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请求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的委托人

- - 了解违反老人福利法及虐待老人的处罚力度
- - 何谓业务过失致伤?
- 2. 制定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的应对策略

- - 证明已完成安全教育及虐待老人预防教育
- - 提交遵守安全管理手册的证据
- - 强调属于不可抗力事故
- 3. 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结果,成功获得不予移送决定

- - 若卷入违反老人福利法的嫌疑?
1. 请求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的委托人

这是一位请求就虐待老人处罚进行辩护的委托人的事例。
本案的委托人是一名在养老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委托人负责照护的一位入住老人在使用卫生间时突然失去平衡摔倒,发生跌倒事故,委托人因此被监护人一方以违反韩国《老人福利法》(虐待老人)及业务过失致伤的嫌疑提起控告。
案发当时,老人因高龄存在肌肉骨骼系统衰弱的情况,委托人在协助其使用卫生间的过程中,未能阻止其突然失去重心。
然而,监护人主张养老护理员疏于采取安全措施,进而认为在照护过程中存在构成虐待的疏忽,并提起了控告。
尽管这是照护现场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但委托人仅仅因卷入刑事程序,就感受到了心理压力和职业危机。
最终,委托人决心借助律师的帮助来应对,于是向在虐待老人处罚辩护及业务过失致伤罪相关领域办理过众多案件的大倫律師事務所请求帮助。
了解违反老人福利法及虐待老人的处罚力度
违反老人福利法,是指违反韩国《老人福利法》所规定的禁止事项或义务事项的行为。
该法是为在老龄化社会中保护老人权益、增进其福利而制定的法律,其中与禁止虐待老人相关的条款尤为核心。
法律所规定的虐待老人,并不仅限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殴打或辱骂。
-身体虐待:殴打、苛酷行为、不必要的身体约束
-情绪虐待:以侮辱、威胁、无视、语言暴力等给予精神痛苦的行为
-性虐待:给予性羞耻感或强迫进行性行为
-经济虐待:不正当地取得老人财产或对其使用加以限制的行为
-放任:因不提供基本的衣食住、治疗、照护服务而损害老人健康·安全的情形
也就是说,不仅是积极的殴打行为,疏于照护的消极行为也可能被评价为虐待。
区分 | 罚则 |
将为老人捐赠或给付的钱物用于其目的以外用途的行为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对老人身体施加殴打的行为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给予老人性羞耻感的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 | |
遗弃处于自己保护·监督之下的老人,或疏于提供包括衣食住在内的基本保护及治疗的放任行为 | |
以恶言、胁迫、威胁等损害老人精神健康的情绪虐待行为 | |
让老人乞讨或利用老人乞讨的行为 | |
对老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 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
何谓业务过失致伤?
业务过失致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持续从事的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致他人受伤时构成的犯罪。
韩国《刑法》第268条:"因业务过失或重大过失致人受伤者,处5年以下监禁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这里的业务过失致伤,是指从事一定业务的人未尽到业务上的注意义务而致他人受伤的情形。
要认定业务过失致伤,须满足以下条件。
▶属于业务从事者:如医生、司机、养老护理员等从事一定业务的人
▶违反注意义务:疏于采取从事该业务的一般人理应遵守的安全措施的情形
▶发生伤害:因该过失致他人实际受伤
并非所有事故都会直接构成业务过失致伤。
若事故属于不可抗力,或在已尽到业务上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仍不可避免地发生,则不构成该罪。
因此,在侦查初期阶段证明已尽到注意义务这一点极为重要。
2. 制定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的应对策略

着手制定了为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的应对策略。
证明已完成安全教育及虐待老人预防教育
委托人为维持养老护理员资格,一直诚实地完成了定期实施的安全教育及虐待老人预防教育。
承办律师取得并提交了实际的结业证书和教育参加记录。
这成为了证明委托人平时在照护业务中一直保持预防虐待的态度并尽到注意义务的证据材料。
提交遵守安全管理手册的证据
该养老机构运行着自行编制的安全管理手册。
承办律师为证明委托人是按照该手册履行业务的,提交了同事的陈述和内部记录。
结果确认,在事故发生地点的卫生间内,安装有防滑垫和扶手。
承办律师强调,委托人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搀扶老人的,但事故是因无法预测的瞬间脱力而发生的。
强调属于不可抗力事故
由于高龄者的身体特性,照护现场经常可能发生意料之外的跌倒事故。
法院及侦查机关会考虑跌倒事故的特殊性,严格判断是否存在过失。
承办律师强调事故经过属于不可抗力,主张这并非虐待或重大过失。
3. 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结果,成功获得不予移送决定
虐待老人处罚辩护的结果是,侦查机关对委托人的违反老人福利法(虐待老人处罚)嫌疑及业务过失致伤嫌疑均作出了不予移送决定。
也就是说,认定委托人不存在故意虐待或违反注意义务的事实。
通过这一决定,委托人不仅摆脱了刑事处罚的风险,还得以守护作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名誉。
若卷入违反老人福利法的嫌疑?
违反老人福利法是可能导致刑事处罚的重大嫌疑。
尤其是虐待老人处罚条款禁止对老人进行身体、精神、情绪、经济上的虐待或放任行为,在实际案件中,不仅是故意,重大过失成为问题的情形也很多。
(1) 梳理事实关系
应尽可能具体地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当时的情况。
确保周边监控录像、目击者、设施内安全管理手册等客观资料十分重要。
(2) 证明预防虐待的努力
应出示虐待老人预防教育结业证书、安全教育完成记录、遵守内部手册的记录。
这将成为证明"平时已尽到注意义务"这一点的有力辩护材料。
(3) 说明属于不可抗力事故
跌倒或突发疾病是高龄者照护现场常见的事故。
由于并非所有事故都会直接构成虐待或违法,因此应强调当时属于无法预测的情况。
(4) 与被害人一方的顺畅沟通
与被害人家属的矛盾越大,案件越会朝不利方向发展。
从设施层面制定完善措施、真诚的道歉与说明,可能对结果产生积极作用。
(5) 通过委任律师进行初期应对
从侦查机关调查阶段起就需要律师的协助。
由于在侦查人员面前所陈述的每一个内容都会对今后的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自接受调查是危险的。
大倫律師事務所以办理过违反老人福利法、业务过失致伤罪相关众多案件的律师为核心,提供契合委托人情况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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