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租赁纠纷 | 类型

- - 租金或保证金增减
- - 租赁期限纠纷
- - 保证金返还及住宅、商业建筑返还纠纷
- - 维护、维修义务纠纷
- - 合同续订或合同终止纠纷
- - 权利金纠纷
- 2. 租赁纠纷 | 通过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

- - 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
- - 申请及进行程序
- - 申请调解时提交的文件
- - 调解的效力
- - 调解制度的优点
- 3. 租赁纠纷 | 通过诉讼解决

- - 保证金返还请求诉讼
- - 腾退房屋诉讼
- - 权利金诉讼
- 4. 租赁合同 | 核查清单

- - 不动产专业律师的协助体系
1. 租赁纠纷 | 类型

租赁纠纷可能以租金(房租)增减、保证金返还、租赁期限、合同续订等多种类型出现。
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租金或保证金增减
指围绕租金上调或保证金增额,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产生分歧的情形。
此时,法律规定只有在一定条件和限度内才可提出增减请求,因此准确理解这一点十分重要(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第7条及《商业建筑租赁保护法》第11条)
区分 | 增额请求限度 |
住宅 | 约定租金、保证金的二十分之一(5%)以内 |
商业建筑 | 请求当时租金、保证金的 百分之五(5%)以内 |
租赁期限纠纷
是围绕合同期限的是否延长、是否适用自动续订,或提前解除而产生的争议。
承租人希望在合同期满前搬离时,可能产生违约金问题;出租人为阻止自动续订而主张拒绝续订事由的情形较为常见。
保证金返还及住宅、商业建筑返还纠纷
租赁终止后,可能围绕保证金返还时间或返还金额等产生问题。
此外,承租人不返还或迟延返还标的物时,还可能进而引发腾退房屋诉讼。
维护、维修义务纠纷
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可能围绕租赁标的物的返还状态以及建筑物维护、维修责任的归属产生纠纷。
通常,出租人多负有对结构性、基本设备的维护义务,承租人则多对使用中产生的轻微损坏承担责任。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时,法律解释可能存在分歧。
合同续订或合同终止纠纷
是关于租赁合同是否续订及合同终止条件的纠纷。
典型的纠纷案例如下。
▷ 出租人未发出终止通知,主张合同已默示续订的情形
权利金纠纷
商业承租人之间与权利金支付及回收问题相关的纠纷较为典型。
商业承租人向新承租人回收权利金的过程中,出租人加以妨碍时便会发生。
但根据韩国《商业建筑租赁保护法》,在一定要件下,出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妨碍权利金的回收(《商业建筑租赁保护法》第10条之4)。
被剥夺权利金回收机会的承租人可请求损害赔偿。
2. 租赁纠纷 | 通过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

发生租赁纠纷时,诉讼并非唯一的解决途径。
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为在无时间与费用负担的情况下调解纠纷而设立的正式程序。
该委员会处理与住宅、商业建筑租赁相关的大部分纠纷类型,并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
是为迅速且经济地解决与租赁合同相关的纠纷而设立的法定调解制度。
该制度处理与住宅或商业建筑租赁相关的所有纠纷,韩国不动产院在首尔、京畿、江原、世宗、全北、庆北等地设有事务局。
发生前述租赁纠纷时,可向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申请及进行程序
纠纷调解程序按以下四个阶段简便进行。
:向租赁标的住宅或商业建筑所在地管辖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 调解开始
:申请受理后立即开始调解程序。
:调解开始后,审查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③ 调查及审议
:调查过程中听取当事人陈述,并进行资料收集。
:由法律、不动产专家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进行审议。
④ 调解成立
:委员会提出调解方案后,当事人可在14日内以书面方式接受。
申请调解时提交的文件
必备文件
∙ 建筑物台账
∙ 身份证
∙ 居民登记抄本
∙ 登记簿誊本等
可选提交
∙ 权利金核算资料
∙ 其他可供证明的全部证明资料
调解的效力
调解成立后,即视为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调解书中载明的金钱支付等即使没有另行的执行文,也可强制执行。
▶ 金钱支付、腾退、权利金回收等和解内容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
▶ 无需另行诉讼,仅凭调解书即可作为执行依据使用
调解制度的优点
与诉讼相比,调解制度具有以下诸多实际优势。
优点 | 说明 |
① 程序简便 | 在线、邮寄、传真、到访均可申请 |
② 费用负担较低 | 手续费约为1万至10万韩元 (小额承租人等可免除) |
③ 节省时间 | 自调解开始日起60日内得出结果 |
④ 保障法律强制力 | 可依据调解书执行 |
3. 租赁纠纷 | 通过诉讼解决

在难以通过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或对方不接受调解、调解未成立等情况下,需要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金返还请求诉讼
是在租赁合同已终止而出租人仍未返还保证金时应提起的诉讼。
为提起诉讼,需要能够证明出租人负有返还保证金义务却未予返还这一事实的证据。
主要证据
▷ 退房检查单等可确认合同终止及保证金返还条件的资料
▷ 欠费明细等可确认租户对出租人是否有未缴金额的资料
▷ 内容证明等要求返还保证金的文书
腾退房屋诉讼
腾退房屋诉讼应在承租人于合同终止后仍不返还标的物时提起。
本诉讼是指租户在已无权占有不动产却仍擅自占有时,房东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主要证据
▷ 合同解除通知或期满事实
▷ 标的物占有状态确认资料
(照片、出入门情况等)
权利金诉讼
是在出租人妨碍或不当侵害权利金回收时应提起的诉讼。
根据韩国《商业建筑租赁保护法》,可对实施以下行为的出租人提起。
2. 使承租人介绍的拟成为新承租人者无法向承租人支付权利金的行为
3. 向承租人介绍的拟成为新承租人者,参照与商业建筑相关的税费、公共费用、周边商业建筑的租金及保证金以及其他负担所对应的金额,要求明显高额的租金和保证金的行为
4. 其他情形下,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承租人介绍的拟成为新承租人者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
此时,须能够证明因出租人的上述行为实际产生了损害。
主要证据
▷ 新承租人的资力或承租人履行义务的意愿及能力的证明资料
▷ 记载权利金金额及明细的文书或计算书
▷ 可确认出租人拒绝合同事实的短信、电子邮件、录音记录等
▷ 可证明因实际权利金回收失败所致损害的资料
4. 租赁合同 | 核查清单

签订租赁合同时,仅在合同上签字是不够的。
只有仔细核查合同当事人、权利顺位、对抗力要件等核心要素,才能预防日后的纠纷。
核查项目 | 确认内容及方法 |
1. 当事人确认 | 通过身份证、登记事项证明书等确认出租人的实际所有权及出租权限 |
2. 权利顺位关系确认 | 由代理人签约时确认委托书及身份证 |
保证金务必直接汇入出租人名下的账户 | |
3. 中介对象物确认、说明书 | 签字前仔细阅读并确认内容有无遗漏或虚假 |
核对是否与中介人所说明的内容一致 | |
4. 确保对抗力、优先受偿权 | 居民登记迁入申报+确定日期为必备 |
须在租赁期间持续维持占有与居民登记,方可获得对抗力、优先受偿权的认定 |
不动产专业律师的协助体系
本法律法人拥有多名在大韩律师协会登记的不动产专业律师,以及平均拥有10年以上经验的专业律师。
因此,在发生保证金未返还、腾退迟延、权利金纠纷等实际损害时,从内容证明的发送到调解申请、诉讼应对,均可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建议您借助不动产专业律师的协助,迅速制定符合具体情况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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