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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犯罪 | 就醉酒驾驶简易处罚令申请正式审判获无罪判决

这是一位因醉酒驾驶犯罪被处以罚金刑的简易处罚令(略式命令)、前来寻求协助的委托人的案例。委托人在醉酒驾驶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得以获得无罪判决。

CONTENTS
  • 1. 因醉酒驾驶犯罪被处以简易处罚令的委托人
  • 2. 醉酒驾驶犯罪概念说明
    • - 醉酒驾驶犯罪处罚程度
  • 3. 着手应对醉酒驾驶犯罪的律师
    • - 血液酒精浓度可能处于上升期
    • - 刑事审判中认定有罪须不存在合理怀疑的余地
  • 4. 醉酒驾驶犯罪应对结果

1. 因醉酒驾驶犯罪被处以简易处罚令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因醉酒驾驶犯罪被处以罚金刑的简易处罚令、从而寻求醉酒驾驶专业律师协助的委托人的案例。


委托人称,事发当天完成工作后小酌了几杯,随后便在车内睡觉休息。


之后醒来准备回家而驾车,被正在进行酒驾检查的警察测得血液酒精浓度为0.03%,成为醉酒驾驶犯罪的处罚对象。


委托人被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对其提起简易起诉,法院予以采纳并下达了罚金刑的简易处罚令。


委托人表示自己有冤屈之处,前来咨询本法人能否就该简易处罚令申请正式审判并争取无罪判决。

因醉酒驾驶犯罪被处以简易处罚令的委托人

2. 醉酒驾驶犯罪概念说明

🔗醉酒驾驶犯罪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从而违反韩国《道路交通法》的行为


由于规定仅凭在饮酒状态下驾驶这一事实即可处罚,因此即使未引发交通事故,也属于处罚对象。


根据现行韩国《道路交通法》,血液酒精浓度达到0.03%以上即被视为醉酒驾驶犯罪,并根据其数值不同,行政处分(暂停·吊销驾照)与刑事处罚的程度也有所不同。


韩国《道路交通法》所称的醉酒状态,是指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该标准除血液酒精浓度外,还会综合考虑警察的判断、驾驶人的状态等进行评估。


▪ 醉酒驾驶类型

单纯醉酒驾驶:无事故仅被查获的情形

醉酒驾驶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醉酒驾驶后逃逸(俗称肇事逃逸)

惯常醉酒驾驶:被查获2次以上时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犯罪处罚程度

醉酒驾驶犯罪的处罚程度根据血液酒精浓度区分如下。

血液酒精浓度处罚程度
0.03%以上不满0.08%时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0.08%以上不满0.2%时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上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0.2%以上时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拒绝酒精测定时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需注意的是,若在10年内实施2次以上醉酒驾驶犯罪,处罚程度会进一步加重。

3. 着手应对醉酒驾驶犯罪的律师

本法人律师为争取委托人醉酒驾驶犯罪的无罪判决,作出了如下应对。

血液酒精浓度可能处于上升期

律师主张,无法排除在委托人驾车的时间点至血液酒精浓度测定时间点期间,其血液酒精浓度正处于上升期的可能性。


虽因人而异,但据了解,血液酒精浓度在饮酒后30分钟至90分钟之间达到最高值,之后每小时平均下降约0.015%。


律师强调,据推定,在委托人最后饮酒时间点与酒精测定时间点之间的时段内,委托人的血液酒精浓度仍处于持续上升之中。


因此律师主张,对委托人测得的血液酒精浓度0.03%仅以0.003%之差超过处罚标准0.03%,故无法断定委托人实际驾车时间点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了处罚标准值。

刑事审判中认定有罪须不存在合理怀疑的余地

根据韩国最高法院2010年9月9日宣判的2010도5852号判决等,在刑事审判中,认定有罪须依据具有相应证明力的证据,即该证据能使法官确信公诉事实真实到不存在合理怀疑余地的程度。


若没有足以形成此种程度心证的证据,那么即使存在有罪的怀疑,也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断。


律师援引该判例主张,仅凭委托人案发当时所测得的血液酒精浓度,尚不足以认定委托人在醉酒状态下驾车的公诉事实已被证明到不存在合理怀疑余地的程度。

4. 醉酒驾驶犯罪应对结果

醉酒驾驶犯罪应对结果

醉酒驾驶专业律师针对委托人的醉酒驾驶犯罪申请正式审判,结果委托人获得了无罪判决


委托人因醉酒驾驶犯罪被处以罚金刑,一度面临驾照被暂停的危机,但因有本法人的协助,不仅获得了无罪判决,还得以保住驾照。


就醉酒驾驶犯罪而言,鉴于其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危险,正受到严格处罚。


本法人就醉酒驾驶犯罪的处罚防御、驾照救济等醉酒驾驶相关案件提供一站式应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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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人将为委托人的案件量身制定策略,力争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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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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