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诽谤嫌疑委托人

- - 案件经过
- 2. 什么是诽谤?

- - 处罚力度
- 3. 诽谤嫌疑委托人协助事项

- - 犯罪是否成立
- - 委托人的深切反省
- 4. 诽谤嫌疑委托人协助结果,‘不予移送’

- - 若卷入刑事案件?
1. 诽谤嫌疑委托人
涉嫌诽谤的委托人一度面临稍有不慎便可能被判处实刑的危机,但在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获得不予移送决定,得以了结案件。
案件经过
委托人无特别原因被另一学科的朋友A屏蔽了SNS账号。
之后,委托人在另一社交平台上偶然看到A的视频,出于单纯的目的留下了询问鼻部手术相关信息的评论。
但A却以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指责、逼迫委托人,发送了相关消息。
对此感到愤怒的委托人留下了含有较为过激表达的评论,并因此被举报。
委托人为获得无犯罪嫌疑处分,向承办过多起此类案件的刑事专业律师请求了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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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什么是诽谤?
诽谤,是指以诋毁他人为目的,公开无论真实还是虚假的特定内容,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在本案中,委托人因涉嫌在网络空间损害他人名誉而被举报。
例如,在网络论坛、Cafe、Twitter等不特定多数人可以看到的空间中所写的文章或评论损害他人名誉时,也可能构成诽谤。
处罚力度
诽谤罪的处罚力度如下。
▶ 韩国《刑法》第307条
公然摘示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 | 处2年以下徒刑或监禁,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公然摘示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 | 处5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 韩国《信息通信网法》第70条
通过信息通信网公然以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 | 处3年以下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通过信息通信网公然以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 | 处7年以下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3. 诽谤嫌疑委托人协助事项

为使涉嫌诽谤的委托人能够获得不予移送等处分,作出了如下主张。
犯罪是否成立
根据韩国《信息通信网法》,诽谤罪的成立需要有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具体事实的摘示。
然而,委托人所留的评论只不过是单纯询问鼻部整形手术相关信息的疑问式表达。
即,强调这并非断定特定事实或诋毁他人的内容,而是以提问形式征询意见或信息,因此不属于足以损害名誉的具体事实的摘示。
委托人的深切反省
本案并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无差别犯罪,而是因与A之间的个人误会引发的网络争执在情绪上激化后发生的偶发事件。
委托人认识到自己的消息表达过激,深切意识到给对方造成了不必要的不快与误会,正在真诚地悔悟和反省。
此外,委托人还下定决心不再重复类似行为,并强调在侦查过程中诚实配合、积极致力于解决案件。
4. 诽谤嫌疑委托人协助结果,‘不予移送’

在协助涉嫌诽谤的委托人后,警方对委托人作出了 “不予移送”决定。
委托人表示,多亏了刑事专业律师才得以迅速了结案件,并向我们表达了谢意。
若卷入刑事案件?
上述案件虽以涉嫌诽谤被举报,但委托人在刑事专业律师的协助下积极应对,最终获得不予移送决定,得以圆满了结。
如遇类似卷入刑事案件的情况,最好从案件初期就收集相关消息、帖子等证据,并准确核实事实关系。
本大倫律師事務所由处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直接与委托人进行咨询,掌握案件的整体情况,设计适当的应对策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负担。
如果您正因上述情况而陷入困境,欢迎随时通过大倫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咨询预约请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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