留费用可自立)
3. B1/B2签证办理成功
在为办理B1/B2签证提供协助后,委托人顺利成功取得了签证。
在近来非移民签证审查日益严格的情况下,本案例是展现充分证明入境理由、具体说明访问目的、面谈策略何等重要的典型案例。
美国B1/B2签证办理仅准备基本材料难以获批,实际上关键在于如何有说服力地证明申请人的回国可能性。
由于从签证审查阶段起就需要周密的策略,为避免因细小失误导致拒签,获得专家的协助非常重要。
大倫律師事務所由精通美国法、移民法的专业律师及相关法律专家提供一站式应对服务。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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