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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法律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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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只能由医生进行维持20余年的判例被变更…最高法院判定非医疗人员的文身施术不属于无资质医疗行为的判决

在非医疗人员实施的通常书画文身行为(刻字·纹身)是否构成韩国《医疗法》所禁止的无资质医疗行为存在争议的案件中,韩国最高法院判定此类行为不再属于医疗行为。

在本次判决中,最高法院全面重新界定了韩国《医疗法》中医疗行为"的概念与判断标准,在此过程中,包括2004年文身相关判例在内的既有最高法院判例也一并被变更。(韩国最高法院2026年5月21日宣判2022도13370全员合议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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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1. 书画文身行为是否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成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概要
    • - 原审的判断
  • 2. 既有医疗行为判断标准相关的法律及判例
    • - 韩国最高法院1992年5月22日宣判91도3219判决
    • - 韩国最高法院2004年4月27日宣判2004도673判决
  • 3. 最高法院判断的医疗行为标准
    • - 医疗行为判断标准
    • - 宪法上基本权利与本案的关系
  • 4. 判决的意义与实务上的影响
    • - 文身行业应确认的事项
    • - 医疗·美容行业应确认的事项
  • 5. 企业律师的纠纷应对及法律咨询
    • - 需要法律审查的情形
    • - 企业律师的协助

1. 书画文身行为是否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成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概要

在违反医疗法案件中审查是否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的程序
该图片并非真实人物,而是由AI生成的图片。


该案件的争议在于,非医疗人员的书画文身行为是否构成韩国《医疗法》上的无资质医疗行为。

被告人虽非医疗人员,却使用文身机器装配一次性针头向皮肤注入染料,即以实施所谓刻字文身并收取相应费用的嫌疑被起诉

检方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韩国《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资质医疗行为。

第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罚金100万韩元,原审也以既有最高法院判例为依据,维持了有罪判断

对此被告人提起上告,案件被移交至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

原审的判断

本案争议的核心焦点

  • 焦点1. 书画文身行为是否构成韩国《医疗法》上的医疗行为?
  • 焦点2. 文身施术是否需要医疗人员水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 焦点3. 是否因感染·副作用风险而必须由医疗人员施术?


原审认为,文身施术是在使用针头向皮肤注入色素的过程中对人体产生直接变化的行为。

此外,原审判断,施术过程中可能发生感染或疾病传染等风险,因此需要专业管理。

并且,原审以既有最高法院判例将非医疗人员的文身施术视为无资质医疗行为为依据。

据此,原审认定被告人的书画文身行为构成韩国《医疗法》上的无资质医疗行为,判处有罪

2. 既有医疗行为判断标准相关的法律及判例

《医疗法》第27条(禁止无资质医疗行为等)

①非医疗人员任何人均不得实施医疗行为,医疗人员也不得实施许可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


韩国《医疗法》禁止非医疗人员实施医疗行为。

但法律并未明确定义医疗行为"的概念。

因此,特定行为是否构成医疗行为,最终一直由法院的解释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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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1992年5月22日宣判91도3219判决

韩国最高法院1992年5月22日宣判91도3219判决

所谓医疗行为,不仅指疾病的预防与治疗行为,还包括若非医疗人员实施则有可能产生保健卫生上危害的行为。


最高法院在该判例中,就非医疗人员实施纹眉的案件认为,用针刺入皮肤注入色素的行为存在感染等风险,属于应由医疗人员实施的医疗行为

即,最高法院曾通过该判决,此前判断非医疗人员的纹眉行为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

韩国最高法院2004年4月27日宣判2004도673判决

韩国最高法院2004年4月27日宣判2004도673判决

非医疗人员的通常书画文身行为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成为处罚对象


在非医疗人员实施普通文身(纹身)的案件中,最高法院也认为,文身行为是若非医疗人员实施则有可能产生保健卫生上危害的医疗行为。

据此,最高法院此前曾通过该判决判断普通文身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

3. 最高法院判断的医疗行为标准

涉嫌违反医疗法的文身施术案件与最高法院判断标准说明
该图片并非真实人物,而是由AI生成的图片。


最高法院为判断非医疗人员实施的书画文身行为是否构成韩国《医疗法》所禁止的无资质医疗行为,重新审查了医疗行为的概念与范围。

原审以文身施术会在皮肤上造成创伤并存在感染风险为由,适用既有最高法院判例,认定其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并判处有罪。

