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1.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概念

- - 刑事处罚对象行为
- 2.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程序

- - 对企业的波及影响
- 3.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对象行为示例

- - 不当共同实施行为(串通)
-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 不当强迫交易
- - 维持转售价格
- - 经营者团体限制竞争的行为
- - 妨碍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
- 4.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处罚幅度

- - 违反《公平交易法》的刑事诉讼应对策略
- - 企业检查清单
1.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概念

违反韩国《公平交易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且相关规定设有刑事处罚时,将启动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刑事告发后,公平交易刑事诉讼程序即开始。
案件通常可能在公平交易委员会阶段作出纠正措施或处以课征金后终结,但违反《公平交易法》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则会进入公平交易刑事诉讼程序。
此外,调查机关不仅可以调查公平交易委员会告发的相关违法行为案件,还可以对涉事企业展开广泛而积极的调查,因此需要在公平交易刑事诉讼初期积极应对。
公平交易委员会向调查机关提出刑事告发的案件较以往增多,因此公平交易刑事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
尤其与过去不同,在违反《公平交易法》《分包交易公平化法》的案件中,相关员工和管理人员被刑事告发的情形有所增多,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有时也会面临需要应对公平交易刑事诉讼的局面。
即使公平交易委员会未提出告发,调查机关也可以综合考虑相关行为对市场经济造成的影响、社会波及效应以及给其他企业造成的损害程度,直接请求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刑事告发。
由此可见,公平交易刑事诉讼可以通过多种程序启动,而且提起公诉后不得撤回告发,因此需要对此进行周密应对。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按照与一般刑事案件相同的程序进行,因此应寻求刑事专业律师以及具备《公平交易法》专业知识的公平交易律师提供协助。
刑事处罚对象行为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中涉及的主要问题行为包括不当共同实施行为(串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当强迫交易、维持转售价格、经营者团体限制竞争的行为、妨碍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等。
这些行为不仅需要判断其违法性,还须将行为人的故意、实施计划、指示体系等作为刑事证明要件,因此举证本身并不容易。
但是,如果取得内部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陈述、电子邮件、会议记录等具体证据,则受到处罚的可能性会增加。
尤其在大型企业串通投标案件或特许经营总部单方面强迫交易的案件中,仅凭不利陈述或资料泄露,也可能实际导致刑事处罚。
2.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程序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必须由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告发后方可进行。
但是,如果违反《公平交易法》的行为同时构成妨害招投标、违反《建设产业基本法》等,即使没有告发也可能被起诉。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对企业的波及影响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造成的损害可能超出法律和财务损失的范畴,动摇企业赖以存续的基础。
代表理事或管理人员被判有罪时,公司的外部信誉会急剧下降,并可能引发公共项目投标受限、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下调、股价暴跌、合作伙伴中断交易等连锁损害。
从企业角度而言,关键在于通过日常建立公平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对员工和管理人员开展合规培训、运行内部举报制度、完善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应对手册、加强法务团队与外部专家协作等方式,提高事前应对能力。
进入公平交易刑事诉讼阶段后,需要对调查应对策略、是否提交资料以及主动纠正的可能性等采取周密的策略性措施。
3.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对象行为示例
在提起公平交易刑事诉讼之前,最重要的是在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阶段妥善应对,防止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但是,近来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刑事告发的情形越来越多,因此应对公平交易刑事诉讼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加。
下面介绍可能成为公平交易刑事诉讼对象的行为。
不当共同实施行为(串通)
本应相互竞争的独立经营者事先约定或协调价格、数量、投标等竞争条件。
此类行为从根本上限制市场竞争,因此被评价为韩国《公平交易法》中最严重的违法行为。
示例:建筑公司事先确定公共项目投标的中标人,或者食品饮料企业约定产品涨价时间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地位不当设定价格,或者不当排除竞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示例:网络平台强迫仅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入驻商家提供折扣优惠,并阻止其使用竞争平台
不当强迫交易
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强迫交易相对方购买其不需要的产品、签订不当合同等。
示例:特许经营总部强迫加盟店进行不必要的装修变更,或者要求加盟店只能从特定交易方购买商品
维持转售价格
制造商或供应商为经销商设定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格并强制其执行。
此类行为限制流通市场内的价格竞争,属于违法行为。
示例:化妆品品牌强迫网络销售渠道接受禁止以低于标价销售的条款
经营者团体限制竞争的行为
协会、组合等经营者团体要求会员统一价格,或者禁止会员与非会员交易等限制竞争的行为。
示例:地区医院协会统一诊疗费,或者共同采购特定医疗设备但排除非会员医院
妨碍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
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开展现场调查或要求提交资料时提交虚假资料,或者故意妨碍调查。
示例:根据事先泄露的调查信息删除电子邮件和文件、劝诱员工和管理人员等行为
4. 公平交易刑事诉讼 | 处罚幅度

