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医疗执照出借 | 概念

- - 法律依据
- 2. 医疗执照出借 | 处罚幅度

- 3. 医疗执照出借 | 停业及吊销执照

- - 医疗机构开设许可撤销及业务停止
- - 吊销执照及重新发放
- - 课征金课征
- 4. 医疗执照出借 | 应对方法

- - 证据收集与确保
- - 调查时的行动指南
- - 行政处分应对
- 5. 医疗执照出借 | 法律协助支持

1. 医疗执照出借 | 概念

医疗执照出借是指医疗人员将依据《医疗法》以本人名义领取的执照出借给他人,或非医疗人员借用该执照加以使用的行为。
韩国《医疗法》严格限定只有持有医疗执照者方可从事医疗行为,出借执照的行为在《医疗法》上属于禁止行为。
法律依据
韩国《医疗法》第4条之3严格禁止将医疗人员的执照出借给他人的行为。
医师、牙科医师、韩医师、助产士、护士等医疗人员被授予的执照必须仅由本人使用,将其出借给他人或借用他人执照的行为在法律上均被禁止。
此外,居间介绍医疗执照出借的行为同样为法律所禁止,与执照出借相关的一切形式的交易或中介行为均属处罚对象。
2. 医疗执照出借 | 处罚幅度
医疗执照出借行为不仅出借执照的人,借用执照的人以及居间介绍执照出借的人也都属于处罚对象。
这是为了明确医疗执照名义使用的法律责任,加强对违反执照管理义务行为的制裁而设立的规定。
▶ 处罚幅度
《医疗法》第87条之2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3. 医疗执照出借 | 停业及吊销执照
医疗执照出借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在行政上也会伴随严格的制裁。
因违反有关医疗机构开设及运营的法规,可能会作出停止医疗业务、撤销开设许可、关闭医疗机构等处分,甚至可能导致吊销执照,因此医疗执照出借行为被视为极为重大的法律问题。
医疗机构开设许可撤销及业务停止
根据韩国《医疗法》第64条,医疗人员以其他医疗人员或医疗法人名义开设或运营医疗机构时,可能被处以最长1年的医疗业务停止、撤销开设许可或关闭医疗机构的命令。
如此被撤销许可或受到医疗业务停止处分时,在一定期间内(最短6个月),该医疗人员不得新开设或运营医疗机构。
吊销执照及重新发放
韩国《医疗法》第65条明确规定,违反医疗执照出借禁止规定时将吊销执照。
被吊销执照的医疗人员不得再次领取执照,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新发放。
吊销执照事由 | 不得再次领取执照的期间 |
|---|---|
| · 因未履行执照条件而被吊销的情形 | 自吊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发放 |
| · 在资格停止期间从事医疗行为的情形 · 受到资格停止处分3次以上的情形 · 重新发放执照后再次发生资格停止事由的情形 | 自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重新发放 |
| · 出借或借出执照的情形 · 因医疗行为对生命或身体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 让无执照者实施手术、输血、全身麻醉等的情形 · 因重大缺格事由被吊销执照的情形 | 自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发放 |
| · 因特定重大缺格事由被吊销执照后, 又因同一事由再次被吊销执照的情形 | 自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重新发放 |
| · 以虚假或不正当方法取得执照的情形 | 不得重新发放 |
为获得重新发放,必须消除违反事由、有明显悔改表现,并修完总统令规定的教育课程。
该教育课程包含以下内容,并要求40小时以上的教育时间。
• 医疗人员的角色与伦理
• 理解医疗相关法令
• 其他为维护保健·医疗秩序由保健福祉部长官告示的内容
教育课程由保健福祉部长官指定的教育机构实施,修完教育后须领取修完证。
课征金课征
根据韩国《医疗法》第67条,医疗机构实施违反行为时,可代替医疗业务停止,处以最高10亿韩元以下的课征金(行政罚款)。
课征金根据违反行为的种类与程度确定,最多可课征3次。
未缴纳时,将按照与拖欠地方税相同的方法征收。
4. 医疗执照出借 | 应对方法

涉及医疗执照出借嫌疑时,迅速且系统的应对非常重要。
若不经过适当程序,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导致行政处分,因此应通过如下方法积极应对。
证据收集与确保
应系统地收集并整理与案件相关的对话、短信、录音、照片、通话记录、位置信息等一切可能的资料。
尤其是将案件发生当时的情况按时间顺序整理,将对在调查或陈述过程中厘清记忆有很大帮助。
所收集的一切资料与陈述都可能在刑事审判中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提交前务必谨慎审查。
重要资料在提交前最好听取专家的建议,为防止不必要的误解,在必要时也应考虑限制提交范围。
调查时的行动指南
① 接受调查时,应仅在所知范围内作出基于事实的回答。
应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或推测性发言,问题不明确时务必请求再次确认,这一点很重要。
② 控制情绪、保持冷静也非常重要。
即使在调查官反复提问或施压的情况下,也应保持一致的回答,不失冷静。
这种态度有助于提高信赖度并预防不必要的误解。
③ 可以积极行使拒绝陈述权。
拒绝回答时,应明确表示“对于该问题,我拒绝回答”。
行政处分应对
对医疗机构的停业处分或吊销医疗执照不服时,可通过韩国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两种程序获得救济。
首先,若认为处分不当或过度,可提起韩国行政审判,要求撤销或变更处分。
韩国行政审判是能够较为迅速地对处分合法性接受审查的程序。
如果对韩国行政审判的结果不满意,或希望立即获得法院的判断,则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由法院直接判断处分合法性的程序,在以撤销处分为目标时是有效的应对手段。
自知悉存在处分之日起90日以内,或自处分作出之日起180日以内
▶ 行政诉讼起诉期间
自知悉存在处分等之日起90日以内,或自处分作出之日起1年以内
5. 医疗执照出借 | 法律协助支持

若医疗执照出借行为被查获,可能同时伴随因违反《医疗法》而产生的刑事处罚与行政制裁。
此外,即使并非有意出借医疗执照,也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因此事先通过法律咨询准确了解程序与处罚幅度十分重要。
在此基础上,积极研究减轻规定或免责事由,制定更有效且更具战略性的应对方案是有必要的。
本法人拥有在包括《医疗法》在内的多个法律领域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的医疗专业律师。
此外,刑事专业律师与行政专业律师等各领域专家相互协作,提供充分考虑委托人情况与案件复杂性的全面且系统的应对支持。
若涉及医疗执照出借相关案件而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随时与🔗医疗专业律师一同制定应对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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