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大麻 | 概念

- - 什么是大麻
- - 大麻引发的问题
- 2. 大麻 | 处罚幅度

- 3. 大麻 | 涉案注意事项及应对策略

- - 证明主观故意及认知情况
- - 单纯吸食与惯常吸食
- - 交易、供应及居间指控的辩护
- 4. 大麻 | 实际处罚案例

- 5. 大麻 | 争议焦点

- - 需要法律帮助的理由
1. 大麻 | 概念

大麻是韩国《麻醉药品类管理法》所管制的一类毒品,也称大麻草。
是指从大麻的叶和花中获得的麻醉药品类物质。
毒品根据使用成分分为医用和娱乐用,因此部分国家已合法许可使用医用大麻。
韩国也严格禁止娱乐用大麻,但通过2019年的法律修订,已有限度地允许使用医用大麻。
什么是大麻
作为大麻草原料的大麻也称为麻(hemp),是种植历史悠久的植物。
大麻茎部的纤维可用于织造麻布或渔网,果实可用作香辛料原料或传统韩药药材,种子可用于调味或榨油,叶和花则一直用于吸食。
据掌握,吸食用大麻草传入韩国,是从越南战争正酣的1965年以后开始。
大麻引发的问题
大麻的细茎、叶等部位含有丰富的THC。
其被人体吸收后,不仅会产生镇痛作用,还会麻痹中枢神经,引发通常所说的致幻作用等精神异常症状。
THC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会引发情绪变化、感觉扭曲、时间感扭曲及注意力下降等症状,反复使用时还会表现出较强的成瘾性和耐受性。
因此,大麻并非单纯的娱乐用物质,而是被归类为“致幻剂”,并作为麻醉药品类受到管理。
THC导致的 intoxication 效果通常持续3至4小时,在此期间,人体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会下降,吸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率急剧升高,还可能出现恶心或呼吸系统副作用等。
同时还会导致记忆力下降、心脏骤停风险增加和免疫系统受损等,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
最重要的是,目前没有治疗大麻成瘾的药物,因此切勿开始使用。
▶可能引发的健康问题
-作用
强烈的快感,随后出现焦虑、过度兴奋、愤怒和恐惧。思维和行动加快,并感到非常燥热
-短期使用
处于亢奋状态、身体活动增加、食欲下降、呼吸频率、心率、血压和体温升高、心律不齐
-长期使用
焦虑、混乱、失眠、情绪障碍、暴力行为、偏执、幻觉、谵妄、体重减轻、严重牙齿损伤,以及因剧烈瘙痒抓挠造成的皮肤伤口
-其他健康问题
∙妊娠:早产、胎盘从子宫剥离、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乏力、心脏和脑部障碍
∙因共用针具而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戒断症状
疲倦却无法入睡、抑郁、焦虑、愤怒、烦躁、不幸感、疲劳感
2. 大麻 | 处罚幅度

进口或出口大麻本身及所有以大麻为原料的产品,以及制造、买卖和居间买卖的行为,均属于处罚对象。
大麻经常被改造成合成大麻,合成大麻不被归类为大麻,而被归类为精神药品,可能受到加重处罚,因此需要注意。
即使在出境旅游的国家因大麻合法而接触大麻,返回韩国后也可能成为涉毒犯罪人员。
大麻相关处罚幅度如下。
| 单纯吸食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 进出口 | 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 种植 | 1年以上有期徒刑 |
3. 大麻 | 涉案注意事项及应对策略