行为类型 | 处罚幅度 |
|---|---|
不当共同实施行为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以下罚金 |
经营者团体的不当行为 |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
不履行责令改正 |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
妨碍或拒绝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 | |
毁灭证据行为 |
违反《公平交易法》的刑事诉讼应对策略
1.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为此,应建立风险诊断、法律合规情况检查、公司内部政策制定和改进程序,并通过定期内部审计与监测,提前防范违法风险。
2. 面向员工和管理人员开展合规培训并强化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实际案例、遵守公司内部规定的方法等,使员工和管理人员明确理解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及具体应对程序。
为提高培训效果,还需要同时开展以实务应用为中心的研讨会和模拟训练。
3. 运行并保护内部举报制度
对举报人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并保障其匿名性,有助于鼓励主动举报,使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早制止。
举报受理后,应建立迅速、透明的调查程序,营造组织内部的合规文化。
4. 完善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应对手册并进行系统准备
手册应具体载明调查程序、资料提交范围、应对调查人员的要点、请求法律咨询的方法等,并通过模拟调查训练加强实战应对能力。
迅速且一致的应对可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不利后果。
5. 与法务团队及外部专家密切合作
企业应由内部律师与外部公平交易专业律师、会计师、顾问等密切协作,系统开展法律审查、证据资料准备和策略制定工作。
专家协作网络能够实现有效、迅速的应对。
6. 调查阶段的策略性应对
应严格审查调查时拟提交资料的范围和内容,避免提交不必要的资料,并在与调查人员面谈时保持基于事实的明确说明和配合态度。
还应积极研究主动申报或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能性,争取获得减轻处罚的实际利益。
7. 加强内部文件及证据管理
应整理并保管相关资料,以便按照法律要求立即提供,同时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防止证据遭到损毁或伪造。
8. 危机管理沟通策略
应向内部员工、客户、投资者、合作企业等主要利益相关方透明、迅速地提供信息,防止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信任受损。
9. 判决后的后续管理及防止再次发生
除缴纳罚金、履行责令改正外,还必须分析违法原因并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合规经营体系,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从而保护企业价值。
企业检查清单
项目 | 是否检查 |
|---|---|
是否运行CP(公平交易自律合规项目) | ☐ |
是否定期对内部员工开展公平交易培训 | ☐ |
事先审查合同及交易条件的风险 | ☐ |
对主动申报制度的认识及内部举报渠道运行情况 | ☐ |
建立外部法律专家咨询体系 | ☐ |
是否建立调查、侦查应对手册 | ☐ |
针对代表人、管理人员风险的专项法律审查体系 | ☐ |
大倫由公平交易专业律师和刑事专业律师组建专项团队,基于公平交易调查及刑事诉讼应对案例,为委托人的案件提供适合的解决方案。
尤其是近期检察机关越来越关注并起诉串通案件,因此如果已被提起刑事诉讼,建议尽快应对。
本法律法人已建立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咨询系统,因此如果已被提起刑事诉讼或存在被提起诉讼的风险,请立即申请咨询并制定应对策略。
如委托公平交易刑事诉讼案件,专业律师将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以保护委托人的权利并协助防御刑事处罚。
敬请查看与该业务案例
相关的视频内容。
医药生物领域合规实践——公平交易合规












