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面临妨害公务实刑危机的委托人

- - 委托人案件的原审判断
- - 委托人案件的检察官主张
- 2. 妨害公务实刑概念说明

- -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 - 妨害公务罪减轻要素
- 3. 妨害公务实刑应对策略

- - 强调积极配合了侦查机关的侦查
- - 强调已完成钱款提存
- - 强调对原审判决未提出任何不服
- 4. 妨害公务实刑应对结果

1. 面临妨害公务实刑危机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因面临妨害公务实刑危机而请求紧急应对的委托人的案例。
委托人称,案发当天饮酒超过自己的酒量,与配偶发生了争吵。
其间,因楼下住户报警,警察出动,委托人强烈拒绝了现场调查。
对此,警察告知如拒绝现场调查可能会被处以罚款(行政),并进入了委托人的住所。
委托人见警察走近子女,担心他们会把孩子带走,便大声喊叫不要带走孩子并进行了辱骂。
不仅如此,委托人还冲向其中一名警察,用双手推搡等实施了暴力行为。
因此,委托人以妨害警察正当执行职务为由,被以妨害公务罪起诉。

委托人案件的原审判断
委托人因妨害公务罪被起诉后,原审判处委托人较轻的罚金刑。
但检察官对原审提起上诉,主张应对委托人判处妨害公务实刑。
委托人案件的检察官主张
检察官对委托人案件提起上诉的理由是,委托人对出动至其住所的警察辱骂并推搡等实施暴力行为,罪质恶劣。
检察官以有必要对委托人从严处罚、量刑不当为由,对本案提起了上诉。
2. 妨害公务实刑概念说明
🔗妨害公务罪是韩国《刑法》第136条规定的犯罪,指以暴力或胁迫妨害公务员合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这里的公务员不仅包括承担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事务的人员,还包括依据法令受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
职务执行必须合法,若职务执行违法或超出权限,则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的核心要件如下。
例如警察逮捕现行犯或税务公务员进行税务调查等情形。
2. 该职务合法
公务员的行为须有法令依据且程序正当。
3. 妨害的手段为暴力或胁迫
暴力指对对方身体行使有形力,胁迫指告知足以引起恐惧心的危害。
妨害公务实刑最高可判处5年,量刑因暴力、胁迫的程度、被害情况、犯罪经过等而有所不同。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量刑委员会对妨害公务罪建议如下量刑标准。
减轻 | 基本 | 加重 |
~ 8个月 | 6个月 ~ 1年6个月 | 1年 ~ 4年 |
妨害公务罪减轻要素
属于以下情形时,可作为妨害公务罪的减轻要素,从而产生避免妨害公务实刑的余地。
2. 犯罪动机值得酌量时
3. 自首犯罪事实时
4. 消极参与犯罪时
5. 在心神微弱状态下犯罪时
6. 无刑事处罚前科时
7. 被害人不希望处罚时
8. 包括提存在内已完成实质性损害恢复时
3. 妨害公务实刑应对策略
本法人为应对妨害公务实刑,制定了如下策略。
强调积极配合了侦查机关的侦查
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积极配合了侦查机关的侦查。
委托人承认本案犯罪并真诚反省,自犯罪被发现时起至今一直在悔悟自己的过错
不仅如此,委托人还为防止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展现出坚定的预防再犯意志。
刑事专业律师向委托人提供了悔过书撰写指南,并提交了委托人撰写的悔过书,请求考虑委托人正在真诚反省这一点。
强调已完成钱款提存
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为受害警察提存了钱款。
委托人持续尽最大努力与受害警察达成和解,但最终未能达成和解。
但为了向遭受精神、身体损害的受害警察传达反省之意,委托人完成了钱款提存。
刑事专业律师请求酌情考虑委托人退而求其次进行了提存。
强调对原审判决未提出任何不服
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悔悟自己的过错,对原审判决未提出任何不服。
委托人对经原审公审被判处罚金刑并因此受到处罚的事实感到自责,并将其作为不再犯罪的契机。
刑事专业律师强调委托人对原审判决未提出不服,并决心不再实施任何违法行为,请求让委托人能够与尚年幼的子女一起作为社会的一员生活下去,至少免于妨害公务实刑。
4. 妨害公务实刑应对结果
本法人刑事专业律师以上述应对策略协助本案,主张检察官关于原审量刑过轻的上诉没有理由,请求驳回检察官的上诉。
经刑事专业律师应对,审判部作出了驳回检察官上诉、维持原审较轻罚金刑的判决。

委托人因检察官上诉而一度面临被判处妨害公务实刑的危机,但因刑事专业律师迅速应对,得以避免实刑。
妨害公务罪是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务员的职务权限而规定处罚的犯罪,可能被判处较高程度的处罚。
不仅如此,还可能适用暴力、胁迫、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而一并受到处罚,因此需要注意。
如果像本案委托人一样面临妨害公务实刑危机,建议立即进行可与律师直接咨询的🔗法律咨询预约。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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