在麻醉药品类犯罪中,大麻相关犯罪属于相对容易接触且初犯比例较高的类型。
但不能仅因属于初犯便认为处罚较轻,要获得暂缓起诉处分(韩国检察处分)、缓刑等结果,需要制定周密的应对策略。
证明主观故意及认知情况
犯罪嫌疑人在不知道是大麻的情况下吸入,或未将含有大麻成分的产品认知为毒品时,可以主张不具有主观故意。
但要使否认主观故意的主张获得认可,摄入经过、外部情形以及产品是否标示成分等客观资料十分重要。
例如,在海外旅行期间于大麻合法国家以油或电子烟的形式接触大麻后返回韩国的情形可能属于此类案例,入境时对人体内残留THC成分的判断等可能成为争议焦点。
单纯吸食与惯常吸食
如果属于单纯吸食,初犯可能比惯常吸食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但如果反复吸食、使用期间较长或使用量较大,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将会增大。
韩国检察机关会综合使用次数和时间、大麻成分浓度及周围人员陈述等因素,判断是否具有惯常性,并据此确定公诉事实。
交易、供应及居间指控的辩护
与使用麻醉药品类相比,交易和居间交易受到的处罚更重。
特别是利用Telegram、暗网等非面对面平台买卖大麻的行为,被认定为“营利目的”的可能性较高,可能受到加重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对电子数据取证结果、对话内容、汇款记录及快递运单等具体证据的分析将成为辩护策略的核心。
4. 大麻 | 实际处罚案例
下面了解大麻相关犯罪的实际处罚案例。
案例1:涉嫌居间买卖大麻并多次吸食,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A某因涉嫌帮助购买大麻并多次吸食而被移送审判,获判2年有期徒刑。
审判庭认为,相关行为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有必要严肃处理,但综合考虑被告人承认全部错误并正在反省,且承诺戒除毒品等理由,作出了上述判决。
案例2:涉嫌走私并藏匿合成大麻,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一名越南人走私合成大麻后将其藏在菜地等处,再向购买者提供坐标,以俗称“抛货手法”的方式销售毒品,一审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经查,B某通过国际快递等方式从越南等境外地区走私麻醉药品类,将其分装、包装后藏在特定地点,再发送坐标,以此方式销售合成大麻。
案例3:涉嫌在家种植并吸食大麻草,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一名20多岁男子因亲自种植大麻草后吸食并烹饪食用,被判处2年6个月实刑。
该男子购买大麻草种子,在自己的住处亲自种植5株大麻草,随后10次吸食大麻,并分11次将其加入菜肴食用,以此类方式摄入大麻。
审判庭认为,该男子在住所内配置各种设备,甚至亲自种植大麻,因此罪责较重。
5. 大麻 | 争议焦点
大麻案件看似只是单纯使用麻醉药品类,但在实际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项复杂争议。
特别是以下主要争议焦点,可能会因初期应对是否妥当而影响处罚幅度,甚至决定是否受到刑事处分。
▶主观故意及认知情况
犯罪嫌疑人是否认识到大麻属于麻醉药品类,是判断是否处罚及量刑的核心。根据属于单纯间接吸入、故意使用,还是在不知成分的情况下摄入,结果会有很大不同。
▶使用途径及次数
大麻吸食是仅有1次还是属于惯常使用,会对调查机关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使用途径如何形成(例如经熟人介绍、在境外购买或通过SNS交易等),也是决定调查方向的重要因素。
▶是否使用Telegram、暗网等非面对面平台
近年来,包括大麻在内的麻醉药品类流通途径正转向以匿名性为基础的非面对面线上渠道。
在这种情况下,对话内容和资金交易记录等数字证据的分析将成为争议焦点。
▶否认具有持有或运输的主观故意
仅持有大麻也会成为处罚对象,但如果能够证明本人并不知情或大麻属于他人,也存在获得无犯罪嫌疑处分的可能性。
此类事项需要对事实关系和证据资料进行细致分析。
需要法律帮助的理由
据韩国毒品犯罪特别调查本部资料显示,去年麻醉药品类扣押量为1173kg,涉毒犯罪人员达到2万3022人。
因此,预计审判庭将对大麻等麻醉药品类犯罪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态度。
如果牵涉大麻相关毒品犯罪,最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从调查阶段开始进行周密应对。
-防止过度立案或不必要的起诉
-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并收集反驳资料
-应对除刑事处罚外还可能发生的资格暂停、出入境限制等附带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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