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定义

- - 审理原则
- - 优点
- 2.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程序

- - 提交裁决申请书
- - 分配税务裁决官
- - 税务裁决决定程序
- - 税务裁决官会议
- - 决定的种类及效力
- - 通知
- 3.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申请期限及注意事项

- - 申请期限
- - 注意事项
- 4.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申请书的填写及提交

- - 请求事项的填写
- - 申请理由的填写
- - 提交证据材料
- - 裁决申请书的提交方法
- - 提交反驳材料
- 5.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决定作出后的应对措施

- - 根据决定采取应对措施
- - 提起行政诉讼时的注意事项
- 6.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检查清单

- - 税务专业律师协助体系
1.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定义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是指对税务署长、海关关长、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等作出课税处分的处分机关之决定不服,请求韩国税务裁决院予以纠正的程序。
审理原则
税务裁决适用“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是指不得作出比申请人提请裁决的原处分更为不利的决定。
因此,申请人不会遭受课税标准、税额增加或结转亏损额减少等不利后果。
这是为了使纳税人能够安心进行不服程序而设置的制度性保障。
优点
与诉讼相比,该程序所需的时间和费用负担较少。
此外,专业裁决官会迅速判断税法及事实关系,因此这是应对税务争议初期阶段非常有效的方式。
2.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程序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按以下流程进行。
大部分程序采用书面审理方式,申请人的逻辑性主张和证明材料是作出判断的关键。
提交裁决申请书
需要申请税务裁决的纳税人,可以通过韩国税务裁决院官网或处分机关的民愿接待窗口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填写后的裁决申请书可提交至处分机关或韩国税务裁决院。
分配税务裁决官
裁决申请书受理后,韩国税务裁决院将指定负责的裁决官并分配案件。
税务裁决决定程序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受理后,将经税务裁决官会议议决后作出决定。
此时,对于申请人未主张的事项也会依职权进行审理,申请人可依申请出席税务裁决官会议陈述意见,也可以通过电话进行陈述。
税务裁决官会议
为公正、客观地处理违法或不当的课税处分,税务裁决官会议独立于处分机关和韩国税务裁决院院长运行。
因此,税务裁决官会议属于合议制议决机构,由1名主审税务裁决官和3名陪审税务裁决官组成,其中2名由民间税务专家担任。
主审税务裁决官担任会议主席,负责本案的税务裁决官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开会,并以出席人员过半数赞成作出议决。
决定的种类及效力
类别 | 说明 |
审理方式 | 原则上由4人组成的会议作出决定,但小额、轻微案件可由主审单独决定 |
对处分机关的效力 | 处分机关必须立即依照决定宗旨作出必要处分 处分机关不得对税务裁决决定提出不服 |
对申请人的效力 | 对决定不服时,可提起行政诉讼(90日内) |
通知
原则上在90日内通知申请人和处分机关。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申请人可在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90日的决定期限届满,则可自该90日期限届满时起提起行政诉讼。
3.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申请期限及注意事项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方可产生效力;如不符合形式及程序要求,可能被驳回(不予受理),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申请期限
类别 | 申请期限 |
受到处分时 | 自知悉处分内容之日起90日内 |
提出异议申请后申请裁决 | 自收到异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 |
※ 此处的“知悉处分内容之日”通常是指收到税款缴纳通知书或处分通知书送达之日。
注意事项
申请期限属于法定不变期间,哪怕逾期时间再短,裁决申请也可能被驳回(不予受理)。
特别是在提出异议申请后再申请裁决时,期限自收到异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重新起算,因此应注意避免混淆。
4.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申请书的填写及提交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以书面程序为主,因此申请书及理由书的撰写非常重要。
