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委托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当事人

- - 到访性犯罪律所的委托人
- 2. 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具体协助过程

- - 性犯罪律所辩护策略① | 严格审查法律上的犯罪构成要件
- - 性犯罪律所辩护策略② | 依据判例提出“犯罪不成立”论点
- - 性犯罪律所辩护策略③ | 主张酌情从轻事由
- 3. 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协助结果,不起诉处分

- - 非法拍摄罪(偷拍)的法理解析
- - 如果您正在寻找性犯罪律所
- - 非法拍摄罪(偷拍)相关FAQ
1. 委托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当事人
性犯罪法律法人承办的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虽存在拍摄行为,但拍摄对象是否属于法律所称可能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人体”。
到访性犯罪律所的委托人
委托人是一名高中一年级学生,曾使用手机拍摄同班女同学约3~4次。
被害学生此前也曾数次发现委托人拍摄并予以制止;在最后一次拍摄时,被害人当场亲眼目睹并立即制止,事件由此被发现。
此后,校方立即将此事提交韩国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被害人一方还另行向警方报案。
侦查机关认为委托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14条规定的非法拍摄(偷拍),遂启动调查。
面对突如其来的警方调查,委托人及其家属深感不安。
身为高中生的委托人及其监护人,因其被称为性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留下犯罪记录而深感不安,为迅速、准确地应对,他们找到了一家性犯罪律所。

2. 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具体协助过程
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如下。
犯罪嫌疑人(委托人)的拍摄行为是否以“可能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人体”为对象?
性犯罪专业律师从以下三个方向制定了辩护策略。

性犯罪律所辩护策略① | 严格审查法律上的犯罪构成要件
性犯罪专业律师强调,并非只要违背被害人的意愿进行拍摄就会立即构成犯罪,而必须属于法律条文规定的“对可能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人体进行拍摄”。
《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14条第1款
据此,性犯罪法律法人证明了犯罪嫌疑人拍摄的是被害人的全身照,并非突出拍摄特定部位或性敏感部位。
此外,由于手机损坏,实际照片文件未能保留下来,律师还积极说明了其性意图未获证明这一点。
性犯罪律所辩护策略② | 依据判例提出“犯罪不成立”论点
性犯罪专业律师依据与非法拍摄罪(偷拍)相关的主要判例,主张“在街头或日常情形下拍摄全身或通常暴露程度的身体,一般难以认定会引发性羞耻感”。
判例要旨摘要
:拍摄全身或日常生活中通常可见的身体部位
- 构成犯罪
:突出拍摄特定身体部位,或拍摄裙底等性敏感部位的情形
律师将上述法理适用于本案,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按照社会一般观念难以认定为“对可能引发性羞耻感的人体进行拍摄”。
性犯罪律所辩护策略③ | 主张酌情从轻事由
性犯罪专业律师首先提出了①法律上的无罪及犯罪不成立论点与②依据判例进行比较、适用的论证,随后又考虑到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同判断,系统准备了酌情从轻事由。
∙ 作为高中生少年,系初犯
∙ 家属恳切请求从轻处理
∙ 主动接受性犯罪预防教育,目前完全不使用手机
∙ 再犯风险极低
3. 性犯罪法律法人的协助结果,不起诉处分
经性犯罪法律法人协助,韩国检察机关审查了性犯罪专业律师提交的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拍摄的对象难以视为可能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人体,且相关照片并不存在,无法作出具体证明。
据此,检察机关对委托人涉嫌的非法拍摄罪(偷拍)作出不起诉决定。

非法拍摄罪(偷拍)的法理解析
非法拍摄罪(偷拍)是指使用相机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械装置,违背拍摄对象的意愿,对可能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人体进行拍摄时成立的犯罪。
依据判例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类别 | 构成犯罪 | 犯罪不成立 |
拍摄部位 | 裙底、内衣、胸部等性敏感部位 | 全身或身着日常服装的形象 |
拍摄角度 | 故意从下往上或近距离拍摄 | 从一般视野角度拍摄 |
拍摄意图 | 性欲、好奇心等明确意图 | 偶发、偶然等非性意图 |
判断标准 | 被害人的意愿 + 按照社会一般观念是否会引发性羞耻感 | 需要作出客观、相对的判断 |
如果上述委托人的嫌疑被认定,其原本可能面临如下处罚,但在性犯罪专业律师的辩护下,委托人最终得以避免处罚。
非法拍摄罪(偷拍)的处罚幅度
法律条款 | 处罚幅度 |
《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第14条第1款 | 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如果您正在寻找性犯罪律所
大倫律師事務所拥有多名具备处理各类性犯罪案件经验的律师。
通过专职咨询律师体系迅速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和严重程度,并根据案件类型指派专职律师,提供从陪同接受警方调查、收集证据到应对审判阶段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尤其是像上述案件一样,还需要一并应对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程序时,本所会与校园暴力专业律师协作,从多个角度提供案件协助。
如果您正处于类似情况,可随时通过🔗预约法律咨询委托办理案件。
非法拍摄罪(偷拍)相关FAQ
A. 并非只要违背对方意愿进行拍摄,就一律构成犯罪。法律规定,只有拍摄“可能引发性欲或羞耻感的人体”时才予以处罚。因此,拍摄日常着装或全身时,只要性目的或意图未获证明,就存在嫌疑不成立的可能性。Q. 非法拍摄罪(偷拍)是否“只要拍摄”就会受到处罚?
A. 在街头或日常情形下,并非有意拍摄特定部位,而是拍摄整个场景时,大多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假装偶然,实际却以特定身体部位为中心进行拍摄,则可能被认定具有故意。也就是说,将综合照片的构图、角度、焦点、拍摄经过等客观因素作出判断。Q. 因偶然拍到的照片也会以非法拍摄罪(偷拍)受到处罚吗?

本内容以法务法人(有限)大纶 (法務法人(有限)大綸)实际办理的案例为基础,并作了部分改编,著作权归本所所有。
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传播或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所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