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涉嫌非法拍摄(偷拍)的委托人

- - 案件经过
- 2. 非法拍摄(偷拍)处罚标准

- - 处罚程度
- - 案件争议焦点
- 3. 为非法拍摄(偷拍)委托人减刑而制定的策略

- - 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法理争辩
- - 强调预防再犯的努力及初犯等酌情从轻情节
- 4. 非法拍摄(偷拍)委托人协助结果,“罚金刑”

- - 非法拍摄罪(偷拍)应对方法
1. 涉嫌非法拍摄(偷拍)的委托人
涉嫌非法拍摄(偷拍)的委托人原本面临被判处实刑的风险,但在律师系统性的协助下,最终获得罚金刑判决的案例。
案件经过
委托人在约6个月期间,利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了女性的身体部位。
之后,因他人举报被警方查获,即将面临警方调查。
然而,委托人并不知道被害人是谁,无法尝试达成和解,在担心被判处重刑的情况下,为解决案件请求了律师的帮助。

2. 非法拍摄(偷拍)处罚标准
韩国《性暴力处罚法》所规定的非法拍摄(偷拍),是指使用相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违背他人意愿拍摄其身体的行为。
此时,拍摄的目的可能是满足性欲,或使对方产生羞耻感,此类行为被归类为“非法拍摄”。
处罚程度
非法拍摄(偷拍)的处罚标准如下。
| 《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第14条第1款 | 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的拍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
关键在于,仅凭违背他人意愿拍摄其身体这一事实是否即构成犯罪,或者部分拍摄内容是否属于“通常暴露于他人视野中的部位”或“接近全身的样貌”,从而可能难以认定构成犯罪。
最后,委托人系初犯,并已认真完成预防再犯教育、深刻反省,这一点在量刑中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酌情考虑,也是本案的核心考量事项。
3. 为非法拍摄(偷拍)委托人减刑而制定的策略

为使非法拍摄罪(偷拍)委托人获得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律师构建了如下策略并提供协助。
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法理争辩
根据韩国光州高等地方法院的判例,法院曾判示,仅凭违背本人意愿拍摄他人身体这一事实,并不构成犯罪。(光州高等地方法院2017年12月7日宣判 2017노309)
对此,律师积极主张,在委托人的案件中,所拍摄的照片中亦有部分在法理上属于“通常暴露于他人视野中的部位或接近全身的样貌”,因此难以认定构成犯罪。
强调预防再犯的努力及初犯等酌情从轻情节
委托人深刻悔悟并反省,表示绝不再犯同样的过错。
对此,律师为证明委托人的诚意,安排其参加预防再犯教育,并将结业证书作为证据提交。
此外,还突出委托人系初犯这一点,积极协助以争取从宽处理。
4. 非法拍摄(偷拍)委托人协助结果,“罚金刑”

协助非法拍摄(偷拍)委托人的结果,法院对部分照片宣判无罪,对其余部分宣判罚金刑。
具体而言,律师一方面积极就法理上难以认定构成犯罪的部分进行争辩,另一方面证明委托人认真完成了预防再犯教育并深刻反省,从而使这些情节能够在量刑中得到反映。
凭借这样的策略性协助,委托人得以避免实刑或缓刑等较重的处罚,以罚金刑结束了案件。
非法拍摄罪(偷拍)应对方法
在非法拍摄(偷拍)案件中,厘清事实关系并保持陈述一致十分重要。
此外,预防再犯的努力、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都可能对处分程度产生重大影响。
大倫律師事務所会仔细审查性犯罪案件记录,并制定应对策略,使委托人的反省及预防再犯的努力能够充分得到反映。
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卷入非法拍摄(偷拍)案件,希望您尽快通过🔗法律咨询预约请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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