申请书必须包含请求事项和申请理由,并应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相关主张的证据材料。
请求事项的填写
请求事项是概括申请人希望获得的结论的部分,例如撤销全部或部分税额。
填写时可包含以下内容。
- 收到处分通知的日期
- 课税对象
- 课税期间
- 税种
- 处分内容摘要
- 不服范围
示例
申请理由的填写
申请理由的核心在于对主张进行逻辑论证并提交证明材料。
应按顺序具体填写以下项目。
写明处分内容、课税事实、征收日期、税种等
2) 争议焦点
梳理论点。存在多个论点时应编号填写(可提出主位请求及预备请求)
3) 申请人的主张
明确说明征收处分的违法性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4) 相关法令
准确写明与主张有关的法律条款(区分条、款、项,数字前使用“第”字)
5) 相关判例及决定例
按原文引用韩国税务裁决院既有决定例、韩国大法院判例、例规等
此时应按照案件的时间顺序,说明“谁在何时、因何原因、以何种方式做了什么”。
此外,最好在主张内容后注明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证据材料
仅有申请理由还不够,必须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主张的证据。
类别 | 内容 |
提交表格 | 填写证据目录(附页第36号之2表格)后附上 |
材料类型 | 建议提交登记簿副本、财务报表、存款交易明细、公文书等客观性较强的材料 |
注意事项 | - 尽可能提交原件 - 对重要内容加下划线等标记 - 确认文件需要通过联系方式、印鉴证明等确保可信度 |
其他 | 对于其他机构持有的证据,可通过韩国税务裁决院请求其提交,或进行现场确认 |
裁决申请书的提交方法
类别 | 内容 |
提交机构 | 处分机关或韩国税务裁决院 |
提交方法 | ① 登录韩国税务裁决院官网后,使用“提交税务裁决申请书”菜单 ② 前往民愿接待窗口提交一式两份 |
表格 | 使用韩国《国税基本法施行规则》[附页第35号表格] |
备注 | 提交后可以修改或补交材料 (反驳材料等) |
提交反驳材料
申请人在提交裁决申请书后,仍可针对处分机关的答复提交反驳材料或补充材料。
反驳材料包括证据文件、证明文件和证物等,将作为书面审理的判断材料使用。
5.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决定作出后的应对措施
通过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取得韩国税务裁决院的决定后,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根据申请人和处分机关的立场,退税、诉讼、审计申请等后续程序会有所不同。
根据决定采取应对措施
类别 | 应对方案 |
申请获支持时 | 韩国税务裁决院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课税处分 → 处分机关办理退税或更正处分 |
申请人不服时 | 对决定不服时,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 |
不履行时 | 处分机关不履行韩国税务裁决院的纠正命令时 → 可以提出审计申请或采取告发措施 |
提起行政诉讼时的注意事项
对税务裁决决定不服并拟提起行政诉讼时,必须确认以下事项。
项目 | 说明 |
管辖法院 | 处分机关所在地的韩国行政法院或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 |
提起诉讼的期限 | 自收到税务裁决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 |
所需文件 | 税务裁决决定书、申请人的主张材料及全部相关证据文件 |
6.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 | 检查清单

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是针对课税处分快速、合理地提出异议的程序。
在准备过程中认真检查各个阶段,即可进行系统化应对。
建议逐项确认以下事项并做好准备。
▷ 填写申请书及申请理由书(确认表格)
▷ 收集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目录
▷ 通过韩国税务裁决院官网或民愿接待窗口提交
▷ 决定是否陈述意见并提出申请(可选事项)
▷ 收到决定书后,必要时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专业律师协助体系
本法律法人汇集了多名专业律师,其中包括在韩国律师协会登记的税务专业律师,专业律师平均拥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
可在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的全过程中提供事前诊断、制定策略、程序应对等切实且专业的法律支持。
此外,通过与本所税务师、会计师及关税专业委员建立的协作体系,可采取更有效的应对措施。
如您在税务裁决申请(税务复议)乃至行政诉讼方面需要相关帮助,敬请向税务专业律师寻求协助。
敬请查看与该业务案例
相关的视频内容。
来认识一下大轮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务和税务管理专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