然而,最高法院判断,书画文身的主要目的并非疾病的预防或治疗,而在于艺术性·装饰性表达,且难以认为施术必然要求医疗人员水平的专业性

此外,最高法院认为还应一并考虑医疗环境与卫生技术的发展、社会对文身认识的变化,以及表达自由与追求幸福权等宪法上的基本权利。

最终,最高法院判断通常的书画文身行为不构成无资质医疗行为,变更了既有判例,并撤销了原审的有罪判决

医疗行为判断标准

在本次全员合议庭判决中,最高法院将医疗行为整理如下。

为预防或治疗疾病的行为,或若非医疗人员实施则有可能对人的生命·身体产生保健卫生上危害,因而需要基于医学专业知识加以实施和管理的行为


此外,最高法院表示,是否构成医疗行为应综合考虑以下要素。

判断是否构成违反医疗法的主要要素与相关法律焦点整理

宪法上基本权利与本案的关系

韩国《医疗法》第27条原本是为保护国民的健康与生命,仅允许医疗人员实施医疗行为的规定。

然而,一旦将某种行为解释为医疗行为,该行为实际上就只能由医疗人员实施。

因此,本次全员合议庭的立场是,在判断是否将特定行为视为医疗行为时,不仅要考虑保护国民健康这一公共利益,还应一并考虑对实施或利用该行为之人的基本权利限制问题

违反医疗法案件中医疗行为的构成与否及处罚标准


最高法院认为,在判断文身行为是否属于医疗行为时,还应一并考虑文身施术者与被施术者的职业选择自由、追求幸福权、表达自由、艺术自由及宗教自由。

即,在并不明确存在应仅允许医疗人员独占实施文身行为之必要性的情况下,应朝着最大限度保障上述基本权利的方向解释《医疗法》

4. 判决的意义与实务上的影响

本次判决不再将通常的书画文身行为视为医疗行为,从而变更了维持20余年的文身相关法律标准,在这一点上具有重大意义。

据此,文身行业将在相当程度上摆脱因违反医疗法而受刑事处罚的风险

不过,文身施术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消费者保护问题并未全部得到解决,因此对相关法令与规制的审查仍然必要。

特别是在《文身师法》即将施行之际,相关经营者有必要为新的制度变化做好准备

文身行业应确认的事项

本次判决不再将通常的书画文身行为视为医疗行为,同时广泛考虑了文身施术者的职业选择自由与使用者的表达自由、追求幸福权等,在这一点上具有意义。

据此,预计今后也将对文身行业的制度化及《文身师法》施行过程产生重要影响。

不过,须记住最高法院并未否定对文身行业的规制本身。

相反,可以认为它是以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为前提,认可了文身行为的合法性。

即,根据今后预定施行的《文身师法》,执照、教育、卫生管理义务很有可能被具体化,因此有必要对此做好准备。

医疗·美容行业应确认的事项

本次判决最重大的意义在于对医疗行为概念的重新界定。

今后,对于皮肤美容、半永久化妆、美容科技等处于医疗与非医疗边界领域的服务,医学专业知识的必要性"与"危害发生可能性及管理可能性"也有可能被用作重要的判断标准

因此,相关经营者或从业者有必要不仅关注施术的名称,还需综合审查该行为所要求的专业性、危险性、规制体系等。

特别是在医疗行为构成与否可能产生争议的领域,事先接受法律咨询以检查违反规制的可能性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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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律师的纠纷应对及法律咨询

本次判决是重新整理医疗行为概念与范围的全员合议庭判决,在这一点上具有重大意义。

特别是在变更既有判例的同时,积极考虑了社会变化与技术发展、国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因此今后也可能对各类医疗·美容领域的纠纷产生影响

不过,以医疗为目的的文身、高风险施术、感染事故、违反卫生管理、损害赔偿纠纷等,仍可能需要另行进行法律审查。

需要法律审查的情形

情形

所需的法律审查

因文身施术而被刑事告诉或接受侦查的情形

是否违反医疗法及刑事责任的审查

施术后发生感染·疤痕等副作用的情形

损害赔偿责任及是否存在过失的审查

开设或经营文身店铺的情形

营业相关规制及卫生管理标准的审查

行政机关进行查处或被提出投诉的情形

行政处分应对及法律风险的审查

发生文身相关合同·退款纠纷的情形

合同关系及消费者纠纷解决的审查

需要为今后《文身师法》施行做准备的情形

资格·教育·卫生管理义务的审查


在上述事项中,不仅需要审查文身施术者是否承担责任,还有必要综合审查医疗行为的范围与医疗人员执照制度的作用、保护国民健康权与职业自由之间的平衡。

特别是随着本次判决重新确立了韩国《医疗法》上医疗行为的概念与判断标准,医疗机构与医疗人员今后如何划定非医疗人员施术领域与医疗领域的边界,其法律审查也变得十分重要

此外,在今后《文身师法》施行及相关制度完善过程中,关于医疗界的作用与规制范围的讨论有可能持续进行,因此需要持续关注相关法令与政策的变化。

因此,作为医疗机构或医疗人员,宜细致审查已变化的法律环境将对医疗现场产生的影响,并在必要时通过企业律师的咨询制定应对方向

企业律师的协助

▶ 审查医疗行为与非医疗行为的区分标准,分析新型施术、美容服务、健康护理业务适用医疗法的可能性

▶ 以文身判决后变化的医疗行为判断标准为基础,审查医疗机构在业务运营及引入新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 分析《文身师法》施行及相关制度变化对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医疗产业整体产生的影响,并制定应对战略

▶ 审查与医疗人员执照制度相关的规制环境变化,为保护医疗界权益提供法律咨询

▶ 制定应对保健福祉部、地方自治团体等相关机关政策·行政规制变化的方案,并协助提交意见

▶ 对医疗法修订、职业领域间业务范围纠纷、无资质医疗行为相关纠纷等进行法律审查及诉讼应对

▶ 就医疗机构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反医疗法、行政处分、宪法上基本权利相关焦点提供综合咨询

▶ 面向医疗团体·协会·企业,就医疗行为范围及规制变化进行法律风险诊断,并协助构建合规体系


文身相关问题需要一并审查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公共卫生相关规制、行政处分可能性等多种法律关系。

特别是在施术过程中发生感染、疤痕、色素沉着等副作用的情况下,责任范围可能会因施术者是否存在过失、是否履行卫生管理义务、是否违反说明义务等而有所不同,因此细致的法律审查十分重要。

韩国排名第9的律所大倫(依据2025年国税厅增值税申报)就文身相关医疗法纠纷、施术副作用损害赔偿请求、刑事告诉应对、文身店铺运营相关法律问题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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